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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内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22-08-17

发文字号

晋商招〔2022〕161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2-08-17

颁发部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商务厅

正文内容

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对内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专项规划

依据《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全面对接《山西省“十四五”“一带一路”开放型经济发展及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规划》,编制《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内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专项规划》,指导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内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

第一章  发展基础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我省树立内陆和沿海同处开放一线的理念,主动搭建开放平台,畅通开放通道,持续优化制度环境,积极促进与重大战略对接合作,为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内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货物贸易快速增长。2016―2020年,全省货物贸易连续五年增长,2020年进出口1505.82亿元是2015年913.99亿元的1.64倍,年均增速10.05%,比同期全国年均增速5.57%高4.48个百分点。外贸主体不断壮大。2020年全省有进出口实绩企业1599家,较2015年1205家增加394家。贸易结构不断改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升至61.1%。贸易新业态蓬勃发展,跨境电商B2B出口1.2亿元。

服务贸易占比逐年提升。2016―2019年,我省服务贸易从31.45亿美元增长到51.6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全省对外贸易(货物和服务进出口之和)的比重从15.88%提高到19.74%,服务贸易总额排位从全国第23位提高到第17位,从中部六省第6位提高到第4位。

利用外资稳步推进。全省新设外资企业311家,累计实际利用外资94.3亿美元。截至2020年我省外资企业达到 661家,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89个。

对外投资合作有序发展。全省累计对外直接投资15.2亿美元,在34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12家境外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完成营业额从2016年6.9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12.8亿美元,年均增长17%,全国排名从第23位上升至第18位。

产业集聚平台完成布局。截至2020年底,全省各类开发区达到88个,其中,工业类开发区69个(规划面积2881.1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85%),生态文化旅游类开发区7个,现代农业产业类开发区12个;国家级开发区6个,省级开发区82个。全省形成以工业类开发区为主体,现代农业、生态文旅类齐头并进的开发区发展格局。特别是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引领作用凸显,7大类40余项改革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开发区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利用外资、进出口额占全省比重分别增至59%、84%。

保税平台量增质提。我省太原武宿综保区二期、大同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成验收并封关运行。中鼎物流园和忻州永旺物流园公用型保税仓库建成投入使用,全省现有保税仓库6个。2020年,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在全国134个综合保税区中排第78位;兰花保税物流中心、方略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口额分别达到1.82亿元和1.44亿元,在全国79个保税物流中心中分别排第48位和第54位。

制度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创建中国(山西)自贸试验区,中国(太原)和中国(大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获批并取得积极进展。争取获批国家通用航空业发展示范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

开放通道建设步伐加快。2017―2020年,我省中欧(中亚)班列逐步实现常态化运行,累计开行班列350列,辐射9个国家23个城市。口岸布局进一步优化,我省运城、大同航空口岸获批正式开放,五台山航空口岸实现3次临时开放。全省航空口岸开放数量位居中部六省首位。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落地运营。太原国际邮件互换局2018年建成使用,累计处理进出口国际邮件735.7万件。

第二章  问题挑战

从国内看,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强大的制度优势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同时,开放型经济发展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

从省内看,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提出“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要求,为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加快融通开放步伐,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但全省黄河流域开放型经济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思想有待进一步解放。部分县市区对开放型经济不够重视,存在严重的路径依赖,能力不够、水平不高、意识不强的问题还很突出。二是开放型经济还不够强。规模整体偏小,规模以上进出口企业比重偏低,来晋投资的“三类500强”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数量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三是进出口结构单一,贸易多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综合研判,未来一段时间,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内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奋力推动我省黄河流域对内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区域协同、省与省的协同、城市群之间的协同为主线,以重点城市、重要区域为载体,以跨区域重大项目为纽带,以开放平台提质增效为突破,以高质量招商引资为核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着力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全力构建支撑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对内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统筹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京津冀一体化重要成员作用,“东进”对接长三角,“南下”携手粤港澳大湾区,促进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协同发展,深化与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群务实合作,推动开放平台能级提升,培育参与国内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强化对黄河流域开放的引领带动功能。到2025年,“一带一路”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黄河流域对内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作用进一步凸显,中国(山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成功,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走出去引进来,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第四章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以“一带一路”建设和RCEP为契机,结合我省转型发展需要,以打造综合物流枢纽为节点,加快推动我省优势产能向国际市场拓展,不断扩大我省特色优势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构建“一带一路”国际物流衔接节点。主动融入国际物流网络,提前布局中亚、中欧线路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强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和东盟国家的航空、铁路口岸合作,打造“一带一路”国际货物运输枢纽。扩大对“一带一路”和东盟出口。支持先进装备、新材料、小杂粮、干鲜果等品牌产品出口,鼓励出口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和RCEP成员国家设立海外仓。支持外贸企业和物流企业在境外建设批发展示中心、零售网点、维修中心和海外仓储等国际营销网络平台,加强终端直销能力。推动对“一带一路”和东盟国家“走出去”。结合东南亚和中亚地区发展需求,推动我省煤炭、钢铁、水泥等我省优势产能走出去,带动涉煤设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巩固和扩大“一带一路”和东盟国家对外承包劳务市场。鼓励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继续推进我省企业在中东地区从事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完善经贸合作平台。将“山西品牌丝路行”活动作为服务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助推我省优势产能、特色产业、名优产品和文化旅游“走出去”。推动晋非经贸合作区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系列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引导国内外企业赴晋非经贸合作区投资兴业。

第五章  对接和融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

(一)强化与京津冀联动发展

立足我省区位优势,依靠京津双核心,深化晋冀分工合作,积极对接创新资源,大力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形成产业互补、要素互融、成果共享的协调联动体系。加强与京津冀地区产业合作,推进与京津在信创、半导体、大数据、光电、新材料等领域深度合作,加强现代物流、科技与信息、商务和金融保险等领域合作,推进京津先进生产性服务业与我省制造业融合发展。积极承接京津产业转移,打造跨省煤-焦-钢产业链,加强与河北省在煤炭、电力、石化、煤层气、煤制气等能源项目共建合作和产销合作。打造高端科技成果转化地,强化我省与京津冀国家级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对接,推进京津冀晋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推动国家科技计划成果在山西智创城等科技创新载体转化落地。打造京津冀重要保障基地,建设清洁能源供应基地,推进面向京津冀市场的特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支持我省与京津冀地区开展民航合作,强化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作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和大兴国际机场备降机场的功能。加强与京津冀医疗卫生养老合作,推动在京优质医疗资源通过对口支援、共建共管、办分院等方式与我省共建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健康养老机构等。完善我省与京津冀地区旅游合作机制,共同保护开发跨界旅游资源,推动客源互换共享、产品线路共联、旅游品牌共塑。构筑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构建区域生态环境精准防治网。促进要素资源市场一体化,推动与京津冀人才资源互认共享,探索建设京津冀晋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研究建立产业转移项目投资共担和收益共享机制。

(二)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合作

立足我省发展需求,发挥我省在产能、装备、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积极搭建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载体,创新合作对接机制,探索共赢共享发展新路径。进一步深化产业合作,与对口省市共建加工贸易产业园区,加大承接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产业转移力度,构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进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协同共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联合打造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疾病防治、公共安全、新型城镇化、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智慧应用。加强创新领域对接合作,支持共建创新基础研发平台、科技协同创新平台、重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促进现代服务业对接融合,加强跨境电商、绿色金融、文旅康养、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交流合作,引进粤港澳大型物流企业,积极参与我省现代物流集聚区、新兴特色专业市场、跨区域多式联运中心建设。完善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园区合作的成本分担机制、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和争端处理机制。

(三)强化与长三角地区务实合作

加强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建设面向长三角地区的旅游康养基地。依托山西农谷等平台,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农业科技企业合作,建设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支持长三角地区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制造基地。积极承接长三角工程机械、轻工食品、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领域合作,加强产业配套协作,促进我省数字化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借力长三角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势,聚焦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咨询、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推动形成若干具有较强综合竞争优势的生产性服务业集群。

第六章  加强与沿黄省区交流合作

结合我省“一群两区三圈”的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以山西中部城市群为核心,着力提升省会城市首位度,高起点建设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加快打造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的北引擎,围绕雄忻高铁和108国道,打造我省融入京津冀和服务雄安新区的重要走廊。突出先进制造业定位,整合区域创新资源,重点打造全国知名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强力支持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发展,大力实施千亿产业培育、全产业链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培育、未来产业培育“四大工程”,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充分发挥在全省和太原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太原晋中一体化发展,合力打造太原榆次太谷城市核,形成辐射中部城市群、引领全省的活跃增长极和强劲动力源。加强与阳泉、吕梁的协同联动,拓展东西双向发展通道。在晋北、晋南、晋东南建设高质量城镇圈。充分发挥华远国际陆港(大同)、晋北肉类出口平台等载体的开放功能,突出大同联通京津冀、中西部地区和俄蒙欧的交通区位优势,协同联动朔州发展,深化蒙晋冀长城金三角文化旅游、冰雪运动等领域交流合作,形成晋北开放发展增长极。发挥临汾、运城区位优势,深入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与关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交通对接,建设省际交界地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合作开放平台,打造晋南开放发展增长极。进一步丰富长治海关等载体的开放功能,协同联动晋城发展,主动融入实施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建设我省对外开放的高标准示范区,打造晋东南开放发展增长极。推动省内城市间开放合作,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统筹考虑各地功能,强化城镇、交通、环境等方面对接,谋划实施重大项目,协同打造开放发展增长极。

第七章  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

(一)促进对外贸易快速发展

持续实施外贸主体倍增计划,突出我省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外贸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保税维修和海外仓为着力点,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增强国际竞争新优势。支持太原、大同、临汾、晋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建设。依托太原市二手车出口试点,建立二手车出口管理促进体系,打造中西部二手车出口区域市场。持续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支持国家级、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围绕优势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弥补产业链短板,锻造产业链长板,打造优势外向型产业集群。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出口转内销行动,根据企业开拓市场需求和出口转内销专项行动,选择一批参展效果好、市场化运作程度高的境内外展会,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参展。选择一批能够实现9710业务报关的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支持企业通过平台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巩固提升运输、旅行、建筑服务等传统服务贸易的规模和品质,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境外咨询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引导企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转型,加快发展中医药和文化服务贸易,加快服务外包升级发展。

(二)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

严格落实外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对新开放外商投资领域的宣传力度,吸引外资投向新的开放领域。认真贯彻实施《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督促市县政府制定可操作的配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鼓励各市出台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搭建外资促进活动平台,针对重点外资来源地美国、欧洲、日本建立长期的合作渠道。建立长期的外资促进活动,定期召开外资政策说明会,做好我省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和政策宣讲。加大外商投资服务力度,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规范外商投资服务流程,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修订完善山西省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规范外资投诉工作协调和受理机制。

(三)推进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

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任务,进一步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加强产能合作规划指导,落实好《山西省重点行业国际产能合作规划》,积极争取将我省重大项目纳入国家项目库,对重大项目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推动优势企业“走出去”。发挥我省深层煤层气勘探开发、装备制造、特色轻工等领域技术优势,推动优势企业积极“走出去”。推动我省能源装备、技术和服务“走出去”,建立煤炭开采及清洁高效利用境外生产合作基地,加大对煤炭资源勘探、煤化工、煤电一体化等项目投资力度。促进能源交易机构发展,支持与境内外能源交易机构交流合作,打造区域性能源交易市场。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升级拓展。引导企业积极承揽附加值高、影响力大的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对外承包工程由工程建设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运营管理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推动我省服务业对外投资,支持各类服务业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

第八章  建设高能级开放合作交流平台

(一)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发挥开发区体制机制优势,立足区域条件、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着力引进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多、产业链条长的大项目、好项目。继续滚动开展开发区“三个一批”活动。围绕主导产业,立足产业优势,推行产业链招商,不断提升专业化招商水平,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和招商图谱,全力打造专业化招商队伍。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着力引进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多、产业链条长的大项目、好项目,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拓宽招商渠道和平台,推进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推动全省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展。推行“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开展“熟地”招商,推行全程领办代办,加强三项改革的统筹推进、集成融合,做好政策衔接,最大限度发挥集聚效应。持续向开发区赋权,对照省、市赋权事项基本目录,推动向开发区依法授权再到位,真正实现“区内事、区内办”。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地规划建设好园区“九通一平”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提高标准化厂房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园区项目承载能力,为项目引进创造良好条件。

(二)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

深入推进中国(太原)、中国(大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和应用企业,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举办跨境电商政策联合培训,支持跨境零售卖家在海关备案9810出口企业;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借助阿里巴巴国际站等跨境电商平台,开展9710出口业务。推动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体验中心和跨境电商集散中心建设。鼓励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国际认证,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跨境电商本土品牌企业和品牌商品。积极建设海外仓、边境仓,探索适应跨境电商的多式联运快速运输体系,打造跨境电商物流大通道。完善跨境电商监管方式,创新税收征管模式,推动跨境收支便利化,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争取运城跨境电商综试区获批。

(三)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有序发展

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升级发展,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积极发展国际物流、国际结算、分销、转口贸易等服务出口功能。完善布局建设。推动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推动大同、兰花和方略保税物流中心(B型)差异化发展。支持申建长治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阳泉保税物流中心(B型)。推动联动发展。支持武宿综保区—武宿国际机场—中鼎物流园铁路作业区联动发展。探索建设生产性服务贸易特殊监管区,服务于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在科技、信息、金融等领域先行先试更高水平开放政策制度。

(四)高起点申建自贸试验区

围绕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高起点申建中国(山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生物质新材料为主导的合成生物产业生态体系,打造以合成生物产业为核心的大宗商品贸易、保税物流、仓储、加工制造全产业链。高起点定位。以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统领,全面推出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建成高端产业集聚、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高目标对标。推动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等园区率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并依托重点园区(或区域)建设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区。

第九章  推动高质量招商引资

(一)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

开展全产业链招商,以重点产业为切入点,建立产业链“链长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持续推进小分队精准招商,重点赴北京、上海、深圳、广东、杭州等地区,结合我省产业链发展上下游情况,瞄准目标地区龙头、上市领军企业,着力引进一批产业链长、附加值高、带动性强的产业项目和专精尖配套项目。开展重点展会品牌招商,依托重要节点展会,密切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及节点城市的经济联系,开展精准招商。

(二)推动区域合作纵深发展

深度对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以省级合作协议带动企业协同发展,加强区域内产业创新协同合作。深化与日韩、德法、港澳等国家及地区的交流合作,拓展与俄罗斯、以色列、芬兰、瑞士等国家及地区合作渠道,宣传推介我省投资环境、重点招商产业和项目。加强与校友会和商协会合作,借助清华、北大等重点高校山西校友会平台,联络我省高校在省外校友组织体系,组织知名校友、企业家、商协会等与我省对接交流,促进考察对接和项目合作。

(三)大力承接产业转移

充分发挥太原加工贸易产业园的平台功能,加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作为重点承接产业,推动省内外产业链跨区域对接延伸。坚持链式招商与集群招商并重,推进优势产业链建链补链延链,实现纵向做强做长产业链条,横向做精做大产业集群,促进特色优势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以链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重点培育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增强“链主”资源融合能力。建立重点客户资源库,绘制重点产业链全景图和招商路线图,深化国内区域产业链对接合作,针对性加强产业链招商和承接产业转移。

第十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山西省黄河领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内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黄河流域对内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建设,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督办重大项目。完善与省直相关单位、市县两级政府的政策协调、工作协同机制,形成规划实施合力。强化商务各领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

(二)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把握“三无”“三可”要求,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起来,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聚焦优服务,建立健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机制,开展投资环境综合评价,推动内外资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聚焦提效能,搞项目有“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的优质服务,做前期有“一枚印章管审批”的便捷便利,跑手续有“7×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超市,依法依规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宣传推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内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发展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鼓励创新、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氛围,促进我省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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