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卫办妇幼函[2018]14号
2018年3月7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省立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立金山医院、省人口计生科研所、省药具站,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
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将《2018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8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全委卫生计生中心工作,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生育全程优质服务落实,逐步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与妇幼健康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实施项目带动,加快补齐短板,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有效供给
1. 落实医疗卫生补短板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产科床位建设项目,实施挂图作战,细化建设任务,强化督导,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2.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达标建设。指导各地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建设项目,促进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标建设。
3. 推进优质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下沉。以三级妇幼保健为龙头,引导上下级妇幼保健机构间、或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妇幼健康医疗专科联盟,提升基层妇女儿童重大疾病筛查、预防和救治能力。
4. 加强妇女儿童保健专科建设。开展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建设,组织全省儿童眼和口腔保健规范性门诊建设验收评估。探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建设。
5. 推广妇幼健康适宜技术。组织开展妇女儿童保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培训和相关技能训练,提高妇幼健康整体服务水平。
二、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
1. 组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制定全省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动助产机构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开展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强化母婴安全保障责任落实。
2. 规范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推动各级助产机构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组织全省高危孕产妇管理专项工作督导,研究开展全省妊娠风险管理统计和质量控制工作。
3. 完善危重症孕产妇和儿童转诊救治工作。按照国家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管理指南要求,组织修订全省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救治网络管理、建设与服务标准,开展全省救治网络运行情况督查。
4. 加强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加强信息报送,落实孕产妇死亡个案月报工作,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个案监测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死亡评审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加强评审结果的运用,定期通报母婴安全关键指标,对关键指标出现反弹的重点地区进行约谈通报。
三、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1. 强化顶层设计和调查研究,加强出生缺陷监测数据分析、利用,研究制定我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启动省级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建设。
2. 推进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加强部门协作和服务质量评估,提升服务水平。依托婚孕检服务,提高地中海贫血防控覆盖面,加强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地贫实验室验收评估。
3. 加强产前筛查诊断技术管理。修订《福建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应用。健全产前筛查诊断技术服务网络,开展产前诊断分中心认定工作。
4. 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管理。完善技术规范,加强质量管理,开展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诊断分中心重新认定工作。
5. 实施遗传代谢病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妇幼健康领域健康扶贫工作。
四、促进儿童健康发展
1. 组织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制定全省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计划,推动落实对0-6岁儿童健康全方位、全过程保健服务,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2. 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开展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现场评估。加强与省计生协会协作,探索市、县级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机构与乡、村级服务点对接,促进优质服务资源下沉。
3. 创新爱婴医院管理。适时开展新一轮的爱婴医院复核,结合孕妇学校和母婴室建设,保护和促进母乳喂养,提高爱婴医院服务水平。
4. 加强托幼机构保健管理指导。研究制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评价标准,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5. 开展儿童健康促进。强化儿童养护人为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以家庭、社区、托幼机构为重点,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推动儿童良好健康习惯养成。
五、推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转型发展
1. 加强宣传培训,结合新时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重点,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群众提供科学备孕、避孕节育和不孕不育诊治等服务。
2. 推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设生育咨询门诊,提高计划妊娠和产后避孕措施落实率,促进母婴安全。
3. 推广避孕方法选择使用指南,指导育龄群众科学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保护女性生殖健康权益。
4. 完善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机制。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提高免费药具发放服务可及性,促进药具管理精细化。
5. 加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
六、提高妇女儿童均等化服务水平
1. 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增补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诊断、地中海贫血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 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建立关键指标季度通报和艾滋病、梅毒阳性个案专案管理制度。
3. 以贫困地区为重点,提高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覆盖率。
4. 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实施效果评估,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七、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监管
1. 加强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日常监管。联合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开展不定期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 启动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工作,研究制定本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办法,以评审为抓手,逐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
3. 开展县级妇幼健康工作绩效考核,在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基础上,做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
4. 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使用监管,研究制定《福建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加强培训指导,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工作。
八、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
1. 完善妇幼健康信息系统。逐步健全完善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出生缺陷监测等专业模块,推动实现妇幼健康服务跨机构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信息安全防护。
2. 推广母子健康手册APP应用。利用手机APP服务推行生育全程优质服务,搭建妇幼健康知识宣传平台,提供在线预约、诊疗结果查询等服务,改善孕产妇和儿童就医体验。
九、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宣传
1. 结合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地贫日、世界安全避孕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爱心传递,防治出生缺陷”公益行、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知识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制作出生缺陷防治公益宣传视频资料。
2. 结合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示范单位、妇幼健康文化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强对妇幼健康典型机构和人物的宣传报道。
十、抓好妇幼健康作风建设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确保廉洁自律。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推进作风建设,统筹安排会议、督导和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在妇幼健康系统树立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妇幼健康事业新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妇幼健康工作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全面发展。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开展妇幼健康联学联建行动计划,组织和动员妇幼健康领域各级党组织结合妇幼健康工作特点,开展现场主题党日、主题实践和推选妇幼党建品牌等活动,加强妇幼健康领域的文化建设、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