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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统一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4-03

发文字号

京东食药监综[2014]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4-03

颁发部门

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统一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

京东食药监综[2014]2号

2014年4月3日

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大队:

  现将《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食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食品安全统一监测工作计划

  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京食药监风险[2014]3号)文件要求。2014年我局将重点开展蔬菜、猪肉、大米、小麦粉、食用油、豆制品、灭菌/巴氏乳、蛋及蛋制品等食品品种的监督性定量检测,共计划监测2050件样本。

  承担检测任务的各部门要积极利用科技手段,针对以往本环节多发易发问题的地域、业态、经营主体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上一年度对应抽检抽测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不合格样品,提升问题发现能力,要综合利用检测数据,及时汇总分析检测信息,找出监管薄弱点,有针对性开展统一抽检抽测工作。

  一、抽检任务分配
  根据本区抽检食品样本计划,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二科、餐饮服务监管科共同承担2050个抽检样本任务。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二、统一抽检抽测工作基本流程
  严格按照《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办法(试行)》中的《食品安全监测操作规程》开展工作。
  (一)确定抽样地点
  主要从本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零市场、商场超市、学生营养餐送餐企业、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高校、中央机关等抽取样本;监督抽检样本的采集,应按照本监测方案的要求,由相关部门指定的技术机构配合开展抽样工作,抽取的样本应尽可能涵盖各种业态。应综合考虑样本在各种类型的生产加工企业、超市和市场、餐饮消费场所等的分布和数量;食品品种和类型;以往安全状况及监测抽检情况等因素,突出源头控制,合理设置监测点。相关技术机构应根据被监测食品的抽样数量要求,从确定的监测点中随机抽取样本。
  (二)监测食品的种类及项目
  2014年,本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本着依据国家食品相关标准规定的原则,在往年开展监督抽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调整和确定了新的重点检测指标,以客观评价全区食品安全状况。
  2014年,全区食品安全统一监测65大类食品。(附件2)其中,蔬菜、猪肉、大米、小麦粉、食用油、豆制品、灭菌/巴氏乳、蛋及蛋制品八类食品为纳入区县评价指标体系的重点食品。各部门应予以重点监测。
  65大类食品分别为:蔬菜、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酱腌菜、水果、蜜饯果脯、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大米、小麦粉、豆类、挂面、谷物粉类制品、其他粮食加工品(不含谷物粉类制品)、速冻食品、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猪肉及其副产品、牛肉及其副产品、羊肉及其副产品、其他畜肉及其副产品、禽类及其副产品、熟肉制品、蛋及蛋制品、灭菌/巴氏乳、酸牛乳、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乳粉、其他乳制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辅助食品、水产品、水产加工品及其他、藻类制品、水发产品、瓶/桶装饮用水、饮料、冷冻饮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食盐、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食用糖、酱类、淀粉及其制品、其他调味料、白酒、葡萄酒及果露酒、啤酒、黄酒、其他酒类、方便食品、罐头食品、糕点及面包、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巧克力、可可及其制品、焙烤咖啡、蜂产品、无糖食品、保健食品、其他类别。
  其中,其他类别主要包括馒头和油条、食(餐)具、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基地环境、冷荤凉菜、盒饭等。
  (三)样本采集
  监测样本应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适时性。样本采集的数量应能反映食品的质量安全,满足开展检验工作对样品数量的需求。除特殊要求外,一般要求随机抽样,所抽取样本必须保证信息完整,具备溯源性。
  抽取样本时严格按照科学规范操作,避免交叉污染和环境污染,样本应贮藏于必需的温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达实验室进行检测。
  (四)检测结果上报
  2014年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各部门原则上按季度下发任务,以月份为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各部门应于4月1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20日前,将监测结果上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检测信息及结果按相关要求上传;
  (五)问题样本的处理
  对监测发现的问题样本,原则上应按照《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办法》要求开展相关调查、核查等处置工作。

  三、经费来源
  由区政府统一核拨食品安全监测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应根据本计划及具体情况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报综合协调科备案。
  (二)按照《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办法》,受各部门委托承担检测任务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必要的检测能力,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利用技术手段,提高分析、预判能力,掌握和分析食品不合格因素。分析有害因素的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使之成为引导执法监督方向的手段之一。
  (四)2014年东城区食品安全统一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各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以季度为单位开展。①检测信息、结果先填录在模板(附件3),待系统开发完成后,导入监控系统。②监测季度报表(附件4)通过RTX将电子版,按季度报送综合协调科,报送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7月10日;10月10日和12月20日。③食品检测情况分析每半年开展一次,请各部门将分析报告电子版,通过RTX报送综合协调科,报送时间为:7月10日(上半年)和12月20日(全年);
  (五)监测点的选择既要保持连续性,又要根据监测情况对情况较好或问题较多的监测点采取调整措施,具有更强的针对性。
  (六)除统一监测项目外,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增加统一监测和监督抽检的样本数量和检测项目。
  (七)抽取样品时,要详细记录被监测企业名称、食品生产企业或样品产地、生产日期或批次、抽样时间等信息,便于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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