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爱婴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卫老年妇幼字[2017]9号
2017年3月8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
为实现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妇女与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创建母乳喂养支持环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北京市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倡导创建爱婴医院和爱婴社区号召,落实国家规范爱婴医院服务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爱婴服务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工作
为保证爱婴医院管理工作连续性和规范性,北京市2017年全面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工作。
(一)复核原则
1.坚持以医疗机构自评估为主,外部评估为辅的原则。注重发挥医疗机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自律,不断改进工作,强化助产机构爱婴服务意识,提高爱婴医院服务质量。
2.坚持公平、公开、有效、适度的原则。爱婴医院复核标准与复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动态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爱婴服务管理及爱婴医院复核工作中的职责,建立爱婴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复核范围
已取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机构,及拟申请爱婴医院创建的医疗机构。
(三)复核标准
按照《爱婴医院自评估标准(试行)》(见附件1)和《爱婴医院外部评估标准(试行)》(见附件2),得分均为 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复核分工
1.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本市爱婴医院复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发现的问题;负责组建专家队伍,开展师资培训,进行抽查。
2.各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本区爱婴医院复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开展宣传和动员;组建专家队伍,开展全覆盖培训,对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逐一复核。
(五)复核安排
1.医疗机构自评估(2017年3月-4月)
参核医疗机构根据《爱婴医院自评估标准(试行)》和相关要求,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加强爱婴医院内涵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机构内自评估。自评估合格后向辖区卫生计生委提交自评估报告和外部评估申请。
2.区级复核(2017年5月)
各区卫生计生委在接到医疗机构评估申请后,依据《爱婴医院外部评估标准(试行)》,对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逐一进行复核。对复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单位,取消其参加本周期爱婴医院复核的资格。并于5月31日前将辖区通过区级复核机构名单报市卫生计生委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
3.市级复核(2017年6-7月)
区级复核结束后, 市卫生计生委进行爱婴医院抽样复核,抽样比例不低于各区申报爱婴医院总数的20% (申报机构数量不足5家者至少抽查1家)。市级抽样复核合格率达到100%,视同该区报送的爱婴医院全部合格。抽样评估不合格的区应进行整改,并申请下一周期的复核。
市卫生计生委在复核结束后,对复核结果进行社会公示后,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二、着力推进爱婴社区创建工作
按照北京市加强爱婴服务管理、推进爱婴社区建设工作安排及《爱婴社区检查评估标准(试行))》(见附件3)),继续推进爱婴社区建设,扩大爱婴社区覆盖面,2017年底爱婴社区覆盖率达90%以上。
(一)区级管理与评估(2017年3月-5月)
各区卫生计生委要推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爱婴社区建设工作,建立哺乳室,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开展母乳喂养、辅食添加等指导及咨询服务等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对提出创建申请的单位逐一进行评估,汇总2017年评估合格的爱婴社区创建单位名单,填写《爱婴社区单位汇总表》(见附件4)),报市卫生计生委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
(二)市级复核(2017年6-7月)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市级复核工作,确定通过评估的爱婴社区创建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三、努力满足母婴健康需求
各医疗机构要将爱婴医院复核和爱婴社区创建工作纳入2017年重点工作内容,将母乳喂养相关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进行考核管理,对新上岗医务人员及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妇幼保健人员按要求定期复训,准确掌握母乳喂养相关知识和技巧。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辅食添加等健康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指导;要设有母乳喂养咨询电话,专人管理,接听畅通,解答问题准确。并做好创建前后的基础调查和终末调查,以及日常满意度调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各区卫生计生委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强化考核,探索建立爱婴医院和爱婴社区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市卫生计生委将爱婴医院复核和爱婴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区妇幼健康工作绩效考核,并组织专家对工作进行检查,形成爱婴服务“在医院、下社区、进家庭”的连续管理和综合促进新模式,努力满足母婴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