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通知
2007年12月20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升。元旦、春节将至,猪肉、粮油等主要副食品消费高峰的到来将进一步刺激价格的上涨。预计今年末到明年一季度,全省粮油、猪肉市场价格将持续高位运行。为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确保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保证上市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保证全省经济平稳运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副食品市场供应工作
“两节 ”期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及时了解各地商品的价格差,加大组织商品货源力度,多组织引进一些价格比较低、质量比较好的货源,从源头上保证对物价的有效控制。注意发挥我省的比较优势,引导消费者多购买相对于猪肉价格较低的鸡肉、鹅肉等肉品。
要积极组织产销衔接,了解和掌握生猪及副食品的商业库存及分布情况,督促、指导生猪及副食品的产销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帮助企业拓展生猪收购渠道,协调解决加工、运输等环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销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产区的沟通和联系,必要时组织异地猪肉余缺调剂,确保生猪及副食品不发生脱销、断档现象。要加强与铁路、交通部门的协调配合,帮助流通企业落实运销渠道。
要继续做好猪肉等主要副食品市场供应的监测预警预报,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分析,发挥信息对生猪产销的引导作用,提早做出市场供应的预警预报。按照《吉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重点保障中心城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以及 “两节 ”市场的猪肉供应;遇有生猪及副食品价格大幅波动、商业库存急剧下降、市场供应出现断档迹象和其他重大问题时,要及时解决并及时上报,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要开辟运输 “绿色通道 ”。 “两节 ”期间(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2月20日),在省内公路上运输城镇居民生活用的粮、肉、油、糖、蛋、奶、蔬菜等基本生活品,免收公路通行费,城市内交通不予限制。
二、维护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副食品市场价格稳定
维护 “两节 ”期间全省副食品市场价格稳定,是保证市场平稳运行的当务之急。各地政府要高度关注各种农副产品的市场行情,决不允许少数不法经营者趁机合谋涨价、哄抬价格。要督促当地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保证出厂产品不乱涨价,保证价格平稳,为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做出表率。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价格稳定工作,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组织好货源,增加投放,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要组织开展副食品价格专项检查,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合谋涨价的行为,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进行曝光。各地年底和 “两节 ”期间不得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要加强对粮油、肉禽蛋菜、液化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医药、运输、游览景点门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的监测。对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警预报。要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强化执法,严肃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行为。用好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确保粮、肉、油、糖、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主要蔬菜品种的市场供应,做到不脱销、不断档、不乱涨价。
三、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副食品市场秩序和质量安全监管
“两节 ”期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要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严查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严防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流入节日市场。
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规范各环节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要认真执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加强副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对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要实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
各级卫生部门要重点开展对餐饮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及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群众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对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核查处理,并做好对突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应急处理。
各级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和动物检疫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畜禽屠宰,特别是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强化检验检疫,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
四、尽快把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落到实处
重要商品储备是各级政府调控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省政府对此非常重视,韩长赋省长明确要求,要 “确保新年春节主要副食品供应,尤其要做好猪肉、食用油、食糖应急储备工作。可适当增加一些冻肉储备,以防不测。” “一定要保证两节肉、油、蛋、糖等基本食品供应 ”。省商务、财政部门要确保省级储备及时落实到位,对未到位和新增加的资金,要简化手续,“两节 ”前拨付到位,确保市场供应不出现问题。
各地要建立重要商品市级储备,对供应偏紧、可能出现脱销断档的商品,要全面掌握生产、库存、消费、调入调出等情况,尽快落实能够紧急动用的货源。选择一批规模大、信誉好的养殖、屠宰、加工及批发零售企业,签订应急投放协议,建立加工投放网络,保证猪肉、粮油等副食品供应。
五、妥善安排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生活
省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安排好 “两节 ”期间困难群众补助、救济资金。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制定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副食品供应帮困措施,适当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对于低收入人群和贫困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各地要做好生活补贴工作,通过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办法,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降低。要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必要补助。组织各级政府机关,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受灾和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各级政府要在 “两节 ”前集中力量,强化责任,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做好受灾保险理赔工作,理赔未兑现的,要尽快把理赔资金发放到投保农民手中。
六、强化各级政府 “米袋子 ”“菜篮子 ”“油瓶子 ”等副食品供应责任制
保障 “米袋子 ”“菜篮子 ”“油瓶子 ”等副食品供应,是地方人民政府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职责。要强化各级政府 “米袋子 ” “菜篮子 ”“油瓶子 ”等副食品供应责任制,充实和完善负责制的内涵,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尽快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切实保证重要消费品的生产、供应和市场稳定。
同时,新闻媒体要在引导市场平稳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向群众提供正确的商品供求信息,便于群众了解和参考;要合理引导市场消费预期,帮助群众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理性消费,以此来平衡市场供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