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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信息子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09-12-30

发文字号

闽发改高技[2009]127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2-30

颁发部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信息子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闽发改高技[2009]1270号

2009年12月30日

省民政厅:

  贵厅《关于申请“福建省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信息子系统“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福建省民政厅。

  二、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医保信息系统资源开发省级城乡医疗救助数据交换监测平台、开发设区市级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升级设区市级城乡医疗救助异地结算软件系统、开发与医保系统及新农合系统接口。
  福建省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信息子系统建成后,将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医保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提高救助实效、方便困难群众就医看病。

  三、建设期限:1年。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严格控制在67万元以内,所需资金由数字福建专项资金安排。实际投资以招标额为准。

  五、项目招标事项:该项目所需的软、硬件采购应当依照省有关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六、系统要充分利用数字福建前期建设成果,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若有变更,须报我委审批。

  请据此复函抓紧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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