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报送乡镇卫生院有关卫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需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0-08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10-08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基妇处、人事处

正文内容


关于报送乡镇卫生院有关卫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需求的通知

2007年10月8日

各市卫生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省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精神,我厅将协调有关厅局组织开展公开招募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08至2010年乡镇卫生院有关卫生类应届毕业生需求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我厅组织的公开招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毕业生,将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其中对于到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毕业生,省财政将提供专项经费进行补助。

  二、报送需求工作是组织开展公开招募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辖县、市(区)卫生局做好所属乡镇卫生院2008至2010年有关卫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需求统计工作。

  三、各乡镇卫生院要结合本地区农民医疗保健需求、单位发展要求和人才结构,综合考虑,认真填写需求统计表。

  四、请各市认真审核汇总各地的需求,分别以纸质和EXCEL格式,于10月17日前将需求统计表报厅基妇处。联系人:潘睿,电话:83620774,E-MAIL:panr@jswst.gov.cn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