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修改《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有关表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2-27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四川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9-02-27

颁发部门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修改《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有关表述的通知

2019年2月27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直属医疗机构,国家在川医疗机构,省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总队,省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5号)精神,不再对64排以下CT、1.5T以下MR实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2018年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川卫发[2018]17号)中第七点“取消国产大型医用设备(64排以下CT、1.5T以下MR)配置规划控制数”的规定不再适用。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