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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增加规格品种申报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日期

2002-11-15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CDE电子刊物

正文内容
中药增加规格品种申报应注意的问题
 一般说来,申请增加规格是药品注册申请中比较简单的。但是即使是简单的申请,申报单位也需组织试验和资料。我们在对此类申请的审评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告知大家。希望能够避免某些问题或提早解决这些问题,加快申报速度。
1、原标准中没有处方量或制法、制成总量、没有明确关键工艺的具体工艺参数如溶剂种类、提取次数、药物粉碎与提取的比例(如处方中有的药物一部分粉碎入药,一部分提取后以提取物入药)等,又无法提供其合法来源依据的品种,不宜仿制。或者先搞清此条件后,能提供相应的合法来源依据的资料,再进行仿制。
2、对处方中含有马兜铃酸的药材的品种,应慎重考虑其安全性方面的隐患。在没有取得足以支持其安全性的资料时,不宜申报增加规格。
3、增加规格品种目前暂不要求提高质量标准。
4、应说明增加此规格的合理理由。
5、应将新老规格产品在处方、工艺、制成总量、日服生药量等方面进行对比。
6、大蜜丸与浓缩丸:因大蜜丸与浓缩丸两者工艺不同,在化学成分上具有一定差别,因此在打粉制丸的基础上增加浓缩丸不应按增加规格申报。
7、糖衣改薄膜衣,规格项中应提供包薄膜衣后的片重规格。
8、应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3号令(《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关于下发“药品说明书规范细则(暂行)”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做好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设计的包装、标签样稿。标签包括内包装标签与外包装标签,其内容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所限定的内容,并且文字表达应与说明书一致,采用黑白样稿、用Word格式编辑,最好不要添加图片等不可编辑性的东西。说明内、外包装材料的名称。
类别:审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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