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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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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合肥市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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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市政府确定了110项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单位。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抓落实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按季度分解进度,建立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的重点工作台账,于每季度结束后12日内将所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总整理后报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各协同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相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各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将适时进行调度,按季度督查、通报落实情况,并将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现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及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及责任分解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国内领先优势的数字经济高地、内陆开放新高地、优质优良宜居宜业的生态高地,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当好示范。
一、更宽视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高地
1.加快提升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功能,构筑“五大支柱”,建设“十大装置”。建成量子创新研究院一期工程,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推进能源、大健康、人工智能三大研究院建设,谋划组建环境研究平台。提升拓展全超导托卡马克、同步辐射光源、稳态强磁场三大装置,加快建设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设施、未来网络、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雷电防护设施,争取先进光源、大气立体探测、强光磁实验装置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打造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建成合肥离子医学中心,推进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重点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2.深化大院大所战略合作,开工建设清华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等重大项目,建成北航、北外、天津大学等一批创新研究平台,让创新成为合肥发展的核心动力。(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3.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组织实施100项创新项目,集中力量对存储芯片、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攻关,支持新冠肺炎疫苗研发。(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卫健委;协同单位:市经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4.实施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双千”行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2000家。(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5.提升“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政策引导作用,建立市自然科学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初创期项目,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6.完成滨湖科学城规划,提升安徽创新馆功能,推动科技抗疫成果转化,让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应用场”。 (牵头责任单位:滨湖科学城管委会,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卫健委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7.争取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6%。(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协同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人社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8.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发展,争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9.完善首席科学家制度和股权激励等政策,建立以创新能力、创新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0.畅通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推进中国合肥国际人才市场建设,构筑海内外英才向往汇聚的强大磁场。(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二、更实举措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
11.抢抓国家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大力推进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布局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数据资源局;协同单位:市科技局、城乡建设局、重点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2.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更大力度投入公共卫生、市政设施、老旧小区改造、应急物资储备等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城乡建设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重点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3.集中开工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基础设施、产业基地和生态保护项目,实施1300多个亿元以上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4.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新兴产业。(牵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5.用足用好地方债等国家政策红利,适度扩大举债规模,以高效投入引领发展质量跃升。(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6.实施提振消费行动,多措并举扩大居民消费,促进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回补。积极培育物流直配、数字娱乐、直播带货等新兴消费领域和消费热点,引导推动汽车、家电等消费更新。繁荣活跃假日经济和夜间经济,创建国家级淮河路步行街,打造天鹅湖中央商务区。(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局、文化和旅游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7.大力引进首店、品牌店、旗舰店,推动名优特产进电商、进商圈、进超市。(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投促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局、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8.引导文旅消费,建设蕴含城市历史文脉的研学、工业、科教等特色旅游基地,高标准打造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协同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9.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攻坚年”活动,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协同单位:市创优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20.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皖事通办”,进一步增强“一网通办”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协同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21.落细落实高质量发展“170条”,开展减税、减费、减息、减租、减支“五减”行动,让更多政策惠企惠商惠农。(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税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22.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力争4家企业挂牌上市。(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市国资委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23.大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牵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协同单位: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24.支持民营企业做精做优,新增30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和一批“隐形冠军”“单打冠军”企业。(牵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25.深入实施“1+8+N”方案,完善地方金融监管防范体系,引导地方金融机构、金控平台有序合规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26.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协同单位:市经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27.严守金融风险底线,持续推进非法集资、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全力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三、更高质量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28.聚焦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争创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协同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29.纵深推进“芯屏器合”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新型显示器件、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三大国家战新产业集群。京东方大尺寸LCD巩固全球领先地位,维信诺柔性显示点亮投产,视涯微显示器件实现量产。扩大长鑫存储、晶合晶圆芯片量产规模,协同提升国产化率和本地配套率。争创中国特色型软件产业名城,“中国声谷”入园企业超千家、营业收入超千亿。(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协同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30.加快推进“中国环境谷”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蜀山区政府等)
31.持续布局量子信息、类脑芯片、精准医疗等未来产业。力争生物医药产业跻身第二批国家战新产业集群,加快建设6个省级战新产业基地,争取网络及信息安全产业进入省级战新产业集群。(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卫健委、数据资源局等,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32.加快蔚来中国总部、大陆马牌四期、通威5GW电池组件、120万吨乙二醇、之奇美偏光片、中铁轨道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四基工程”“一揽子”突破行动和“一条龙”应用示范,让世界用上更多“合肥造”。(牵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33.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实施线上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计划,建设安徽合肥线上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数据资源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34.加快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基地、先进计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三次产业触网登云。(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卫健委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35.推进智能化升级,实施重点技改项目300项,创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0个。(牵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协同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36.推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协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37.新增5G基站8000个以上,实现5G网络城区全覆盖,培育一批示范应用场景,让5G赋能千行百业、千家万户。(牵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协同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据资源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38.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建设,高质量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39.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专业化,重点发展科创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创旅游等业态,加快海康威视区域总部、合肥金融广场、滨湖金融小镇、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加快建设滨湖卓越城、半汤温泉小镇等重点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协同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四、更大格局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40.贯彻国家规划纲要和省行动计划,全方位对接长三角城市。(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41.加快合肥、上海张江科学中心“两心”共创,深化与G60城市创新合作,推进合杭梦想小镇、长临河科创小镇和G60物联网、生物医药、环境产业合作园区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构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42.提速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推进合六经济走廊、合淮产业走廊建设。深化与皖北结对合作,加快合作共建园区提质升级。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努力在区域协同发展中作出合肥贡献。(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医保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43.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在全国率先推出公共资源“智慧交易”系统,全面提升市场化配置效率。(牵头责任单位:市公管局;协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44.分领域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45.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牵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财政局;协同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4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一管理。(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47.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任务,加快释放农村发展潜能。(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48.持续提升开放平台运营能力,中欧班列往返开行500列,加快打造国家级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资委、邮政管理局、庐州海关、产投集团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9.加大外贸主体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双向合作。实施外贸转内销行动,支持企业参加“云上展会”等新型外贸对接活动,最大努力保订单、保市场。(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外事办、庐州海关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0.继续深化与国际友城交流。(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外事办;协同单位:市经信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投促局、体育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51.扎实推进精准招商,创新网上招商、云上招商等方式,瞄准全产业链和产业链关键环节,谋划引进一批优质项目,招商引资增长10%左右。(牵头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协同单位:各县干招商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五、更大气魄打造优质优良宜居宜业的生态高地
52.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编制生态网络、南淝河两岸景观等专项规划,推动老城保护更新,让城市文脉“活”起来。(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和旅游局、林业和园林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53.持续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推动合肥由“米”字型向“时钟”型体系转变。建成商合杭高铁、合安客专,加快建设合新铁路、新合肥西站,推进引江济淮、新桥机场航站区建设和合六叶高速扩容,开工建设巢湖一线船闸扩能改造、G206、G329合肥段工程。(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重点局;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54.推进畅通二环、包公大道、宿松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实施轨道交通4、5号线和1号线三期,开工建设轨道6、7、8号线一期、S1号线和2、3、4号线延长线。完成长江东路、翡翠路等市政道路改造提升,改造10个小街小巷,建成55个公园游园,让广大市民推窗见景、出门进园。(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林业和园林局、重点局、轨道办;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计局、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55.深入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牵头责任单位:省巢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巢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林业和园林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56.纵深推进巢湖综合治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实施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等水质提升工程,完成雨污管网混接点、河道重点排口溯源式整改任务。实施巢湖西部水生态修复试点项目,推行农村面源污染网格化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牵头责任单位:省巢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林业和园林局、环湖办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57.加快建设环巢湖“十大湿地”,争创国际湿地城市。(牵头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水务局、环湖办,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58.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持续开展城市扬尘、餐饮油烟、工业企业污染等专项治理行动,实现PM2.5、PM10及优良天数“两降一升”,让“合肥蓝”成为常态。健全固废全过程监管体系,提升处理能力。实施“昆仑行动”,严厉打击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加快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全覆盖网络,完善环境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让绿水青山成为合肥的“幸福不动产”。(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59.骆岗中央公园全面开工建设滨湖国际科学交流中心、航空主题公园、园博园等重大项目,打造“安徽之窗、省会之心、城市之肺”。(牵头责任单位:滨湖科学城管委会;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林业和园林局、数据资源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60.东部新中心紧扣生态环境修复、工业遗产保护、城市改造更新三大任务,开工建设工业遗址公园等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瑶海区政府;协同单位:新中心指挥部成员单位)
61.开工建设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牵头责任单位:市重点局、气象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管委会)
62.大科学装置集中区瞄准世界一流标准,突出“生态+科技+文化”理念,加快推进路网工程和科学装置基础设施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科学城管委会;协同单位:市科技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63.空港经济示范区加快国际小镇、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同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重点局、投促局等)
64.运河新城坚持生态优先,系统谋划产业布局,实施核心区路网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蜀山区政府;协同单位:市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重点局等)
65.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全力打造“城市大脑”,大力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让城市变得更“聪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数据资源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城乡建设局、林业和园林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66.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强化街面秩序管控和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协同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67.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建成餐饮、厨余垃圾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8.新建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充电设施8000个,建成覆盖全市的停车资源信息化系统。(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重点局、建投集团、兴泰集团等,有关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69.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二期等一批重点工程,完成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安全指数。(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建投集团等,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70.深化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社会信用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六、更强力度提升县域经济推进乡村振兴
71.以“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八大提升工程,着力抓好中央脱贫巡视“回头看”和省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实行“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深入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坚持“四个不摘”,加强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监测和帮扶,有效保障贫困边缘人口生产生活。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协同单位: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72.加强市域统筹和五县(市)协同,推进四大开发区与县域开发园区合作对接。(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经信局、投促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73.大力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支持肥东高端装备制造、肥西电气机械和器材、长丰汽车零部件、庐江磁性材料、巢湖镁合金材料等特色产业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协同单位:市科技局等,各县(市)政府)
74.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产业,年经营性收入超50万元的村达到110个以上、全面消除5万元以下薄弱村。(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协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75.实施农业产业化“五个一批”工程,重点建设7个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庐江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76.强化粮食安全战略,建设高标准农田17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300万吨以上。落实扶持生猪生产政策措施,提高生猪产能,切实稳价保供。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深化合肥都市圈蔬菜基地合作共建,蔬菜生产面积达129万亩。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新增稻渔综合种养25万亩。(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77.实施农村物联网工程,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70亿元。(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邮政管理局;协同单位: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78.完成县域村庄规划布局,建设省、市级中心村169个。开展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千村推进”,梯次建设乡村振兴项目。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监管、生活垃圾市场化治理、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协同单位:市美丽乡村建设暨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9.持续实施“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工程,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80.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新建农村道路1200公里、绿化3000公里。(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81.精准实施农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万亩。(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82.深入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提升乡村文明建设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协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七、更暖温度保障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
83.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实和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管控,严格境外来肥人员闭环防控和无症状感染者筛查,做好健康监测和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作用,拓宽“安康码”运用,提升智慧防控能力。精准落实生产生活疫情防控要求,严控密闭环境下聚集活动,坚决防止聚集性感染。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引导,增强群众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数据资源局;协同单位: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84.落实稳就业政策,加大就业创业服务,推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协同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8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智慧养老试点,加快建设智慧养老中心,实现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医保局、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8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扎实做好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国家试点。(牵头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卫健委、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87.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住房租赁三项试点,实施2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103个老旧小区改造和国家试点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国资委、土地储备中心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88.新建改扩建中小学42个、幼儿园59个,在园幼儿公办率、普惠率分别达50%、80%以上。加快合肥五中、六中、九中新校区建设,建成特教中心北校区,开展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和美丽校园创建活动。(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重点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89.争创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市,开工建设合肥幼专新校区、黄麓师范二期,建成安徽合肥技师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新区。(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重点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90.加快建设中科大高新园区,支持中科大、合工大、安大“双一流”建设,支持合肥学院建设合肥大学,推动合职院、合肥幼专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安徽大学江淮学院转设,加快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建立现代职业教育贯通机制,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合肥学院,高新区管委会;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91.建成市中心图书馆主体工程,加快市美术馆、妇儿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和旅游局、重点局、妇联等;协同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92.全面提升城市阅读空间管理水平,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转型升级。办好文博会、上海国际艺术节合肥分会场、曲艺牡丹奖合肥赛区比赛等重大文旅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的文化旅游城市。(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93.积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打造高端医疗平台。建设互联网医院、智慧医院,实现全市医疗服务“一码通用”。(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数据资源局、重点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94.加快市公共卫生管理中心、三院新区、空港医院、新站骨科医院和市一院、二院老年护理院等重点项目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重点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95.强化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实施县乡村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96.改革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管理体制,构建覆盖全域的疾病防控和救治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应急管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97.推进全民健身惠民设施建设,完善15分钟生活圈,扩大合肥国际马拉松赛等品牌赛事影响力。(牵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协同单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重点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98.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切实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协同单位: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99.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一居多会”和“两长多员”城市社区全覆盖,打造全国智慧社区建设模式。(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民政局;协同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数据资源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00.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推行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牵头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司法局;协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01.强化网络综合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牵头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公安局;协同单位:市数据资源局、政府新闻办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0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创建全国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03.深入开展“七五”普法,争创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城市。(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04.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05.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扎实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广泛开展双拥共建,努力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同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06.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牵头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协同单位: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07.充分发扬民主,汇众智、聚众力,编制好“十四五”规划。(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08.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09.深入实施31项民生工程和20项为民办实事。(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政府政研室;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10.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以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群众的“好日子”。(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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