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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4-11-01

发文字号

苏卫医[2004]7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11-01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2004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2004]78号

2004年11月1日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04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各地申报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核材料进行了审核。李宁生等337人合格(名单见附件1)。现将合格人员参加专业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04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楼(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请各市卫生局于11月15~16日到江苏省口腔医院医教科(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36号)统一领取《准考证》。驻宁省直单位请通知参考人员直接到省口腔医院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的人员,每人交纳考试审核费300元。

  审核合格并具有主任医师职称的人员免考(见附件2)。

  联系电话:025-6662943 联系人:杨建荣 沈鸽兰

  附件:(略)

  1、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2、具有主任医师职称的免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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