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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3-16

发文字号

渝卫办[2007]1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3-16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卫办[2007]10号

2007年3月16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7年重庆市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我局。

  2007年重庆市卫生工作要点

  2007年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核心,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卫生工作全局,全面实施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着力推进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着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中医事业发展,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改善服务管理上来。完善网络直报平台,规范疫情、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疾控机构基本信息等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装备和专业人员培训,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继续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免费为6岁以下儿童接种七种疫苗,“四苗”接种率达95%以上,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乙脑、流脑接种率达85%以上。积极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进一步落实艾滋病、结核病、霍乱、狂犬病、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免费治疗结核病人2.4万人。有效开展碘缺乏病、氟中毒等重点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提高全市死因监测及新发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质量,开展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和重症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督导。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健全卫生应急管理和协调机制,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规范,完善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和指挥系统,建立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监测预警及调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管理协调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和地区间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性卫生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卫生工作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新增22个区县开展新农合,力争使新农合制度覆盖我市除渝中区以外的所有区县,参合农民达到1700万人以上,参合率达到70%以上,农民人均筹资水平达到50元/人/年。加强合作医疗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出台《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行新农合综合控费措施,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做好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衔接,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结算同步、监管统一、互为补充的协调机制。深化农村卫生改革,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推广黔江经验,探索乡镇卫生院公益性质的运行机制,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规范化管理。巩固和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完成120个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和1000个村卫生室建设,创建80个规范化乡镇卫生院,为2004年、2005年纳入中央国债土建建设项目的乡镇卫生院装备基本医疗设备。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抓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完善指标评价体系,落实工作经费,全市新增6个区县实现《重庆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纲要(2001-2010年)》规划目标。

  三、加强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制定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坚持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推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主城九区和六大区域中心城市的街道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覆盖,覆盖率达到85%以上。在2~3个区开展社区卫生综合改革试点,探索首诊制、双向转诊制、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及政药品府采购、统一配送、低差率或零差率销售等,探索社区卫生服务合理的补偿方式。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内容,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从疾病控制、妇幼保健机构调整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人才培训,落实大中型医院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机构服务制度,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切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管,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重新核查登记,严格机构、技术项目准入。

  四、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今年要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充实医院管理的内涵,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大医院院长的管理责任。院长是改善医院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院院长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必须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医院院长要减少临床专业技术服务,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质上,放在培养造就一支专业化医院管理干部队伍上。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医务人员的从业行为。重点加强医疗行为规范、规章制度落实、基础质量提高和医务人员责任心教育。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重症监护、急诊室、手术室等重点部位涉外医疗安全管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全方位加强医疗质量评价、医务人员考核和医师执业管理。严格医疗服务规范,实施临床流程管理和临床路径管理,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改善医院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出台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的有关规定,坚决打击破坏医院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正当权益,优化医疗执业环境。继续办好惠民医院和济困病房。加强血站管理,大力推进自愿无偿献血工作,2007年全市无偿献血率达到100%,自愿无偿献血率达到90%。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实施主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形成了公立医院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公平、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加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加强医疗技术适宜性、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评价,重点强化对器官移植技术、介入技术、人工关节等临床应用的管理。对医疗机构从事高新技术服务要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禁止无证执业或超范围执业。加强医院财务和收支管理。开展财务管理年活动,加强公立医院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盲目扩大建设规模和负债建设,从严审批大型医用设备购置。加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实施力度,推行单病种收费限价管理试点工作,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价格监管,启动《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修订工作,继续实施医疗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医疗费用监控力度。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按需设岗、岗位聘用、岗变薪变绩效工资制,探索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体制的收入分配制度。

  五、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加强卫生立法工作,修改完善《重庆市中医条例》、《重庆市预防控制艾滋病条例》和《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继续加强卫生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深化普法工作,积极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卫生法律素质。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实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许可工作,以餐饮业、学校食堂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重点对无证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药店坐堂行医等非法行医活动进行整治和打击。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医疗广告市场,严厉打击违法医疗广告。严厉打击在血液采集、供应和临床用血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以职业健康监护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为内容,以煤矿、制药、农药和化工等职业危害严重企业为重点,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及时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加大对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查处力度。开展健康相关产品国家抽检工作,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加强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和干部保健等工作,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制定实施《重庆市产前诊断管理细则》、《重庆市产科质量检查标准和办法》等,加强产科质量建设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建立产前诊断、产前筛查、高危识别的三级产前诊断网络,实施对新生儿疾病筛查患者的部分医疗补助。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能力建设,实施产科和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畅通产科绿色通道,提高产科急救能力,推广产儿科适宜技术,重点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和产科急救等技术的培训。继续抓好“降消”项目等妇幼卫生项目,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救助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4万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继续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区、镇)活动,力争创建1~2个国家级卫生县城(城区),1~2个市级卫生县城(区),加强日常考评和督导评估工作,加大对群众环境卫生投诉工作的整治力度。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结合新农村建设“千百工程”,制定完善100个市级生态卫生村创建规划,并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组织实施100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30万人。加强农村饮用卫生水质和水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因地制宜探索有害生物防治新举措和管理新模式。扎实推进干部保健工作。加强保健基地建设,改善保健基地条件,加强保健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市级领导干部日常医疗保健和来渝中央领导、外国国家元首以及重要访团、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做好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广泛普及全民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健康意识。

  七、加强中医药工作,提高中医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市级中医管理机构建设,调整和充实中医药管理队伍,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医管理体系。加快市级中医龙头机构建设步伐。完成市中医院一期工程建设,力争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启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进一步加强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和市药物种植研究所建设。加强中医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认真完成国家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积极组织实施国家及我市重点学科、专科、示范中医院等建设项目。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创建20个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认真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医药补偿优惠政策。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合理配置中医药服务人员,制订中药目录和中医药服务项目,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10个。

  八、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科技教育水平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启动医学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研究建立本地区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的选拔奖励机制,加大高层次管理人才的送外培训工作。努力构建长江上游卫生人才高地。加大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力度,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培训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提高基层卫生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卫生管理干部培训,逐步建立卫生管理干部持证上岗制度,打造职业化卫生管理干部队伍。推进卫生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人才政策,建立健全人才培训、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稳定的政策体系及机制。加大对中高级医药卫生人才和高新技术人才引进力度。深化职称改革,启动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加强医学科技能力建设。继续加强我市医学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调研和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开展“长江上游医学中心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及督查,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认可工作。大力开展全市区县城乡基层卫生技术进步促进工作,完成科技部、卫生部下达的《农村卫生适宜技术应用示范研究》项目及卫生部“十年百项”推广计划项目任务。建立健全卫生外事工作管理机制。全面实现外事工作归口管理,完善涉外工作审批备案制度,建立全市卫生涉外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完善援巴新医疗队队员选拔制度,协助卫生部做好第三批援巴新医疗队管理工作。加强因公出国(境)工作管理。

  九、加强精神文明和行业作风建设,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加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倡导良好风气。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以服务宗旨教育为核心,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实施医德医风考核评价办法,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病人至上、廉洁清正、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大力推进文明行业的创建,继续做好市文明单位标兵、市级文明单位和委(局)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探索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修订和完善处方、药品、高值耗材采购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建项目资金和采购行为的监管,实行医疗机构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制度,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坚决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水平,切实落实局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高度重视和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强化新闻宣传意识,重点做好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机构监管、卫生执法监督、优秀卫生工作者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等宣传报道。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强与媒体和社会的沟通,及时发布卫生医疗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卫生改革和发展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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