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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嘉定区卫生局2011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6-13

发文字号

嘉卫医政[2011]2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6-13

颁发部门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关于组织申报嘉定区卫生局2011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嘉卫医政[2011]29号

2011年6月13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1年度嘉定区卫生局科研项目与局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以应用研究为重点,围绕我区卫生中心工作,提高医疗专业技术、改善服务品质,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提倡引进、推广、应用适宜新技术、新方法,以提高我区卫生系统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资助强度
  区卫生局局级科研课题资助强度不超过3万元/项,青年科研课题资助强度不超过2万元/项。

  三、申报要求
  (一)研究课题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具备开展研究的基础条件。
  (二)申请局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者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在读研究生不得申报。
  (三)课题第一申请人已承担局级及以上课题且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局科研项目及局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择优申报。

  四、项目设置及评审
  2011年拟设局科研项目和局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涉及临床、管理、公共卫生、中医等方面,我局将委托区医学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统一评审,择优立项。对优秀项目推荐至区科委立项。

  五、申报方法
  使用统一格式的申报书:《 嘉定区卫生系统科研项目申请书》要求一式7份并附电子版、《嘉定区卫生局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申请书请在嘉定卫生网的“便民服务”栏目下载。
  所在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书进行初审,签署单位初审意见(包含对项目人员、设备、经费的保障措施等),并制作申报项目清单(做好排序)。以上材料于2011年6月27日上午11时前报区医学会(联系人:朱翔雁;联系电话:5953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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