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徐汇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9]30号
2009年9月14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徐汇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09]97号)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贯彻
《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紧密围绕确保上海世博会顺利举办的目标,通过专项整治、重点项目推进和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区域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集中整顿,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加强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促进监管手段和技术的更加科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显著加强食品行业的自律,明显提高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基本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有序可控的局面。
二、工作任务
(一)世博食品安全保障。
加强供博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食品供应链体系,建立世博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完善世博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机制和应急预警平台。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为抓手,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文明饮食。以园区周边及徐家汇地区为重点,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的集中整顿行动,全面落实世博食品安全保障各项措施。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区相关部门及各街道(镇)配合)
(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深入开展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按照《关于印发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21号)精神,重点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消费量大、影响面广、问题比较突出的乳制品、肉类食品、水产品、米面食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组织监管力量联合开展集中整顿,实施严厉打击,确保不留死角和隐患,取得明显实效。进一步完善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长效监管的工作体系,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审批,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日常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专人管理等制度。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区商务委员会、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量技监局等部门配合)
(三)食品生产环节。
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区域监管责任制,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强化巡查和回访,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加大监督抽查检验检测频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区质量技监局负责)
(四)食品流通环节。
全面落实整顿与规范,监管与自律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先证后照”,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索证索票和台帐工作,监督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根据消费者的申(投)诉、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强化监督抽检;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整顿规范无照市场及场内无照经营户,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
(区工商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五)餐饮消费环节。
1.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预防与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
2.严厉查处餐饮无证照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整扶相济的监管方法,“查、治、管、辅、建”同步进行,提高监管效能,解决难点问题。
(区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街道(镇)配合)
(六)保健食品。
积极组织开展本区保健食品市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保健食品及其广告的监管,加大市场抽检力度,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和广告发布,重点打击擅自添加药物和以“免费体检”、“试用”等欺诈手段引诱消费以及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坚决取缔地下生产经营窝点。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分局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督促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区各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食品质量自检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良好卫生规范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不断提升食品产业能级。
区各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快建立守法遵章、以社会道德为准绳、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励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街(镇)创建,加大宣传力度,从政策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帮助企业“做真做实”,取信于民。积极组织推广成功经验,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结合上海城市发展规划,通过产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措施,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建立品牌。
(二)加强监管,提高效能。
各监管部门要实行严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坚决清理整顿生产条件差、产品能级低、自律意识差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各方责任,改进抽检手段,加大查处力度。相关执法部门要建立协同机制,形成合力,无缝衔接。案情通报、案件移交处理要及时、通畅。对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地区、顽症问题、重大案件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快整合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传报、第一时间处置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检验检测,强化风险评估。
各相关部门要保障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兼顾覆盖率,突出重点环节和高风险品种,提高检验检测的准确率。高效利用检验检测数据,检验检测结果要在相关部门间及时通报、共享和互认,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特别要大力帮助扶持企业加强自检能力建设。主要的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要建立检验室,对进出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全部进行自检。充分利用检验检测数据,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水平,提高食品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镇)对本地区整顿工作负总责。
各街道(镇)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加大经费投入。结合区域实际,明确重点整顿工作的内容、责任和时间节点。结合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工作,加强领导机构建设,适时调整充实机构和成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提高政府领导统筹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结合行政效能监察,督促监管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健全考评考核制度,坚持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
(二)加强综合协调,落实部门责职。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是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要切实履行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的综合协调职责,形成整顿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建设,全面落实街道(镇)食品安全责任机构和专职人员。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三)加强宣传培训,动员各方参与 。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艰巨,时间跨度长。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镇)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突出
《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宣传,全面组织学习和培训,及时报道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宣传普及,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发挥传统宣传方法优势,又要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技术;既要做到宣传全覆盖,又要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宣传,增强市民消费信心。要注重研究宣传效果的评价办法,探索更有效的宣传方法,帮助广大市民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参与食品安全的自觉性。
(四)把握时间节点,扎实认真推进。
1.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3月之前)。区监管部门、各街道(镇)、区级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工作声势和氛围。
2.集中整顿阶段(2009年3月-2010年12月)。根据需要解决的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划分若干工作阶段,明确每一阶段的整顿重点和目标。力求形成突破,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扎实推进。
3.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1月-3月)。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开展整顿工作的总结评估,迎接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考核评估。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