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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08

发文字号

鲁商字[2017]21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12-08

颁发部门

山东省商务厅

正文内容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的通知

鲁商字[2017]212号

2017年12月8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结合我省实际,省商务厅编制了《山东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

  药品流通行业是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是构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关键环节。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全省药品流通行业创新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便利,按照商务部制定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全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和药品流通管理体系的日益完善,全省药品流通行业快速发展,一批药品流通骨干企业迅速壮大,行业集中度稳步提高,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加快发展,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业态共同发展的城乡药品流通体系初步形成,行业呈现出转型发展的新局面。
  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十二五”期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稳步增长,年均增长12.4%。2015年全省药品经营企业销售总额900.5亿元,2016年达到1005.9亿元,同比增长11.7%,销售总额在全国省市排名中位居第七。其中,批发企业销售总额804.7亿元,零售企业销售总额201.2亿元。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药品批发企业614家,比上年略有减少,零售连锁企业822家,比上年有所增加。
  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近年来省内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前10位的药品批发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由2010年的71.2%提升到2016年的80.5%,前10位的药品零售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由2010年的12.1%提升到2016年的21.6%,增加趋势明显。2016年全省有7家药品批发企业进入全国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百强,有5家药品零售企业进入全国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百强。区域性龙头连锁企业积极推进全省布局和跨区域并购,行业整合速度明显加快。
  经营业态向现代化、多元化方向发展。药品流通领域现代流通方式快速发展,初步建立了以现代药品流通业态为主导的市场格局。经营模式由传统批发、零售业态,向批发、零售和连锁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网上采购、医院药事服务等多种流通模式并存发展。连锁经营发展迅速,零售连锁企业由2010年的254家增加到2016年的822家,连锁率由26.8%增加到80%。电子商务发展迅速,截至2016年底,全省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的企业达到77家。药品流通企业性质多元化、经营模式多样化,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行业的社会作用日益增强。药品流通行业已成为全省第三产业的重要行业,行业的社会贡献较为显著。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为3.24%,2016年提高到3.3%。由于引入市场机制,形成了开放竞争的药品流通市场格局,批发、零售企业队伍快速壮大,在保障医疗服务、方便群众用药、平抑物价、解决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行业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药品流通企业“多、小、散”问题仍然存在,批发、零售年销售额过亿的企业占比偏低。区域性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不强,跨区域销售能力较弱。
  2.行业布局不均衡。受传统行政区域和药品流通体制的影响,药品流通企业在城市密集度较大,农村相对较小;省会及东部地区流通企业较为集中,鲁西北、鲁西南地区相对薄弱。
  3.现代药品物流发展相对滞后。目前只有部分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建立了现代化药品物流中心,大部分药品流通企业仍主要采用传统的物流方式,管理水平、流通效率和物流成本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存在较大差距。第三方物流发展滞后。药品物流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4.药品流通行业人才缺乏。目前省内药品流通从业人员学历水平偏低,综合型医药物流人才及药品供应链人才严重缺乏。执业药师队伍建设任重道远。
  (三)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重要阶段,是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和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药品流通行业发展面临许多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1.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将进一步扩大药品需求
  大健康产业作为潜力巨大的新兴产业,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成为新常态下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和新增长极。未来几年,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提速,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口老龄化加快,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医保覆盖面扩大,医保支付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需求将大幅增加,药品、保健品和健康服务的市场规模将加快增长。
  2.行业发展政策环境趋于优化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促进行业发展的规划与文件。我省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1号文件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山东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这些宏观政策优化了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环境,将进一步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优化了市场环境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已进入新的转折期。“三医联动”的综合改革将逐步破除“以药补医”体制,对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两票制”的推行将使药品流通环节加价透明化,带来行业格局变化,进一步提升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药品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和分级诊疗制度的改革,将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环境,对流通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4.行业发展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
  从外部环境看,虽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但具体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建立既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又能实现有效监管的全国统一市场,需要克服不少体制机制障碍。从行业内部看,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基础薄弱,行业组织化、现代化水平不高,管理水平、设施设备相对落后,管理人才匮乏,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缓慢。药品流通行业自身能否适应流通新技术应用和流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的环境变革,满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实现转型发展仍面临较大挑战。从行业竞争的角度来看,国内上海、江苏、广东、北京等先进省市大型企业凭借雄厚的竞争实力跨区域扩张势头强劲,国际上部分跨国制药企业以并购或自建批发企业方式从供应链的上游向药品批发领域延伸,都将对全省药品流通行业新格局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也将对省内药品流通企业形成较大的竞争压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山东省“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方向,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立现代药品流通体系为目标,以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积极推进药品流通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省药品流通行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民生。落实共享发展理念,践行“便民、利民、惠民”宗旨,突出药品供应的社会公益性,提高群众用药的便利性。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政策的引导作用,实行优胜劣汰,逐步提高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坚持创新驱动。通过深化改革,释放创新活力,增强创新动力,形成有利于机制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技术创新的发展新模式。坚持开放融合。对接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调、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结合我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促进药品流通业与全国市场、国际市场的深度融合。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药健康需求,形成结构优化,发展协调,布局合理,流通效率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行业集中度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药品流通秩序规范,城乡居民用药安全便利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
  具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药品销售总额达140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其中,批发销售额达到1120亿元,零售总额达到280亿元。培育1-2家年销售额过200亿、2-3家年销售额过100亿的跨区域经营的大型药品流通集团。药品批发10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85%以上,药品零售10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总额3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布局
  按照重点突出、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原则,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形成“一核四点多极支撑”的药品流通产业结构布局。其中,“一核”是指以济南为核心,发挥其在全省药品流通行业的龙头优势,对其他区域起到辐射与带动作用,“四点”是指以青岛、烟台、临沂、潍坊等节点城市为重要衔接点,贯通省内药品流通的重点区域与主要通道,“多极支撑”是指以其他流通节点城市的药品流通网络建设为支撑,构建覆盖全省、布局合理的药品流通网络。
  健全流通网络体系。完善药品供应网络,确保药品配送的全面覆盖。发挥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等地的区域、交通优势,在全省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区域性企业为支撑、地方特色企业为补充的大中小企业联合、高中低端结合的配送网络。扶持建设基层流通网络,鼓励大中型药品流通企业向居民社区和村镇延伸销售与配送网络,提高农村和偏远地区药品供应的安全性、便利性。
  (二)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
  做大做强药品流通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药品流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加快提升企业规模实力和网络覆盖面,推动药品流通行业向规模化、集团化和集约化经营发展。
  支持中小企业联合发展。支持中小药品流通企业通过组建联盟、联购分销、共同配送等方式联合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增强市场竞争力。
  加强对外合作。积极吸引省外、境外大型药品流通企业来山东投资,参与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拓展分销业务;积极引导省内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通过新建、收购等多种方式,到省外、境外开展业务。
  (三)提升行业现代化水平
  提升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先进信息技术和新型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发展新型电子支付和结算方式,降低交易成本。鼓励企业构建客户资源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等信息化体系,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流通效率。推动企业建设药品追溯系统,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充分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提高药品市场信息搜集、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能力。
  改造升级药品流通设施设备。加快传统药品流通设施现代化、标准化改造,发展现代绿色医药物流技术。推广使用无线射频、自动分拣输送、仓储管理、运输管理、温度传感、卫星定位等先进信息技术、自动化设施设备和标准化运载器具,实现业务流程再造。
  (四)创新药品经营模式
  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药品流通领域广泛应用,鼓励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服务创新,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特色鲜明、服务规范的网上医药零售平台;支持经营规范的药品批零企业开展B2B、B2C业务;引导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的零售企业自建平台,鼓励其通过借助综合网络零售平台扩大市场辐射面;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服务方式。
  探索零售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和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妆、保健品、医疗器械销售和健康服务等多元化经营,打造差异化服务功能,开创药品流通增值服务新领域。鼓励零售连锁企业发展网上药店。鼓励具备条件的零售药店承接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鼓励实行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发展多业态混合经营。
  (五)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进一步强化药品流通企业的内部管理能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行业购销存管制度、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等行业性规范和操作标准,积极推行“两票制”;实现重要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从业人员公示制度,不断提升药品流通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优化药品供应链管理。鼓励药品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支持药品批发企业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物流技术,构建药品供应链集成系统,开展供应链系统增值服务,加快向药品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发展。
  发展现代绿色医药物流。支持药品流通企业推广使用先进物流技术,发展上下游供应链紧密衔接、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有效整合、多仓协同配送、物流成本经济的新型现代绿色医药物流。
  (六)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与服务能力
  一是宣传贯彻行业标准,发挥行业标准在规范经营行为和引领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二是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药品购销票据管理,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经营药品来源合法,渠道正规,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三是配合监管部门加强对药品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省药品流通企业规范发展。四是进一步扩大行业统计工作的覆盖面,将更多企业纳入统计直报系统,提高统计全面性和准确度。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管理体制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对全省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首先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工作沟通协调与合作机制,形成促进行业发展的工作合力,在政府管理层面推动解决全省药品流通行业面临的重大问题。其次,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推动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措施,引导行业结构调整,推进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从财政、土地、金融、专项资金等方面研究制定鼓励性政策措施,加大对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实施优惠政策,支持药品流通企业技术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涉及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土地供应方面,适当放宽政策,尽可能保障和增加土地供应,降低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用地成本。改善融资环境,简化程序,大胆创新,为药品流通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加强理论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大专院校、研究院所、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开展现代药品流通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加强大专院校与药品流通企业之间的合作,通过产学研一体化的教育模式,培养符合药品流通行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支持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形成多层次的行业人才培养体系。
  (四)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支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的发展,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发挥协会功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加强对行业协会工作的指导,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发展引领、行业标准建设、行业统计、行业分析、行业调研、行业规划、行业培训、行业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沟通、协调、服务机制,不断完善行规行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行业信用建设
  完善行业信用管理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提升行业职业道德水平和诚信自律意识,改善市场诚信环境。整合现有信用信息资源,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信用记录档案,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加大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引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制定考核评价制度,主动开展守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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