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级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安排的通知
闽卫中医函[2017]48号
2017年1月25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福建中医药大学:
根据
《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2020年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43号)和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闽卫办中医函[2016]108号)精神,现将2016年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学员及培训机构
经审核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53名,安排在全省7家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医院和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时间为12个月,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临床实践培训和基层实践培训3个部分。其中:理论培训时间为1个月(福建中医药大学集中理论培训10天,其余时间由临床培训基地医院自行组织学习),临床实践培训10个月,基层实践培训1个月。
三、培训时间
(一)集中理论培训
培训时间:2017年3月13日-23日(含考试)。
报到时间: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9:30-17:00
报到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国际中医药培训中心一楼(正大门左侧6层建筑)。其他报到事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王旭丽
联系电话:0591-22861361
报到时应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临床实践培训
报到时间:2017年2月13日,培训学员应到其对应的全科转岗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医院报到,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基层实践培训
基层实践培训由各临床培训基地医院根据其对应的基层实践基地的培训容量适时、分批安排学员进行培训,并负责将轮转计划表于学员进入培训前抄送基层实践基地。承担临床实践培训的医院须及时将学员轮转计划表抄送相应的基层实践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人事关系不变,享受原单位同类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对象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和职称晋升等工作由原单位负责,培训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二)培训期间,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外,年度各类休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5天者,培训时间顺延1个月;超过15天不足3个月者,培训时间顺延3个月;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者,培训时间顺延6个月;超过6个月者,按照终止培训处理。
(三)财政按照每人550元、4800元、650元标准分别对理论培训单位、临床实践和基层实践培训基地给予补助,统筹用于购买教具、教材、理论考试、师资带教补贴等教学支出。按照每人9000元的标准对培训学员给予生活补助。延长培训及由于个人原因终止培训后再次进入培训均不再享受财政补助。
五、其他要求
(一)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须及时将入学信息通知学员,确保每位学员及时参加培训,并在培训期间加强对本地培训基地培训过程监管。
(二)福建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及各临床培训基地应做好学员接收工作,报到时查验学员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将复印件留存,并于2月17日前将学员报到情况表加盖公章(附件2)反馈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
(三)各培训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1]187号)及《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大纲(试行)》(附件3)实施培训与考核,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对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终止培训的学员,要在1周内书面通知所在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和学员派出单位,并抄报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处。
(四)《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手册》由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分发给每位学员。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各培训单位应将内容填写完整的转岗培训手册集中上交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
(五)为加强培训监管,省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处将各培训医院的日常管理纳入其临床教学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考核,委托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培训开展情况和学员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通报和处理。
联 系 人:陈素,肖霖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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