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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2-23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贵州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卫生健康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但我省卫生健康事业与全国和东部地区差距仍然较为明显,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人均预期寿命仍处于较低水平,与我省良好生态环境、优质食物资源、合适海拔高度等极不匹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今年春节,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贵州时发表重要讲话,赋予贵州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新目标新定位。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人均预期寿命。2021年9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会,决定实施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制定了《行动计划》。

       二、《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

       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以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为目标,以人民群众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抓手,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强基层、建高地、提能力、优服务,解决制约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努力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三、《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

       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岁左右,主要健康指标总体接近全国水平;到2030年,全省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岁左右,达到全国水平。

       重点任务。明确提出了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妇幼健康提质、老年健康服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卫生健康人才培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7个专项行动。医疗救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强化省、市、县、乡、村优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创建国家、省区域医疗中心,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和院前急救网络布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医院疑难病症和危急重症诊治能力,解决治不好病的问题。重大疾病防控专项行动,围绕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加强相关疾病管理和危险因素干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健康的主要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减少因疾病造成的死亡。妇幼健康提质专项行动,着力提高新生儿、儿童危急重症救治和转运能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延长老年人寿命。居民健康素养提高专项行动,着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促进全民健康。卫生健康人才培优专项行动,围绕人才结构不优、分布不均问题,加强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优化人才保障政策,着力提高人才供给和质量。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行动,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路径,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突破点,提高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引导资源下沉、患者合理流动,实现区域分开、城乡分开、上下分开、急慢分开,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解决医药卫生领域系统性、结构性问题。

       四、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安排部署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市县制定出台本地区行动计划及专项行动方案,编制年度推进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强化政策支持,落实部门责任,配套完善相关政策,形成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三是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医疗卫生政府投入责任,完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积极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医疗卫生,多渠道筹资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四是强化督查考核,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将有关重点任务纳入综合监管督察事项,每年开展1次专项督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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