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浮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云府办函[2016]169号
2016年12月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云浮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对全市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确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事项。
原有关议事协调机构,除保留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外,撤销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联席会议、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登革热防控领导小组、人感染H7N9防控领导小组及部门间协商成立的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相关协作机制,相关工作职能并入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
二、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卫生计生局、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畜牧兽医渔业局、市扶贫办、市残联、云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云浮军分区后勤部、武警云浮市支队等33个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由协助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计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由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日常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局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市卫生计生局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云浮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何 婧 副市长
副召集人:黄婉红 市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李惠珍 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成 员:陈芳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云浮日报社社长
何冬梅 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黄荣耀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云光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素玲 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小鹏 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文成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傅国兴 市公安局副局长
欧世芬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黄德兴 市司法局副局长
叶章森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星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卢伟棠 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龙东方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吴建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广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桂燊 市水务局副局长
房坚祥 市农业局党组成员、畜牧兽医渔业局局长
黎彦楷 市林业局副局长
宋国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钟 好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廖洁萍 市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黄德明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谢汉东 市体育局副局长
张志德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欧宏斌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叶金波 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志文 市畜牧兽医渔业局副局长
王 华 市扶贫办主任
叶军强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罗楚成 云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李俊舒 云浮军分区后勤部副团职助理员
袁思明 武警云浮市支队卫生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