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浙江省发改委高技术处、浙江省财政厅企业处、浙江省经信委医化行业办、浙江省卫计委科技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专项、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专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7-0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7-01

颁发部门

省卫计委科技处、省经信委医化行业办、省财政厅企业处、浙江省发改委高技术处

正文内容


浙江省发改委高技术处、浙江省财政厅企业处、浙江省经信委医化行业办、浙江省卫计委科技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专项、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专项的补充通知

2014年7月1日

各市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卫计委有关处室:

  2014年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工信部、卫计委下发《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专项、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专项的补充通知》(发改高技[2014]1371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专项申报工作。

  联系人:省发改委高技术处陈涵 0571-87056765
  省财政厅企业处   张卉 0571-87058420
  省经信委医化行业办 陈革 0571-87058172
  省卫计委科技处   朱炜 0571-87709357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