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2-24

发文字号

闽食药监餐饮函[2014]8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2-24

颁发部门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闽食药监餐饮函[2014]85号

2014年2月24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二[2014]2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并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本辖区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材料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饶郁佳 邮箱:Raoyujia@fjfda.gov.cn
  联系电话:0591-86296565 传真:0591-87627761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