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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2-0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0-02-01

颁发部门

北京市东城区旅游局

正文内容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0年2月1日

各星级饭店、社会旅馆、旅游景区:

  春节临近,根据1月30日全国整顿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区内旅游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区旅游局经研究,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工作是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各旅游企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感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要认真细致抓好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全力保障春节和两会期间旅游市场万无一失。

  二、开展自查,排除隐患
  各旅游企业要采取具体措施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针对非食品添加剂的违规使用、生鲜食品进货渠道、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等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同时认真完善食品安全各项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演练的组织,确保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值班,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和内部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和了解本单位的服务接待情况和食品安全情况,坚持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突发情况和重大安全问题,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一旦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需第一时间上报,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快速处理,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和快速反应到位。

  区旅游局将从即日起对区内旅游企业开展巡视检查,重点对旅游景区周边无照经营,重大活动各项保障制度、应急预案,星级宾馆、社会旅馆经营食品安全等方面情况进行抽查。

  区旅游局联系人:居强、宋超
  联系电话:6513.2839、6525.8800转8335
  传真电话:6513.3543(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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