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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6
琼继教办函〔2021〕3号
指导原则
海南省
现行有效
/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心理咨询与治疗规范项目”【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21-255号】于2021年3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安宁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3月18日报到。18日至20日全天培训。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6号康年皇冠花园酒店,酒店电话:68955888。
三、培训对象
(一)各市县精防工作负责人与业务骨干各 1 人;
(二)各市县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负责人(包括市县综合医院、农场医院、民营医院)各 1 名,其中省安宁医院 12 人,省平山医院 3 人,儋州市人民医院 2 人。
(三)各市县综合医院医务人员 2 名。
四、办班目的
注重心理救援队思维和能力的培养,探讨个性化的救援模式,普及简单的心理治疗相关知识,不断促进我省心理团队学术交流,促进学科的繁荣和发展,更好服务于患者。
五、讲授师资
海南省心理救援队专家组顾问肖涛、刘哲宁、朱熊兆、彭旻;海南省心理救援队专家组成员欧阳沙媛;海南省安宁医院王文怜主任医师、蒋陆平主任医师、韩天明副主任医师、刘向来副主任医师、姚乾坤主治医师等。
六、培训内容
(一)省应急心理救援队成立仪式;
(二)应急心理救援;
(三)心理危机干预;
(四)中小学危险性行为的识别和干预;
(五)心理咨询与治疗技巧, (六)海南省2021年精神卫生防治工作部署;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务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部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
(二)本次会议免注册费,需要会务安排住宿的参会人员,务必在2021年3月16日前与会务联络人联系,安排住宿和餐饮,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人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省级继续教育医学教育I类5分。请参会人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会人员于2021年3月16日前将《“海南省心理咨询与治疗规范项目”报名回执》发至邮箱:hnjwzx@126.com。联系人及电话:左秋惠,联系电话:66890279。
附件:“海南省心理咨询与治疗规范项目”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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