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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应急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8-06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8-06

颁发部门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局

正文内容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应急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7年8月6日

辖区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的管理,进一步降低我区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现将《北京市西城区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应急救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西城区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应急救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高危孕产妇转会诊及抢管理规定》及《西城区“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西城区“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精神,为提高医疗机构产科质量水平,加强对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的管理,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更好地保障母婴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应急救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西城区卫生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西城区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应急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我区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应急救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业务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疾妇科,业务管理办公室设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
  为提高我区应急救治能力,成立西城区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应急救治专家组。

  二、西城区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应急救治医院
  指定辖区内具备综合抢救能力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承担西城区危重孕产妇转会诊、抢救工作;指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承担西城区高危围产儿抢救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西城区卫生局: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的医疗救治、急救用血工作;
  (2)负责辖区内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救治工作重大决策的制定;
  (3)负责制定危重孕产妇救治的相关规范化文件;
  (4)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及其他区县的相关部门,以保证辖区内危重孕产妇和高危围产儿的顺利救治。
  (5)负责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管理。
  2、西城区妇幼保健所:
  (1)负责掌握辖区内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情况,进行信息沟通并及时上报区卫生局;
  (2)发挥联络、传达和实施职能,负责紧急情况的传达、联络会诊。
  (3)根据抢救需求,协助西城区卫生局,组织、协调市区级专家组及调配相应抢救物资;
  (4)定期组织专家总结分析辖区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情况及在紧急救治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干预措施。
  (5)协助西城区卫生局对辖区内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技术质量评估考核。
  (6)负责辖区内产科质量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并承担本辖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
  (7)开展辖区内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调查、评审。
  (8)组织辖区内产科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9)组织对辖区助产机构产科质量的检查,将检查结果及危重孕产妇转会诊抢救实施情况,向西城区卫生局及市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3、辖区各医疗保健机构:
  (1)按卫生局要求,协调派出专家参与外院会诊与抢救工作。
  (2)成立院级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小组,制定《院级危重孕产妇抢救预案》,并报区卫生局备案;
  (3)负责在全院普及高危孕产妇管理与救治工作的知识,定期组织小组会议和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演练;
  (4)为区领导小组提供医疗卫生资源调配预案,并组织落实实施;
  (5)院内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信息的上报(包括发生上报、终止上报等),由医务处(科)统一负责;
  (6)组织本院相关科室参与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救治;
  (7)负责组织落实本院危重孕产妇的转、会诊,协调保障急救用车;
  (8)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印发《北京市高危孕产妇转会诊及抢救管理规定》,配合区卫生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组织临床专家参与辖区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急救;
  (9)根据辖区内危重孕产妇紧急救治中的需求,协助提供仪器、设备和检验技术的支持;
  (10)负责落实危重孕产妇紧急救治中用血、用车等物资的需求,保证及时供应和调运。
  4、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成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小组,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危重孕产妇抢救预案》,并报区卫生局备案;
  (2)负责在全中心普及高危孕产妇管理与救治工作的知识,定期组织小组会议和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演练;
  (3)负责中心内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信息的上报(包括发生上报、终止上报等),由医务科统一负责;
  (4)组织本中心相关科室参与危重孕产妇的初步救治工作;
  (5)负责组织落实中心危重孕产妇的转、会诊;
  (6)负责落实危重孕产妇紧急救治初期基本医疗设备、急救药品、用车等物资的需求,保证及时供应和调运。
  5、西城区危重孕产妇及高危围产儿抢救专家组:
  (1)参与西城区危重孕产妇及高危围产儿的会诊,在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必要时下基层参与会诊及现场抢救工作;
  (2)根据西城区发生的孕产妇死亡、高危围产儿死亡,针对其中诊治、抢救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关改进措施并指导落实;
  (3)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制定产科工作规范和质控方案,指导各级助产机构的临床诊治工作;
  (4)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检查辖区各级医院的产科质量;
  (5)参与区卫生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组织的对全区妇幼保健及临床人员的相关培训,推广新知识和新技术;
  (6)完成西城区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应急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委派的其他有关工作。
  6、西城区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应急救治指定医院:
  (1)接受西城区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应急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承担辖区内指定区域的高危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和高危围产儿的转会诊和抢救工作。
  (2)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医务处(科)、内科、外科、急诊科、产科、儿科、麻醉科、ICU、药剂和检验等相关科室骨干技术人员的抢救小组,并报区卫生局备案。
  (3)制定产科危重孕产妇和高危围产儿抢救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区卫生局的统一规划,与相关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保健机构制定危重孕产妇和高危围产儿转会诊实施细则(报区卫生局备案),并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
  (4)与相关区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保健机构形成对口支援,定期指导,及时反馈转会诊抢救的信息。
  (5)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开展相关业务的技术培训,提高全区围产保健和临床专业技术队伍的业务水平。
  (6)将每例接受转会诊和抢救的急危重孕产妇情况,报区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应急救治工作业务管理办公室,并写出分析意见。

  二00七年八月六日

  附件2:西城区危重孕产妇、高危围产儿应急救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西城区卫生局局长 边宝生

  副组长:西城区卫生局副局长 刘文秀

  成 员:西城区卫生局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科科长 冯淑华
  西城区卫生局医政科教科科长 王雪松
  西城区妇幼保健所所长 王 梅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主管院长 金 杰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主管院长 黎晓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主管院长申昆玲
  中国医学科学院心血管医院主管院长 杨跃进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主管院长 赵玉佩
  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主管院长 胡梅芬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总医院院 李志韧
  北京积水潭医院主管院长 贺 良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医院主管院长 刘振邦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院长 席修明
  北京市第二医院院长 高尔勤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院长白爱萍
  北京市肛肠医院院长 田静娴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医院院长 李 硕
  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院长 陈福林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医院院长 吴玉琴
  西长安街社区卫生中心主任 李 菱
  新街口社区卫生中心主任 李玉玲
  月坛社区卫生中心主任 杜雪平
  展览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常淑玲
  德胜社区卫生中心主任 韩铮铮
  金融街社区卫生中心主任 王 葳
  什刹海社区卫生中心主任 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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