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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健宫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0-23

发文字号

京人社医发[2012]24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11-01

颁发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内容


关于北京市健宫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2]244号

2012年10月23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市健宫医院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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