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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文明城区与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6-08

发文字号

沪食药安办[2018]4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6-08

颁发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推进文明城区与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沪食药安办[2018]45号

2018年6月8日

各区食药安办、文明办: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本市巩固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估验收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的重要之年。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文明城区和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建设,营造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推动本市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更广泛、深入、扎实开展,进一步提升上海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示范创建为目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运行机制
  本市于2015年9月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二批创建试点城市。2017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全市动员部署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断强化依法严管、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科技支撑、强化齐抓共管,使本市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李强近期对本市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是重要的民心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建设,有利于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与文明素质,有利于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同时,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本市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已取得丰硕成果。各区、各单位按照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互为促进。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也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注入了新的文明内涵,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夯实了基础,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上海建设和谐宜居国际化大都市的基础性工作。
  各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围绕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文明城区创建目标,有机结合统一,统筹协调推进,共同研究布置,联合检查落实,建立相关合作共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文明建设与食品安全协调发展工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镇、文明村、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要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文明城区同创共建,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和上海市文明城区创建复评为契机,积极落实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工作要求,深化巩固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成果。

  二、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共同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与城市文明程度
  (一)共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经营
  结合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借助现有信用运行体系和信用信息平台资源,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本市“诚信企业”“守信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竞争原则,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抵制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的经营销售行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结合市文明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本市“放心餐厅”“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全面提高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在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和使用公筷、公匙等公用餐具,利用餐桌台卡、贴纸、海报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广“食品安全、低碳环保、诚信经营”理念,促进餐饮行业及企业加强自律、规范行为、提升业德。通过在餐饮企业设置餐桌宣传标识等形式,加大宣传展示力度。
  (二)共同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办宣传高地作用,将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全市公益广告宣传范畴。以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织多部门的主题宣传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六进”活动,加强合作联动和宣传造势,形成富有上海特色的食品安全文化。以“创建文明城区、从食品安全做起”“文明城区创建、食品安全先行”“积极推进文明城区建设,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巩固提升文明城区创建水平”等宣传用语,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助力文明城区创建。
  (三)共同加强食品行业精神文明创建
  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等重点工作,加强食品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积极探索、共同研究,引导食品行业参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把食品安全政府监管、行业自治和社会管理有机融合。各区食药安办、文明办要提高站位、跨前一步,在提升食品行业发展水平、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从业人员文明素质等方面提出更高工作目标和要求,围绕迎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对照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引导行业做好窗口服务保障工作,履行食品安全承诺,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以创建促发展,推动食品行业向合法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不断发展进步。

  三、以文明创建为依托,合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和社会文明风尚
  各区食药安办、文明办要围绕同创共建,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与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镇、文明小区、文明村、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
  各区食药安办要组织各街镇、村居和有关单位在坚持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重点。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根据创建工作有关要求,认真查漏补缺,狠抓薄弱环节,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相关制度,特别在督促食品企业加强诚信经营、加强食品安全公众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文明饮食方式等方面,充分发挥各类先进示范引领作用。
  各区应结合辖区实际,用心谋划、积极推动、同创共建,开展富有特色的示范创建工作,并通过各类载体、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市民巡访团、食品药品科普站等成熟工作机制和现有宣传资源,强化食品安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合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和社会文明风尚,提升公众对于文明创建与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各区食药安办、文明办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互促互进、共同发展,不断加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文明城区同创共建力度,助力本市巩固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顺利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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