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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十三五”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17-08-1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

正文内容

  为指导我省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支撑健康江西建设,适应“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要求,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根据《“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江西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我省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在支撑业务工作开展和卫生计生行政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全民健康信息化认识普遍提高。信息化培训及宣传的力度不断加强,应用效益日益凸显,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普遍认识到了信息化的重要性,纷纷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分地区还成立了专业机构,加大了信息化投入。二是全民健康信息化基础逐步夯实。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建设省、市、县纵向卫生专网,省、市两级公立医院、县级数据中心已经接入;在省政府机房建设了省级全民健康信息云平台和主数据中心,在赣州市建设了异地灾备中心;有6个设区市积极开展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搭建了县级数据中心。三是全民健康业务信息系统日渐完善。紧贴业务处室和基层群众的应用需求,累计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阳光医药”网上电子监察系统、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系统、妇幼健康信息系统、预约诊疗信息系统、生育服务登记网上办理系统等多个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涉及卫生计生六大业务领域。四是全民健康信息化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成立卫生信息学会标准专业委员会,整理发布数十项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成立全省卫生信息安全专家组,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和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开展“卫生信息化千人培训计划”,累计培训人员突破6000人次,提升了卫生信息化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节  主要问题

  我省全民健康信息化起步晚,整体水平低,虽然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快速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还不能满足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卫生计生业务发展的需要,仍然存在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顶层设计滞后,标准规范不统一;资金投入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系统建设分散,信息烟囱、孤岛现象严重;互联互通程度低,资源整合难度大等问题。

  第三节  面临的形势

  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互联网+”应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一系列有关卫生计生信息化工作的重大决策。《江西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明确要求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全面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对全民健康信息化提出了新要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信息化提供有力支撑,卫生计生业务的精细化管理、自动化流程、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持,健康政策和卫生计生服务模式的转变需要信息化作为基础保障。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全民健康信息化带来了机遇。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等新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促进健康医疗服务与管理智慧化,为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天空,也为卫生计生服务模式创新和管理模式转变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及江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按照“36312+1工程”的顶层设计架构,推进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探索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助力健康江西建设。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抓好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化总体规划和设计,不断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应用体系,处理好集中与分布、条块与区域之间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应用架构和各层级的功能定位。围绕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分阶段有步骤推进实施。

  惠及民生,服务医改。坚持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不断强化信息惠民意识。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医疗需求。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坚持以公益性为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挥市场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模式。

  深化应用,保障安全。深化各业务领域信息系统的应用,促进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妥善处理应用发展与安全保障的关系,健全信息安全体系,增强安全技术支撑能力,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全民健康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36312+1”,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完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系统,并不断深化各系统应用;完成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的建设,整合现有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初步建成健康江西全民健康大数据中心;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成互联全省各级卫生计生机构的高效统一的卫生计生专网;完成江西省全民健康信息标准管理平台建设,建立信息标准和安全体系;推广发行功能完备的居民健康卡。广泛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促进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健康服务的广泛融合。通过三级平台建设及信息共享,基本形成覆盖我省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加快推进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

  建设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授权分管、安全可靠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机构和跨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聚集健康医疗大数据,支撑全民健康管理和决策,提供便民惠民的健康医疗服务。

  建设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上联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下联市级、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省属卫生计生机构信息系统和垂直业务应用系统,横向互联人社、民政、食药监等部门的相关业务系统,整合区域内数据资源,实现跨区域、跨机构、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撑区域内各业务系统的应用。

  完成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根据《江西省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推进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功能和业务应用,上联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下联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市属卫生计生机构信息系统和垂直业务应用系统,横向互联人社、民政、食药监等部门的相关业务系统,支撑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有序推进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推进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完成县级医院与县级卫生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并以此为基础,实现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县域内各级卫生计生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第二节  完善各项重点业务系统建设

  完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系统建设,深化各业务系统应用,有效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化服务水平。

  一、 加强医疗服务应用系统建设

  推进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围绕与电子病历相关医疗业务和管理业务,以患者为中心,推动三级医院开展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启动二级医院开展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联通医院信息平台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中医药信息化服务,助推我省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的发展。积极探索“互联网+”中医药、中医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开放发展的新模式。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以医院管理和中医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完善中医电子病历、治未病、中医药知识库等信息化功能。依托基层卫生信息化,加强基层中医馆建设,借助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中医药与卫生计生业务协同、信息共享。

  二、加强公共卫生应用系统建设

  完成省级居民健康档案系统优化升级,并对接市、县级居民健康档案系统,汇聚全省居民健康档案数据,促进健康档案与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信息服务利用率。

  健全拓展全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功能,全面覆盖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妇幼健康业务工作,依托三级平台加快与妇幼保健机构互联互通,研究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母子健康手册,推进妇幼健康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统筹建设全省精神卫生信息系统,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整合已有资源,开展信息共享,加强应急资源管理和调度,更好地支撑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决策和指挥。

  三、加强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应用系统建设

  完成全省药品电子监管和供应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系统对接,纳入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构建全省统一的药品信息和决策支持资源库,实现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全流程监控。

  四、加强计划生育应用系统建设

  加强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建设,支撑全省出生人口信息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与妇幼保健、计划免疫等相关业务工作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管理。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共享生育服务登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具发放、技术服务、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等服务内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五、加强综合管理应用系统建设

  完成省卫生计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省级数据交换体系,采集各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和融合,为卫生计生业务开展、业务管理提供精细化服务。完善省级卫生计生决策分析系统,全面建成并充分应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的DRGs系统,探索建设大病免费救治及大病专项系统和专业质控系统,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深入开展医疗服务绩效、经济运行绩效、医疗质量客观动态评价分析,实现医疗服务、财务会计监管与评审评价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高医院的服务、管理和绩效水平。通过全省医疗服务信息数据积累,推动影像、病理等医疗诊断水平评价和技术能力的提高。以健康档案、全员人口、卫生统计、卫生计生财务等数据为基础,有效支撑卫生计生工作决策和政策规划。

  六、加强行政办公信息系统建设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完善全省卫生计生政务办公信息系统,并推广到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行政管理部门,实现移动办公,全面实现网上公文流转与工作协同。完善省级和市级视频会议系统,推进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县级视频会议系统,保障政务信息及时畅通,提高行政办公效率,节约行政成本。

  第三节  探索“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

  积极探索“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不断增强“自主健康”服务体验,让健康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完善全省预约诊疗系统,逐步覆盖二级医院,完成三级医院号源自动对接,建立基于居民健康卡的统一结算支付平台。开展12320呼叫中心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电话预约效率。大力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健康档案查询、随访跟踪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应用。通过“互联网+健康医疗”,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提高群众就医体验。

  第四节  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

  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环境,鼓励社会力量创新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虚拟技术、物联网、3D打印、VR/AR、图像识别、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和新产品在全民健康信息化应用中的作用。稳步发展健康咨询、健康护理、医养结合的信息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健康信息服务与中医医疗、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旅游、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中药材种植、中医药膳融合发展,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第五节  健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

  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分级保护制度和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化安全建设。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明确软件正版化责任,规范采购流程,落实管理制度,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加强软硬件安全设备投入,强化容灾备份,对重要信息系统实行24小时安全监测,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以国家密码管理政策和国产密码技术标准为指导,建立全省卫生计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和居民健康卡密钥管理体系,积极推动国产密码应用,构建网络信任体系和信息保护体系,完善居民隐私保护,实现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同步发展。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定期开展全省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实行通报制和责任追究,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节  健全全民健康信息标准体系

  深入研究国家标准,全面梳理我省现有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完成全民健康信息标准资源管理平台建设。以信息化项目为依托,积极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逐步建立完善统一、覆盖六大应用业务系统的数据编码和共享文档标准应用指南。推动标准应用落地,积极参与国家基层医疗信息系统标准化测评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标准符合性测评,力争各级平台达到三级或以上标准的超过80%,达到四级或以上的超过50%。

  第四章  重点工程

  第一节  卫生计生专网建设工程

  在现有网络基础上,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全省统一的卫生计生专网,并以其他通信网络为补充,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效、稳定、安全的全民健康信息网络,稳步扩大网络覆盖面,实现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平台与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行业信息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到2020年,专网覆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省、市、县及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第二节  信息资源整合工程

  整合各方力量,制定业务应用信息共享资源目录,建立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整合应用部署,构建省级卫生计生应用服务中心,综合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逐步将业务应用集中到省级平台,寻求多方支持,力争国家垂直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在省内落地。整合数据索引,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发行与应用,强化三大库与六大应用数据共享,逐步建立各信息系统与全民健康数据库共享交换通道。整合信息采集,优化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工作流程,按照“一数一源、共享使用”原则,归口管理整合信息系统,提高信息采集效率与质量。整合多方资源,加快省市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平台接入率,稳步推进平台服务、协同和监管等功能。健全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目录管理机制,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整合和公开等工作,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和应用,提高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应用水平,融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节  基层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市、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基层卫生信息化水平,促进医疗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扩大系统的覆盖面和使用率。根据分级诊疗要求,完善基层系统相关功能,实现县域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支持远程培训、远程医疗,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全科医生“守门人”作用。

  第四节  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程

  按照“以人为本、创新驱动、规范有序、安全可控、开放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整合我省健康医疗数据,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进行分析,实现行业精细化管理、临床辅助决策、医疗质量监管、疾病监测预警等大数据应用,提升健康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重点开展三个方面的大数据应用:一是依托统计直报系统、阳光医药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药品供应保障等系统,进行医疗行业大数据分析,实现医疗处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疾病分类等指标的监测与预警,为科学实施绩效考核、客观评估医改成效提供支撑。二是依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流动人口赣粤平台、计划生育等系统,进行人口大数据分析,了解区域内管理的人口情况、流动人口情况、生育情况、人员结构等,为计划生育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三是依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计划免疫系统、传染病直报等公共卫生系统,进行公共卫生大数据分析,及时掌握慢病管理情况、人群疾病发生趋势,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

  第五节  健康扶贫信息化助力工程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要求,加快扶贫信息系统建设,并与全员人口系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对接,实现贫困人口数据采集、筛查和精准定位。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优先为贫困人口发放居民健康卡,支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优先将贫困县纳入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化示范工程实施范围,助力健康脱贫。优先在贫困县开展远程医疗和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应用,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诊断、远程培训、远程健康教育等功能,健全检查结果互认共享机制,形成一个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开放式的医疗服务体系。依托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双向转诊、诊间预约等医疗协同,推进医疗、康复、护理有序衔接,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和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全民健康信息化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将信息化建设与各项业务和管理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业务推动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实施、协调和运维等一系列制度,建立领导重视、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机制。

  第二节  保障资金投入,探索运营机制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对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支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信息化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及科研资金投入。各卫生计生机构要统筹考虑年度预算,安排相应资金开展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探索政府统筹、部门主导、社会参与、便民惠民、合作共赢的可持续运营机制。

  第三节  加强队伍建设,建立管理机制

  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化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和管理机制,重点培养具有医疗卫生和信息技术双重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加大在岗培训力度,继续实施卫生计生信息化千人培训计划。发挥学会协会、专家委员会作用,为我省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出谋划策、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节  加强督导考核,健全评价机制

  将信息化建设纳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卫生计生服务能力考核、医院绩效评价等考核范围,并与经费拨付、设备配置、人员考核相结合。建立目标考评机制,制定考核评估工作办法,明确进度、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并按规划进度及时开展阶段性实施效果评估和考核,定期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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