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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7-18

发文字号

吉质监监函[2005]11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吉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07-18

颁发部门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

吉质监监函[2005]113号

2005年7月18日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明确企业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监函[2005]48号)要求,食品生产许可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审批。自2005年7月份开始,在我省等10个省市进行试点,对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进行试运行。省局决定7月至9月,开展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试运行的时间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是国家总局开发的质量监督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CQS)的子系统之一。按照国家总局要求,自8月份开始,各市、州局上报食品生产许可材料实行双轨报送,即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版本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和全部现场核查材料;自10月份开始,系统正式运行,各省必须上报电子版本,国家总局不再接收纸质材料,对不按照网上审批程序要求进行申报的,总局不予审批。在9月底前,全省要完成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软件的安装、测试和使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力争尽快实现我省食品生产许可网上申报审批。

  二、积极做好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试点准备工作
  为了完成试点工作,各市、州局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落实试点人员。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涉及食品生产许可的各个环节。各市、州局应由分管信息化工作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领导挂帅,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市、州局应明确参加试点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负责信息化的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网络建立、系统软件的安装和维护,为网络畅通提供技术保障;负责食品生产许可的工作人员负责对软件系统进行测试和使用,上报相关信息。
  (三)落实硬件设备。为使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正常运行,各市、州局应配备满足系统运行必备要求的硬件设备。已开通内部局域网络并配有服务器的市、州局,应抓紧进行服务器升级。要求服务器内存至少1G(建议2G以上),硬盘18G以上,操作系统win2000 Server sp3。服务器升级工作应在8月15日前完成。没有服务器的市、州局可到省局网控中心进行电子文档上报工作。

  三、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使用人员培训工作
  对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分以下两步进行:
  (一)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人员培训。食品生产许可网上申报审批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各市、州局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指派一名熟悉食品生产许可整个流程的管理人员参加软件系统测试和使用培训。2005年7月25日,长春、吉林、四平市局派人参加;7月26日,辽源、通化、白山市局派人参加;7月27日,松原、白城市、延边州局派人参加。
  (二)有关信息化工作人员培训。由于CQS系统较为复杂,涉及oracle数据库及websphere中间件,各市、州局应指定一名熟悉win2000 server sp3操作系统和网络基础的人员作为系统维护员,系统维护员应掌握CQS系统的安装、设置、升级、维护以及数据库的备份等相关内容。省局计财处负责对服务器进行CQS系统安装调试,同时对系统维护员进行培训,此项工作力争在8月底前结束。

  四、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试点内容
  (一)按照工作流程试用。培训工作完成之后,各市、州局应当在企业申请、受理、制定审查计划、组织核查、现场核查、抽样检验、各级批准、结果报送、打印证书等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批的各个环节都使用该系统。组织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本,组织核查组长提交现场核查计划和核查明细的电子版本,在各个环节实际录入数据,各环节负责人员应当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后,转入下一环节,保障对软件系统测试的全面性。
  (二)检验系统的可靠性。各市、州局在试用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应注意检查录入数据的一致性,注意检查系统的自动识别和纠错能力,特别是全角字符和半角字符、字母大小写的识别能力。注意检查汇总数据的准确性,凡是涉及计算的部分,都应当对计算结果进行核对。在试用中如果发现问题,应当详细记录问题的内容,及时与省局联系,由省局统一向总局反馈。
  (三)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各市、州局在试用过程中应当对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流程,详细检查软件系统的适用性。对审批工作流程以外的不合理或不方便操作的问题,都可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报送省局,由省局汇总后报国家总局。

  五、关于各市、州局网络建设的补充说明
  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是基于CQS分布式管理的基础上设计开发的,各市、州局必须配置服务器方可使用;目前国家总局正在开发CQS集中式管理软件,省局决定采取CQS集中管理的模式进行广域网建设。CQS集中管理系统开通后,不设服务器的市、州局可通过与政府联网的方式与省局服务器连通,使用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软件。各市、州局在进行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试点工作的同时应抓紧进行网络建设,必须在9月底前实现与当地政府网络连接,确保CQS集中管理系统开通后在当地进行电子文档上报。

  各地在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计财处联系电话:0431-8953713,联系人:张晶;
  监督处联系电话:0431-8953649,联系人:刘丹松;
  网控中心联系电话:0431-8951356,联系人:梁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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