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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7
琼医改办〔2020〕6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海南省
现行有效
/
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委《关于反馈2019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的函》(国卫监督函〔2020〕295号)要求,现将《海南省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呈送你委,请审阅。
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针对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首轮督察发现的问题,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找自身不足,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为健康海南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改时限
2020年7-12月底(具体完成时间详见整改清单)。
三、整改内容
(一)海南省、市两级政府政治站位不高,主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综合监管制度推进与落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部分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综合监管制度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办法不到位,甚至个别部门领导对综合监管制度不知晓。
整改措施:
1、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9〕13号)等相关文件,充分认识推进与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做到“认识、工作、办法”三到位。(完成时限:立整立改)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
2、各级政府要把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纳入政府重大督查事项,对存在突出问题市县政府和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和地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
(二)组织领导不力,实施方案出台后,省政府没有组织召开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推动落实,没有把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未召开一次厅级联席会议,部门职责分工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
1、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水平。(完成时限:立整立改)
2、继续完善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召开厅际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在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方面,存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唱“独角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部综合监督处室唱“独角戏”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各市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配备一名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承担联系沟通、业务交流、信息传送等工作。(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2、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良好的内部沟通机制,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卫生健康委
(四)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审批不规范。如:督察抽查的海南金荣美康医疗美容医院申请许可项目和审批结果不一致,在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情况下增加“血疗技术项目”审批等多处审批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
1、严格按国家制定的基本标准和行政审批的程序要求,严把机构、科目准入关,提高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成时限:长期)
2、对审批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切实提高全省审批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3、加强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做到医疗机构校验时必须掌握该机构校验期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情况,避免监管部门边立案查处,审批部门边通过校验情况的发生。(完成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卫生健康委
(五)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监管力量不足,手段不多,效果不佳。如:海南博鳌银丰康养医院违法接种HPV疫苗案、海南博鳌生命汇医疗中心违法案件等一定程度暴露出审批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海南金荣美康 医疗美容医院涉嫌违规开展干细胞治疗,通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近5个月后,该医院的违法违规行为仍未得到依法查处,暴露出海南在医疗卫生监管方面不会管、不想管、不敢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措施:
1、充分发挥乐城医疗药品监管局审批监管和执法监督职能,对先行区内医疗机构实行医疗、药品联合监管,健全规章制度,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先行区医疗行业综合监管水平。(完成时限:长期)
2、对国家督查提供的海南金荣美康医疗美容医院涉嫌违规开展干细胞治疗的案件线索,依法查处。(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3、开展对全省美容行业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4、推进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应用,实行智能化监管。(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医疗健康产业规范发展,对医疗机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完成时限:长期)
6、依托全省政务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海南智慧医院”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实行信用监管制。(完成时限:长期)
7、强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业务培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府主导、机构自治,不断提高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解决医疗卫生监管方面不会管、不想管、不敢管的问题。(完成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各市县行政综合执法局
(七)部分公立医院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如:海南省人民医院党委因缺编未及时完成换届工作,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不规范,无会议纪要;海口市人民医院党委、行政班子人员配备不全,无纪委书记,部分重大事项在党委会上无充分讨论;三亚中心医院党政负责人没有分设。
整改措施:
1、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落实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完善公立医院议事程序,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3、对督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要列出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责任单位: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三亚市中心医院
(八)部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如:海南省人民医院医院药事管理不规范,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兼院长)2019年三次未参加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会议记录中无药事管理相关工作的通报和讨论事项;海口市人民医院没有建立全面的预算管理,2019年临时性设备采购较多。未建立外部门监管机制。职能部门换届后,管理缺位,存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衔接不及时的问题;海南圣巴厘医院内镜中心、血透中心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医疗机构要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成时限:长期)
2、医疗机构完善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信息公开,第三方审计、质量控制、绩效考核、院办流程等内部管理机制,对人员支出 、基本建设、设备及药品购置支出、院内感染、生产安全,资金结余使用等加大监管力度。(完成时限:长期)
3、省卫生健康委择期对相关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海口市卫生健康委、三亚市卫生健康委、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圣巴厘医院
(八)海南省卫生健康监督队伍建设薄弱,能力不足,底数不清,职业卫生执法监督人员还未到位,没有开展相应执法工作。省级不设立执法队伍,市县级原则上归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管理,但没有研究如何强化市县卫生监管力量的措施,如何应对卫生健康监督队伍转型带来的具体问题,导致执法人员人心不稳,积极性不高。
整改措施:
1、强化全省各级卫生健康及综合执法行政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对照国家监督中心,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加强综合监管力量,明确其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政策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职能,以完成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3、妥善融合市县医疗卫生执法人员,制定医疗卫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推动市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履职。(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卫生健康委
(九)行业学会人员和医务人员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基本不知晓,主动发挥行业自律的意识不足,责任不清。
整改措施:
1、完善行业规则、规范医疗服务信用评价标准,引导医疗机构严格自律,推进医疗服务的全要素监管。(完成时限:长期)
2、委托各行业协会(学会)开展行业培训、信用评估、效果评价等工作,推动监督执法和行业自律良性互动。(完成时限:长期)
3、推动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的挂钩机制,以及从业人员监管结果与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挂钩机制,推进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完成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卫生健康委
(十)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和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如:省政府网站、省卫生健康委网站等相关网站未见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有关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不高。
整改措施:
1、强化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完成时限:长期)
2、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开展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完成时限:长期)
3、完善政府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提高群众参与度。(完成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各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领导保障。
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纳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要强化政府主导责任,突出行业自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要把本次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针对短板弱项,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能够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按照既定时限推进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认真梳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管理风险和薄弱环节,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切实巩固整改成效,不断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列表:
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海南省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的报告
Pharma CMC2024-10-15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4-08-21
数屿医械2024-06-24
数屿医械2024-06-13
数屿医械2024-05-30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4-05-27
药事纵横2024-02-28
药通社2023-12-26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3-12-13
药通社2023-06-25
2021-09-30
2020-08-25
2020-08-25
2020-08-24
2020-08-24
2020-08-21
2020-08-20
2020-08-19
2020-08-18
2020-08-17
2020-08-14
2020-08-13
2020-08-13
2020-08-13
2020-08-13
2020-08-07
2017-08-03
2020-08-13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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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1
2020-08-11
2020-08-11
2020-08-11
2020-08-10
2020-08-10
2020-08-10
2020-08-07
2020-08-07
2020-08-05
2020-08-05
20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