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津卫妇幼[2014]176号
2014年12月10日
各区、县卫生局,委直属有关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促进我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序和健康发展,根据原卫生部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及其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了《天津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展规划(2015-2020年)》,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展规划(2015-2020年)
为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促进我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序和健康发展,根据原卫生部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及其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区域卫生规划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展现状和需求,制定本规划。
一、技术应用现状
目前,经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本市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IVF-ET)的医疗机构有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和睦家医院,其中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PGD);本市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AIH)的除上述医疗机构外,还有南开医院、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第五中心医院、天津爱维医院、天津美津宜和妇儿医院。本市尚无开展供精人工授精技术(AID)的医疗机构,无人类精子库设置。此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和解放军二五四医院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批准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IVF-ET)。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从实际出发,科学布局,合理配置,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准入和应用,加强监管,促进本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健康有序发展,突出学科特色,服务目标人群。
(二)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从目标人群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考虑我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现状,市卫生计生委对全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布局和数量进行统筹规划,使本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和技术服务项目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2.依法管理。市卫生计生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技术准入,强化依法执业的监管,严肃查处非法执业和违规行为。对已获准开展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加强日常监管。
3.促进发展。强化全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学科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逐步提升我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学科优势和影响。
三、规划布局
(一)人类精子库
全市规划设置人类精子库1个。
(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IVF-ET)及其衍生技术
在现有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医疗机构数量的基础上,适当增加3-4家。
(三)人工授精技术
1.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AIH):在全市现有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数量的基础上,适当增加2-3家。
2.供精人工授精技术(AID):在全市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具有较强随访能力的医疗机构中,审批准入不超过3家。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技术准入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市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需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批准入。本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准入的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合理可操作的原则,结合我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实际情况,确定在本市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助产技术资质,且为三级综合(专科)医院或通过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JCI)认证的二级综合(专科)医院,并依据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管理》及其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要求,按照其审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准入。
(二)依法加强监管
严格执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定期校验的制度,强化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开展技术服务质量评价,建立科学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市及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依法执业的监管纳入日常执法监督工作,清理和打击非法执业活动,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三)建立技术专家组
建立并充分发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家组作用,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全市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和管理,提出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政策建议,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督导考核和评审工作,参与社会宣传、健康教育、适宜技术推广和学术交流等活动。
(四)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
建立并逐步完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督促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规范合理应用技术,提高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水平,促进技术应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