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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生产销售有关保健食品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6-04

发文字号

津食药监保化[2011]21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6-04

颁发部门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暂停生产销售有关保健食品的紧急通知

津食药监保化[2011]216号

2011年6月4日

各分局,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局《关于暂停生产销售有关保健食品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许[2011]82号)要求,决定暂停生产销售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生产协和牌灵芝孢子粉片(国食健字G20070306)和美中清素牌多种氨基酸片(国食健字G20100217),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上述两个产品立即下架。

  二、凡配方中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相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立即暂停生产,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产品立即召回,并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各监管单位要立即对辖区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局。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传真):23370109
  邮箱:spjc2009@sina.com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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