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的通告(2016年第4期总第36期)
2016年1月22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02批次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调味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合格样品167批次,不合格样品35批次,其中16批次标签不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中国甘肃刘家峡果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桃干标签不合格;标称天津富宝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榄苯甲酸不合格;标称青州市国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软片标签不合格;标称广东茂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品九制话梅霉菌不合格;标称广东康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茶梅(杏.话化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标称合肥信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片标签不合格;标称甘肃西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公主枣、太子枣标签不合格;标称甘肃刘家峡果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杏干标签不合格;标称元谋云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女果(小番茄果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标称山西闻喜东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鑫山楂标签不合格;标称甘肃省敦煌市皇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美味果脯(桃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标称甘肃了不起农特产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珍珠吊杏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称安徽省来发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片标签不合格;标称淄博明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车厘子诱惑红不合格;标称敦煌市莫高园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李广杏包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标称甘肃礼县秦泉醋饮厂生产的秦思源陈醋(2500ml/桶)标签、总酸不合格、秦思源陈醋(800ml/瓶)标签不合格;标称景泰县博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麸香醋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称白银宝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抽王标签不合格、小米香醋标签、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称定西市安定区天池陈醋厂生产的天池陈醋标签、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称宝鸡高新区百香园食品厂生产的醋标签、菌落总数不合格、麦麸香醋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称天水陇香食品有限公司(原天水食品厂)生产的醋、酱油、陇香牌酿造酱油标签不合格、陇香牌酿造食醋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称天水龙全泰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醋标签不合格;标称庆阳元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陈醋、荞麦熏醋标签不合格;标称甘肃平凉天源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标签不合格;标称天水益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香园香醋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称天水昱之陈香熏醋厂生产的陈香醋总酸不合格;标称西安市思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酱油氨基酸态氮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白银、武威、定西、张掖、平凉、陇南、庆阳、酒泉、天水、金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生产、下架、召回等措施;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市场清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涉及外省的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情况通报了企业所在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3月30日前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三、危害分析:
1、标签:食品标签标注不合格虽然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但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霉菌计数:霉菌是一种生命力极为旺盛的微生物,能通过皮肤、呼吸道等途径使人患病。霉菌产生的毒素危害更大,能够损伤肝、肺、肾脏等重要器官,具有致癌、导致胎儿畸形等作用。食品中的霉菌堪称“定时炸弹”,含有霉菌的食物将危害健康,甚至生命。
3、菌落总数:各种微生物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多种途径污染食品,并不断地利用食品中的丰富营养进行侵入、生长繁殖,最后导致食品发生腐败变质,人食用变质的食物后引起各种食物中毒。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4、二氧化硫残留量:长期食用二氧化硫含量超高的食品具有很多危害:二氧化硫随着食品进入体内后生成亚硫酸盐,并由组织细胞中的亚硫酸氧化酶将其氧化为硫酸盐,通过正常解毒后最终由尿排出体外。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机体可以认为是安全无害的,但超量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其毒性主要表现为经职业接触和过量进食所引起的急慢性危害。
5.氨基酸态氮:氨基酸态氮是酱油呈鲜味成分的特征指标,其含量的高低可表示鲜味的程度,也是质量好坏的指标。
6、苯甲酸:苯甲酸是食品中最常用的防腐剂,可延长保质期,防腐效果好被广泛地用于调味品中,但苯甲酸、山梨酸本身具有一定毒,超标短期可能会导致腹泻和过敏,而长期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骨骼生长、引起肝肾脏的慢性损害。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