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医药工业统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3-05

发文字号

渝经信化医[2013]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3-05

颁发部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正文内容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医药工业统计制度》的通知

渝经信化医[2013]4号

2013年3月5日

各医药工业企业: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有关制度要求,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编制了《医药工业统计制度(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报表)》制度。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医药工业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3]32号)要求,现就重庆市医药工业企业执行《医药工业统计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工信部《医药工业统计制度(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报表)》是国家统计调查的必要补充,由各地医药工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全国医药工业系统贯彻执行。

  二、请各医药企业上中国医药统计网下载国家工信部《医药工业统计制度(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报表)》。

  三、各医药工业企业应按照《医药工业统计制度》规定的全国统一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报送时间等要求执行。

  四、各企业报送方式,按国家工信部的要求,通过“中国医药统计网”(网址:WWW.yytj.org.cn)进行网上直报。上网报送方法按《中国医药统计用户手册》操作。企业上网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与朱义峰或兰劲联系。

  五、报表上报既为国家行业管理提供依据,又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医药工业统计制度》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企业应高度重视。

  六、各企业在执行国家工信部《医药工业统计制度》中有问题或疑问请向有关单位咨询解决。

  七、为了便于联系工作,请将你单位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的办公电话、手机、邮箱,通过电话、传真、发邮件告知重庆市经信委化医处。

  八、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李 宏 010-68205672 66018550(传真)
  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
  朱义峰 021-62895557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化医处
  兰 劲 63896041 63896457(传真) CQHG2207@163.COM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