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荐全国丝虫病防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1-18

发文字号

苏卫疾控[2008]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1-18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荐全国丝虫病防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8]2号

2008年1月18日

各市卫生局,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地方各级政府和广大防治人员的艰苦努力下,经过50多年的防治工作,2006年我国大陆有丝虫病流行的县(市)全部达到了消除丝虫病标准,并通过了国际消除丝虫病认证委员会的审核,这标志了我国成为第一个消除丝虫病目标的国家。为弘扬我国丝虫病防治战线广大工作人员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鼓舞我国疾病控制工作人员的士气,卫生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丝虫病防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卫生部关于评选全国丝虫病防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卫疾控函[2007]359号)精神,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
  省内及曾流行丝虫病的13个市中,从事丝虫病的防治、科研、教学、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国家和集体编制从事丝虫病防治在职或退休的专业人员或行政人员均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卫生部分配我省先进集体名额4个,先进个人名额50名(附表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丝虫病防治和监测阶段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集体坚强有力,有较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2.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工作科学规范,有效指导当地丝虫病防治工作。
  3.注重能力建设,强化人员开发和培训,拥有较高素质的丝虫病防治队伍和较高水平的防治技术,能高质量完成各项防治任务。
  4.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本地或全国提供先进的模式或经验,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
  5.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已,团结协作,作出表率。
  2. 热爱丝虫病防治事业,有强烈和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参加或推动丝虫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
  3.从事丝虫病防治工作连续5年以上,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4.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具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强烈的服务意识。
  5.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受到同行或病人的好评,事迹感人。
  卫生部对评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丝虫病防治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牌匾;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丝虫病防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评选方法
  各市卫生局组织推荐评选,评选结果经省卫生厅网站公示后上报全国丝虫病防治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评选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2.重点面向基层,评选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各市推荐先进集体一般应为县级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中市级不超过1人,行政部门集体和个人比例不得超过20%;先进个人要充分考虑为我国消除丝虫病作出突出贡献的已退休人员。
  3.坚持层层选拔、逐级推荐的原则。
  4.按要求填写《全国丝虫病防治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2)和《全国丝虫病防治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
  5.请各市卫生局于2008年1 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评选结果、有关表格及材料(一式2份)上报省卫生厅疾控处(血地办)。

  联系人:闵捷 电话:025-83620612 邮箱:jkc@jswst.gov.cn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