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嘉江府发[2013]6号
2013年3月6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全国文明镇创建及国家卫生镇复审对市容环境卫生的总体要求,为解决部分区域市容环境卫生脏乱现象,切实改善居民群众的工作生活环境,整体提升市容环境面貌,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以下简称“整治月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要求,在进一步巩固世博成果的基础上,以强化市容管理的公共服务理念为导向,以深化国家卫生镇复审、全国文明镇创建、文明指数测评等重点工作为平台,以解决市容环境卫生的痼疾顽症为重点,坚持常态管理与集中整治协调推进,着力解决好一批居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城镇形象的市容环境脏乱问题,实现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
二、活动内容
从2013年3月份起,本次“整治月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3月15日--3月20日):明确任务、宣传发动阶段
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各级责任,确保“整治月活动”后各单位的环境卫生面貌得到较大改善。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各单位要进一步拓展宣传途径,充分运用横幅、版面、公示栏、资料等各种形式、媒介进行宣传动员。广泛组织发动干部、群众、居民、专业队伍等积极参与,传播健康理念,营造“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巩固国家卫生镇成果”的工作氛围。要加大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投入,组织专业卫生保洁队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义务劳动,组织爱国卫生志愿者在村宅、小区、广场、市场等人流量较大区域开展宣传劝阻活动,组织联勤队员做好日常巡查等工作。
第二阶段(3月20日--4月20日):集中整治、常态巩固阶段
(1)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互动、以块负责”的基本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照整治标准进行综合治理,使辖区内的脏乱现象得到基本解决,让广大居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市容环境的持续改观。对全村各村民组进行排摸,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资金投入、加强专业卫生保洁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交通主干道沿线、村宅道路、河道、宅前屋后、辖区内动迁或动迁待建基地等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达到“二清一减”(清除积存垃圾、清理宅前屋后堆物、减少畜禽粪水污染)和“四清一白”(清垃圾、清堆物、清乱涂写、白化墙面)要求。各单位对整治后的区域,要及时采取固守措施,防止反复,并逐步转入长效管理,确保整治成果得以巩固。
(2)加强社区环境卫生整治
镇社区办、各居委会、物业公司要从完善小区居住环境入手,及时进行外立面的维修、道路的平整修复、绿化的补种、楼道的白化、环卫设施的添置。充分利用社区联勤队伍、志愿者队伍等资源,重点清除小区内的卫生死角及垃圾,做到道路(通道)、绿地及健身场地等整洁完好,无暴露垃圾、无粪便满(外)溢,公共空间无乱堆物和新违章搭建;旧式小区外,重点清理道路、小区出入口等区域违章设置的构筑物,以及依附在构筑物上的乱刻画、乱涂写、乱张贴等。加强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日常管理,实现小区整体环境有较明显改观。
(3)加强集镇市容环境整治
城管卫生办、城管监察中队、建管办、交警四中队、水务所、保洁公司、绿化公司等职能部门和单位,要以“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围绕集镇、交通主干道周边区域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开展违章建筑拆除、道路设施修复、绿化河道整治、清扫保洁规范、户外广告监管、建筑工地管理等,取缔乱搭建、乱设摊、乱停车、乱涂写、乱张贴、跨门、占道经营等专项治理,做到点面结合、里外兼管、统筹协调,化解市容环境管理的痼疾顽症,确保镇容镇貌秩序井然,规范整洁。
(4)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
镇经贸办、各集贸市场要以创建平安菜市场和星级菜市场为切入点,组织开展市场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的专项整治,实行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菜场周边各类设施完好,无暴露垃圾、乱搭建、乱堆物和黑色广告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有专人保洁,环境整洁;重点取缔无序设摊、跨门营业和集市尾巴。对菜市场周边一时难以清理的无序设摊,要做到管控到位。要加强对菜场周边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日常管理,确保停放有序、通行顺畅。各集贸市场在“整治月活动”后,要落实常态管理,有效改善市场内外的环境卫生,创造洁净、整齐的市场购物环境。
(5)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安全整治
工商、食药监、卫监、城管要针对“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浴室和小歌舞厅”等“五小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重点对店容店貌、卫生设施、门前责任区管理、相关证照及其管理痕迹的检查等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小餐饮无证经营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落实解决。食药监、卫监等部门要全面推广小餐饮等服务行业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和办法,实行分类设置、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疫情报告、肠道门诊和消毒管理。
(6)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
要认真贯彻
《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加大“除四害”经费的投入。针对今春气候潮湿温暖,给蚊蝇密度控制带来的不利因素,抓住“除四害”有利时机,采取集中、分块等多种措施,开展早春蚊蝇消杀活动。要抓紧早春病媒生物繁殖高峰期到来之前时机,进一步完善小区、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清除“四害”孳生地,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要结合春季突击灭鼠效果自查,做好药物补投工作。爱卫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菜市场等“四害”密度超标单位和业主的依法管理,消灭各行业除“四害”盲点。
第三阶段(4月20日--5月20日):检查验收,督促整改阶段
“整治月活动”期间,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办公室将进行每周整治情况巡查,每周巡查后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到各单位进行整改,下周通报各单位上周整改情况。各单位整改不力或者整治中遇到的焦点难点问题等将以书面形式通报镇党委、政府班子领导,由各分管领导牵头落实整改,以此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对整治活动后仍存在的痼疾顽症、难点问题以及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其作为下阶段的“重点治理项目”,加以重点推进、全力解决。
各单位要在活动期间和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办公室(镇政府405室)报送有特色的环境整治月活动简讯和活动总结,联系电话:69112692。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整治月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具体行动,是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市容环境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治月活动”作为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干部专抓专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分解细化任务,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干部具体抓、相关条线齐心协力的工作格局;活动启动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切实做到情况清、目标准、任务明。推进过程中,要做到要求不降低、标准不打折、项目不缺失,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得到真正落实。充分发挥“大联勤”在环境卫生整治中的作用,真正做到以点到面、以月促年,为完成国家卫生镇复审、全国文明镇创建、文明指数测评等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强化检查考评,严格奖惩措施
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整治月活动”的实效检查、考核和评价工作。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办公室将通过日常检查、通报点评、专项巡查等形式,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对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到位、居民群众满意、整治效果明显的将给予表扬;对思想不重视、态度不积极、行动不落实、群众不满意以及整治效果不理想的将给予批评,并主动予以媒体曝光。同时,将本次活动的检查结果,纳入2013年上半年度文明指数测评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中。
附件:国家卫生镇复审宣传口号
1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提高生活环境质量
2 、学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 、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 、搞好城市公共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5 、环境卫生,从我做起
6 、清洁家园,人人有责
7 、江桥是我家,环境卫生靠大家
8 、做城市主人,当创卫先锋
9 、创建国家卫生城镇,为商务新市镇添光彩
10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
11 、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12 、创建美好家园,从一点一滴做起
13 、加快城市建设,共创美好明天
14 、管住脏、乱、差,留住真、善、美
15 、你我多一分自觉,江桥多一分清洁
16 、有了你的真心呵护,江桥才会更美丽
17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清洁生活环境
18 、创卫工作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19 、树文明新风,创卫生城镇
20 、人人保健康身体 户户奔文明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