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京东食药安办[2014]5号
2014年4月29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4年“五一”节日即将来临,为了加强“五一”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保障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现就开展“五一”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14年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监督抽检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严格食品药品市场准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及处置工作,确保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2014年4月29日至5月5日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对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的监管。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旅游委要加强对天坛、地坛等公园;北京站、东直门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前门大街、王府井大街、天安门周边等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和餐具消毒等情况;加强对操作人员从业资格的检查,严格落实冷荤“五专”制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未进行整改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食品加工销售摊点。
(二)加强对餐饮服务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管。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卫生局、区教委、区住建委要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单位原辅料采购、贮藏、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的控制。督促餐饮企业、集体用餐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各项管理制度。对凉拌菜和菌类食品重点监控,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加工环境,食品用工具、设备、容器,餐具消毒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的检查,严防食品的细菌性污染。
(三)加大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窝点、非法经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政府、街道、社区”三级监管体系的作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要采取联合执法、上下联动、隐患排查等形式,严厉查处和打击无证照经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校园、建筑工地、餐饮单位、市场周边、旅游景区以及社区、交通枢纽等地区的无证照摊贩、游商。
(四)强化抽检抽测,严格执行问题食品的下架退出制度。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重点加强对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等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加大监测力度。对发现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时下架,依法严处。
(五)开展食品标签专项监督检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分局要深入落实食药总局《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要求,加强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对桶(瓶)装水的检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卫生局要加强对生产、销售的桶(瓶)装水、小区内自动售水机水质的监管。
(七)扎实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活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风险排查和安全检查。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储备企业应急值守工作的指导,确保储备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八)积极防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建立和完善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监管体系,依法履行部门工作职能,落实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报告及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区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信息员作用,做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别是要以节日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为契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实行隐患挂账核销制度。
(二)突出重点,确保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要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严密防范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辖区节日食品市场秩序稳定。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健康消费。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科学、健康消费,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四)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执法监督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工作;对群众的举报、投诉不得推诿,及时处理;随时汇总和上报工作信息和动态。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要迅速组织查处并及时上报动态情况。请各单位于5月5日之前将“五一”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小结上报区食药安委办,邮箱:dcsp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