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06

发文字号

闽卫医政函[2017]17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4-06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卫医政函[2017]171号

2017年4月6日

省立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口腔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康复医院,福建医大孟超肝胆医院: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医疗“创双高”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具体建设单位见附件),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组织体系。医院院长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医院应指定一位副院长具体负责,确定或组建专门的部门牵头负责项目协调推进,明确职责和任务,医院各参与部门要确定专人抓具体工作。各医院每个季度要向我委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制定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医院要结合医院“十三五”建设总体规划,制定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的建设方案,要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序时任务。建设目标应包括总体目标、中期目标和分年度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要突出重点,包括构建临床诊疗服务网络,加强专科团队建设,强化专科特色,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科研水平,发挥示范带头和辐射引领效应。各医院的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方案(含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第一医院已报但需要微调的方案)务必于4月15日前报送我委。

  三、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医院要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预算和五年滚动预算,要将项目经费预算纳入到医院年度预算管理。项目执行中超过项目概算的,超出部分由医院自筹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要按照我委和省财政厅印发的有关医疗“创双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 雷冬英,联系电话:87849057。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