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刘延东副总理与国医大师座谈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
2015年3月3日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省直中医药单位:
2014年10月3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批国医大师表彰暨国医大师座谈会,刘延东副总理在与国医大师座谈时做了重要讲话,系统提出了中医药五大资源的论述,拓展了中医药服务领域,丰富了中医药服务内容,开启了中医药工作新思维。陆昊省长对学习贯彻刘延东副总理讲话精神做出了批示。孙东生副省长专门就落实刘延东副总理讲话精神主持召开了中医药工作座谈会。根据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研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刘延东副总理讲话精神和陆昊省长批示
(一)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中医药机构要认真学习刘延东副总理的讲话精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刘延东副总理关于中医药五大资源的论述,以及陆昊省长关于用好中医药资源优势发展养老、健康产业的批示。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传达,明确发展中医药事业不单纯是中医药和卫生计生部门的责任而是党委、政府共同的责任;树立起中医药不仅仅是一种医疗手段,更是可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重要资源的理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争取最大的支持。
(二)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以刘延东副总理讲话和陆昊省长的批示为指针,加强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研究,按照科学分析、找准定位、明确重点、精准施策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确定目标、重点、举措和保障,确保“十二五”完美收官。同时,处理好近期目标与长期发展的关系,努力从全局出发,高层次、高起点谋划好“十三五”中医药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抓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两个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的落实,充分发挥法律和政策各自的优势,促进政策和法律的互联互动,依法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同时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对省政府、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已出台的《关于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药参与医改、新农合、基本药物补偿、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等方面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政策进行系统梳理,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抓好落实工作。
三、结合讲话精神统筹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医药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市县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要注重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管理职能和机构设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各地市级卫生局应设置独立的中医科(处),并配备专职人员;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设专人负责中医药工作。
(二)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积极作用
1、推进中医药深度参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明确县级中医医院功能定位,合理配置资源,按照省医改办的要求,落实鼓励使用中医药的有关政策,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和调整好中医药服务价格,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医院管理,强化服务监管,提升服务能力。
2、在医改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使用中医药,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3、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馆或中医门诊部。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的政策。
4、支持组建中医医疗联合体。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的要求,由三级中医医院牵头,涵盖县级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通过项目合作、医疗帮扶、学术交流、资源共享等,组成协约性、松散型的中医医疗联合体,促进黑龙江省中医医疗系统互联互动、取长补短,资源共享,促进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提高。
5、推进中医医师多点执业,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范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流动,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社会效益,更好的为基层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1、继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为基层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
2、进一步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不断提高县级中医医院服务水平。每个县办好1所中医医院,在十三五期间,我省要有7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各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与三级医院的会诊网络、学术培训网络。深入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
3、进一步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建设好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提高中医药对重大疾病的防治能力;进一步做好省级重点专科建设,特别是市、县级中医医院的省级重点专科建设,不断提高市、县级中医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疑难疾病的诊疗水平。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培育出中医药治疗脑病、肾病、妇科病和糖尿病等诊疗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重点专科。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
1、加强中医药治未病能力建设。在全省遴选一些市县中医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同时发挥8个国家局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单位的作用,开展区域内治未病服务示范指导,推进治未病服务网络和平台建设,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的整体水平。到2020年,全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均建立功能完善的治未病中心(预防保健中心),地市级中医医院和二级中医医院均建立治未病科并能较好地发挥作用,同时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
2、加强中医药康复机构建设。根据各地中医药康复资源配置需求,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康复疗养机构,同时拓展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
3、开展医养结合的中医药养老服务。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院等机构之间的合作,每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至少要与2-3所较大规模的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每所二级中医医院至少要与1-2所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将中医药康复医疗,养生保健“治未病”的理念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养老院、疗养院;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举办养老康复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医疗、护理、养生、康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药诊室或中医馆;加强老年病诊疗能力建设,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设立老年病科,逐步增加老年病床位,开始老年病诊室。
4、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产业。配合省工信委、科技厅、林业厅等部门制定我省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组织我省中药材种植企业走出去,参加展会、交流会,向全国推介我省安全、优质、道地的中药材,打响龙江中药材品牌。
5、积极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发挥中医药健康旅游资源优势,配合旅游部门整合区域内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养生保健产品企业等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建设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为核心,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养老全产业链服务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五)积极培育中医药文化,加强传播能力建设
1、加强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形成有中医药特色的文化氛围。通过建设使中医医院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使人民群众从价值理念、就诊方式、服务态度、诊疗环境等方面切实感受到独特的中医药服务。要在培育医院价值观念、完善医院行为规范、优化医院环境形象三大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其中包括: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中“医乃仁术”、“大医精诚”等价值观念并发扬光大;语言、举止、礼仪以及服务方式、服务流程等方面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建筑风格、内部装潢、诊疗环境、形象识别等方面打造中医药文化及中华传统文化氛围等内容。
2、积极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素养促进行动。一方面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打造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普及平台,打造精品节目。同时制作形式多样的中医药科普作品,全方位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另一方面结合健康龙江行动,深入推进中医药知识“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活动,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巡讲,扩大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覆盖面,不断提升我省居民中医药素养。2015年重点做好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在省电视台开播“健康龙江直播室”节目。
3、加强中医药宣传工作。一是加强面向人民群众的中医药知识的宣传,可通过媒体、电视剧、记录片、文学作品、深入社区服务、医生向病人宣传等多种形式,让更多的人来了解中医,学习中医,让大家能正确地认识对待中医中药。二是加强面向各有关单位的中医药宣传,及时通报中医药行业的信息,特别是加强中医药五大资源定位的宣传,争取政府和全社会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持。三是及时纠正人们片面的、错误的认识,禁止、限制不科学的、不符合实际的媒体宣传和夸张失实的中医药广告。
(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能力建设
1、继续做好龙江医派学术传承。以龙江中医具有重要影响的高仲山、马骥、韩百灵、张琪等名老中医为重点,开展以中医理论和名家学术思想研究为核心,以继承发扬中医学术经验和诊疗技术为目的的中医流派的继承研究。做好我省全国老中医药专家经验继承工作指导教师经验整理总结。支持现有的2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名老中医工作室,2个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系统研究龙江医派的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同时积极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的适宜技术,加以总结和利用。
2、加强中医药研究机构建设。整合资源,加大投入,重点加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和省中医研究院的科研条件建设,使之成为全省中医药研发中心。注重发挥设在我省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的作用,加强国家重点研究室和实验室的建设,构建适合中医药特色,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符合国际规范、开放共享的中医药科技新平台,促进中医药规范化和标准化研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中药企业合资合作建立股份制研究机构,促进医、药、产、学、研紧密结合。
(七)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
1、加强中医药涉外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机构和重点项目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成立国际医疗部或外宾服务部。鼓励社会资本为境外消费者提供多样化、高端中医医疗保健服务
2、鼓励全省中医药机构和学术团体,特别是世中联依托我省中医药机构建立的几个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中医药对外学术、文化交流。
(八)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
1、进一步加强县级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对县级中医医院执业医师系统培训力度,以每年500-600人的规模开展集中培训,利用3年的时间为全省64个县级中医医院培训1500名专业技术骨干。同时充分利用师承、进修、对口支援等形式,全面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技术骨干的中医药诊疗水平。
2、不断加强基层中医药队伍建设。继续开展社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基层中医药队伍素质;为乡镇卫生院引进1000名中医药院校毕业生,优化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继续推进将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不断充实村级中医药服务队伍。
3、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一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以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为载体,培养和引进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实施西医师学习中医的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一批高水平中西医结合人才。开展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和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