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企业严重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一、人员管理方面
(一)质量负责人未履行物料放行职责。
(二)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和仓储等区域未按要求登记。
二、质量管理方面
(一)质量管理体系未涵盖销售过程。
(二)实验室pH计校准缓冲溶液、铬酸钾溶液已过期。
(三)现场检查时,发现实验室检验员正在补写康妆染发膏(金黄色)产品批记录。
三、厂房与设施方面
(一)生产车间未设置洁具间、容器具清洗消毒间,车间内容器在车间外露天清洗。
(二)生产车间墙壁和房顶结构不易清洁,制作间墙面、窗台有积尘。
四、物料与产品方面
(一)原料库存放的原料均无货位卡,无原料信息。
(二)原料库、包材库部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混放。
(三)物料领用台账结存数量与库房实存数量不符。
(四)部分产品未按规定留样。
(五)部分产品标签不符合要求。
五、生产管理方面
(一)部分产品无批生产指令。
(二)批生产记录不完整。
六、产品销售管理方面
(一)产品销售记录内容不全。
(二)产品召回记录不完整,缺少召回数量等基本信息。
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予以确认。该企业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暂停所有化妆品的生产,待该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如发现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