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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8-23

发文字号

渝卫办发[2018]16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8-23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指南的通知

渝卫办发[2018]167号

2018年8月23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2018年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指南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制定本指南。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9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报考人员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资格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者,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三、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条件
  (一)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4名。
  (二)推荐医师。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区县(自治县)内医疗机构执业、与被推荐者专业相关、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医师同年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不超过2名。

  四、提交材料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师承学习人员)》(附件1)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及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张;
  3.《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表》(附件2)一式七份;
  4.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在申请表内填写);推荐医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5.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跟师学习材料,包括自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一式二份(可为复印件);
  7.指导老师对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情况的评价意见、出师结论,以及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对师承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附件3)一式二份;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一式二份;
  8.《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现场辨识中药申报表》(附件4)一式二份(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需填报)。
  9.下列师承人员按下列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1)师承人员如已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需提交:
  ①《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的证明材料(由指导老师或所在医疗机构提供书面证明)一式二份;
  ③前述第1-4项和第8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8项材料)。
  (2)师承人员如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提交:
  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跟师学习满五年的证明材料(由指导老师或所在医疗机构提供书面证明)一式二份;
  ④前述第1-4项和第8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8项材料)。
  (3)师承人员如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需提交:
  ①《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前述第1-8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8项材料)。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多年实践人员)》(附件5)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及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张;
  3.《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表》(附件2)一式七份;
  4.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在申请表内填写);推荐医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5.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证明材料(附件6)一式二份。
  6.《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现场辨识中药申报表》(附件4)一式二份(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需填报)。
  7.下列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按下列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1)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如已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需提交:
  ①《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前述第1-4项和第6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6项材料)。
  (2)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如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提交:
  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前述第1-4项和第6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6项材料)。
  (3)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如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需提交:
  ①《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前述第1-6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6项材料)。
  8.自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起,至2017年7月1日《中医药法》施行之日,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不满5年的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应有指导老师指导,并需提交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以及指导老师评价意见(在附件5中填写)。

  五、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现场报名。
  (二)提交报名材料:详见“四、提交材料”。
  (三)报名审核:实行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初审,各考点复审,市卫生计生委审核确认的三审制度。
  (四)报名公示: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在报考人员长期临床实践地或学习地进行公示。各考点复审通过人员、市卫生计生委审核确认通过人员均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和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通过市卫生计生委审核确认的人员,同时由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相关信息在其长期临床实践地或学习地进行公示。
  (五)领取准考证:通过材料审查、信息公示等程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考核前一周,在报名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缴纳考核费后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

  六、医术专长填报说明
  医术专长包括申请考核人员所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擅长诊治的病证范围。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诊治的病证范围应为对应关系,即“使用××技术诊治××病证”。医术专长还应符合“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标准。
  (一)关于填报病证范围和中医药技术方法。
  1.按照“中医疾病+中医药技术方法”模式确定申报的医术专长。中医疾病名称对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附件7)填写。中医药技术方法分内服方药、外治技术、内外兼有三类,仅限选填其中一类。选填“内服方药”或“内外兼有”类的申报者须列举常用的方剂名称(附件2、附件4相关内容应前后一致),选填“外治技术”或“内外兼有”类的申报者须对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附件8),明确外治技术类别或外治技术名称。
  2.当《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医疗技术目录》未收录拟申报的中医疾病或外治技术时,可参照现行中医专业本科统编教材填报中医疾病和外治技术。当《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和统编教材均未收录拟申报的中医疾病或外治技术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准确填写该中医疾病或外治技术名称,并对该医术专长另附详细说明,包括基本内容及独特性、适应症或适用范围、操作步骤、安全性、有效性、风险性及防范措施等。
  3.各附件中涉及填写医术专长的内容和要求,已在栏目内进行简要文字提示,并可详见各附件的填表说明。
  (二)关于申报中医疾病数量的规定。
  1.对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表3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表”,可申报不超过5个中医疾病。
  2.考核注册遵循“报什么、考什么,考什么、注册什么”原则,且时间相对有限,合格者取得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记载的是经考核合格的具体诊治中医疾病和具体中医药技术方法,因此建议申报者根据自身掌握情况慎重填写,一次不宜填写过多个中医疾病。
  (三)关于申报外治技术数量的规定。
  1.对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可申报某一类、某几类或某一个、某几个外治技术。
  2.技术类别和技术名称不可同时申报,即:要么申报一类或几类外治技术,要么申报一个或几个外治技术。
  3.因考核时间有限,建议申报者根据自身掌握情况慎重填写,一次不宜填写过多类或过多个外治技术。
  (四)医术专长填报举例。
  1.填报中医疾病名称:对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表3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表”填写。
  ①选择填写某一个中医疾病。表示仅掌握某一病类下的某一个具体疾病。例如:选择填写“内科病(BN)”中“肺系病类(BNF)”下的“咯血病(BNF080)”,表示仅掌握“咯血病(BNF080)”这1个具体疾病。
  ②选择填写某几个中医疾病(不超过5个)。表示掌握某一病类或某几个病类下的几个具体疾病(不超过5个),具体疾病所跨病类不作限制。例如:选择填写“内科病(BN)”中“肺系病类(BNF)”下的“肺痨病(BNF070)”、“咯血病(BNF080)”,表示掌握“肺痨病(BNF070)”、“咯血病(BNF080)”这2个具体疾病。再如:选择填写“内科病(BN)”中“肺系病类(BNF)”下的“肺痨病(BNF070)”,“心系病类(BNX)”下的“心衰病(BNX030)”,以及“脾系病类(BNP)”下的“吐血病(BNP120)”,表示掌握“肺痨病(BNF070)”、“心衰病(BNX030)”、“吐血病(BNP120)”这3个具体疾病。
  2.填报中医药技术方法:分“内服方药”、“外治技术”、“内外兼有”三类,仅限选填其中一类,在相应栏打“√”。选填“内服方药”类的申报者须列举常用的方剂名称(附件2、附件4相关内容应前后一致)。选填“外治技术”类的申报者须对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明确技术类别或技术名称。选填“内外兼有”类的申报者须列举常用的方剂名称(附件2、附件4相关内容应前后一致),并对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明确技术类别或技术名称。
  ①选择填写某一个技术类别,表示该技术类别下所列的全部技术均掌握。例如:选择填写“针刺类技术”,表示掌握“针刺类技术”下所列的“毫针技术”、“头针技术”等27个技术。
  ②选择填写某几个技术类别,表示这几个技术类别下所列的全部技术均掌握。例如:选择填写“针刺类技术”、“灸类技术”,表示掌握“针刺类技术”和“灸类技术”下所列的“毫针技术”、“头针技术”、“麦粒灸技术”、“隔物灸技术”等35个技术。
  ③选择填写某一个技术名称,表示仅掌握某技术类别下的某一个具体技术。例如:选择填写“毫针技术”,表示仅掌握“针刺类技术”下所列的“毫针技术”这1个具体技术。
  ④选择填写某几个技术名称,表示掌握某几个技术类别下的某几个具体技术。例如:选择填写“毫针技术”、“麦粒灸技术”,表示掌握“针刺类技术”和“灸类技术”下所列的“毫针技术”、“麦粒灸技术”这2个具体技术。
  3.附件填报示例。
  ①附件1、附件5中的医术专长示例:擅长使用毫针技术治疗中风病。
  ②附件2中的医术专长示例:中风病BNG080外治技术√毫针技术。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供真实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2018年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相关信息可登录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fbyac14b9fabf306497f89f479a836d01022h690ffk0fb50q6u9w.fizh.ncu.cwkeji.cn:8080)、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网址:www.cqwsrc.com)查询和下载,或咨询报名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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