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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0413049
2017-10-23
常政办发[2017]217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常熟市
现行有效
2017-10-23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考评内容 | 考评项目 | 分值(100分) | 说明 | 考评基准 | 等次 | 扣分原因 | |
A(1.0) | C(0.6) | ||||||
一、领导重视和组织保障(20分) | |||||||
政府责任落实 | 1、目标管理 | 3 | 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 | 政府年度总体工作有食品安全方面的目标任务;有实施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检查、考核。 | 政府年度总体工作食品安全方面的目标任务未明确;未制订实施计划和方案,未组织开展检查、考核。 | ||
2、组织领导 | 3 | 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 成立由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了解工作进展,研究部署工作;政府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 未成立由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机构,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未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未研究部署工作;政府分管领导未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 |||
3、机构设置 | 2 | 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办公室,明确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设有1-2名专职工作人员。 | 调整充实力量,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办公室,明确至少一位乡镇(街道)负责人直接负责食品安全工作;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 | 未调整充实力量,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办公室,明确至少一位乡镇(街道)负责人直接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未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 | |||
4、工作责任制 | 2 | 层层建立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严格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食品安全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 | 与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食品安全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 | 未与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食品安全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 | |||
5食品安全工作保障 | 3 | 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有保障,有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机构、装备和监督、检验人员满足工作要求。 |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有保障,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机构、装备和监督人员满足工作要求。 | 未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或经费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机构、装备和监督人员不能满足工作要求。 | |||
政府责任落实 | 6、基层队伍建设 | 2 | 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设置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岗位,把食品安全作为基层食品监督管理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做到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 镇(街道)及所有村(社区)都聘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监管责任网络有效运行;建立动态档案及相关制度,队伍经过培训且发挥作用;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年度考核、奖励。 | 未聘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监管责任网络未能有效运行;未建立动态档案及相关制度,队伍未经过培训;未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年度考核、奖励。 | ||
7、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及落实 | 3 | 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迅速部署落实,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结合本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本地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并积极组织实施,成效显著。 | 制定下发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方案;组织有力,落实迅速,实施效果明显,实现预期目标;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案件查办率(案件数与监管主体数量对比)不低于全市案件查办率。 | 未制定下发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方案;工作组织、落实、实施未实现预期目标;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不足,案件查办率低于全市案件查办率。 | |||
8突发事件应对 | 2 | 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组织管理体系,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处置及时、有效。 | 成立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制定下发工作预案;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快速、有效、妥善处置。 | 未成立应急指挥协调机构、未制定下发工作预案;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故)未能快速、有效、妥善处置。 | |||
二、综合协调和制度保障(20分) | |||||||
综合协调和制度保障 |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 3 |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交流情况,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协调、沟通效果好并跟踪检查落实。 | 未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并通报交流情况,未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无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协调、沟通效果差,未跟踪检查落实。 | ||
2、制定食品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 | 3 | 制定食品安全工作督导方案,逐级督导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予以鼓励表扬,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予以批评并追究责任。 | 有督导方案 ,逐级督导检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予以表扬,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予以批评并追究责任。 | 无督导方案,未落实逐级督导检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未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予以表扬,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予以批评并追究责任。 | |||
综合协调和制度保障 | 3、投诉举报处理 | 4 | 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投诉举报问题及时处置。 | 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方式 ,投诉举报信息有记录和处置意见并及时处置反馈。 | 未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未向社会公布投诉方式,未有投诉举报信息有记录和处置意见和处置反馈。 | ||
4、食品安全事故及案件查处情况 | 4 |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成立调查处置队伍,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对大案要案受理快,查办及时,处理严格。 | 制定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制度;有事故处理和案件查处记录材料,及时向上级报告和本级有关部门通报记录,交办、督办、部门转办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农村家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公示。 | 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制度;未有事故处理和案件查处记录材料,未及时向上级报告和本级有关部门通报记录,交办、督办、部门转办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农村家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进行公示。 | |||
5、宣传教育 | 3 | 制定本地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宣传面广,效果明显。 | 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有宣传资料和开展食品安全成效报道。 | 未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无宣传资料和开展食品安全成效报道。 | |||
6、培训工作 | 3 | 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 有培训工作方案、计划;开展了培训工作并有培训名单及培训记录。 | 无培训工作方案、计划;未开展培训工作。 | |||
三、全程监管和责任落实(45分) | |||||||
种植养殖环节 | 1、农产品源头监管 | 3 |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推行标准化管理,严格投入品管理,地产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抽检符合要求 | 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管力度,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质量控制,严格管控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地产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达96%、98%、98%以上。 | 未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管力度,推行标准化生产和质量控制不力,未严格管控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未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地产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低。 | ||
种植养殖环节 | 2、准出准入管理 | 3 | 根据《关于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的意见》,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 | 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统一产地准出管理,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机制。 | 未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统一产地准出管理,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机制。 | ||
3、生猪定点屠宰监管 | 3 | 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日常监管 | 加快屠宰行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和扶持企业向养殖、屠宰加工及销售一体化方向发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远程监控覆盖率100%。 | 未加快屠宰行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和扶持企业向养殖、屠宰加工及销售一体化方向发展。市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远程监控覆盖率未达到80%; | |||
生产加工环节 | 1、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 | 2 | 坚持依法科学监管,着力提升监管能力,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地产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 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工作,实现监督检查双随机、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加强风险管控,分析行业潜规则,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杜绝监管死角盲区;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动态管理,将风险等级纳入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名单,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 | 未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工作,实现监督检查双随机、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未加强风险管控,分析行业潜规则,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杜绝监管死角盲区;未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动态管理,将风险等级纳入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名单,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 | ||
2、加强“四重一大一小”整治 | 2 | 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时段、大型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小作坊等“四重一大一小”开展专项整治 | 对 “四重一大一小”开展专项整治,措施得力、资料齐全、成效明显。 | 未对 “四重一大一小”开展专项整治,资料不够齐全,成效不明显。 | |||
3、问题发现率、处罚率情况 | 2 | 全年食品生产监管违法问题发现率(发现违法问题数/辖区内获证企业底数×100%)、问题处置率符合要求 | 全年食品生产监管违法问题发现率达到5%,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 全年食品生产监管违法问题发现率未达到5%,问题处置率未达到80%; | |||
生产加工环节 | 4、信息公示和追溯体系建设 | 2 | 推进信息“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对白酒、食品添加剂、肉制品、儿童食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 继续推进公示制,明确监管人员,推行监管责任“上墙”,发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覆盖率达到80%以上;白酒、食品添加剂、肉制品、儿童食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建设要达到规定要求。 | 未继续推进公示制度,未明确监管人员,推行监管责任“上墙”,发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覆盖率达到80%以下;白酒、食品添加剂、肉制品、儿童食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建设未达到规定要求。 | ||
5、从业人员培训考核 | 2 | 对食品生产企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 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 未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 |||
6、创新监管、提升效能 | 2 | 创新监管举措、提升监管效能 | 在全市率先探索尝试食品生产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 | 未率先探索尝试食品生产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 | |||
食品流通环节 | 1、加强日常监管 | 2 | 注重日常监管,推进监管规范化建设;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强化法定抽检职能,积极推进快检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专项任务。 | 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办法》和省局《食品经营许可(食品流通类)审查细则》开展许可工作,做到底数清、状况明; | 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办法》和省局《食品经营许可(食品流通类)审查细则》开展许可工作; | ||
2、食品销售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 | 2 | 按照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推进日常监管规范化 | 推进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总局《办法》要求,建立双随机检查制度,按照时序进度完成《办法》施行以来的全覆盖检查要求 | 未推进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总局《办法》,建立双随机检查制度,按照时序进度完成《办法》施行以来的全覆盖检查要求 | |||
3、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工作 | 2 | 贯彻落实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要求。 | 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出与准入的衔接机制,与农业等相关部门签订明确各自职责的相关文件;组织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培训;指导农批市场落实市场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 | 未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出与准入的衔接机制,与农业等相关部门签订明确各自职责的相关文件;未组织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培训;指导农批市场落实市场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 | |||
食品流通环节 | 4、食品监督抽检和快检室建设 | 2 | 做好辖区内监督抽检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法检任务,建立快检室,配合做好数据对接和共享工作。 | 监督抽检有年度计划和任务安排,完成上级布置的法检任务,不合格追处到位;建立快检室,配合市局食品安全快检体系建设,未配合市局快检体系建设,做好数据对接和共享工作。 | 监督抽检未有年度计划和任务安排,未完成上级布置的法检任务,不合格追处到位;未建立快检室,配合市局食品安全快检体系建设,未配合市局快检体系建设,做好数据对接和共享工作。 | ||
5、网络食品销售监管 | 2 | 按要求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工作 | 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监管,自动售货机专项治理。 | 未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监管,自动售货机专项治理。 | |||
餐饮消费环节 | 1、加强日常监管 | 3 | 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开展量化分级评定管理,引导重点餐饮单位5S、6T等科学管理方法和“明厨亮灶”建设,扩大其覆盖面。 | 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检查结果及时公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或者移送,问题处置率达到100%;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 99%以上;评定结果公示率100%;先进管理方法和“明厨亮灶”高标准实施率过到2017年度监管要求。 | 未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检查结果及时公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或者移送;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未达 90%;先进管理方法和“明厨亮灶”高标准实施率未达到2017年度监管要求。 | ||
2、开展重点业态监管和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 3 | 重点业态的监管和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 加强对重点业态的监管,开展集中或者专项整治;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和辖区内均实现食品安全零事故; | 未加强对重点业态的监管并开展专项整治;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和辖区内未实现食品安全零事故; | |||
3、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 3 |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合作 | 加强与教育、民政、住建、旅游等部门的协调合作。 | 未加强与教育、民政、住建、旅游等部门的协调合作。 | |||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 5 | 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首负责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实施重点企业挂牌督办制度,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约谈制度。 | 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度,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强化企业自查和报告,做到企业内部有自查、有记录、有整改;强化违法违规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追究,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推进处罚结果公开;推进企业信用公示,试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继续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 | 未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度,未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强化企业自查和报告;未未强化违法违规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追究;未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未推进企业信用公示,试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未提升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未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 | ||
四、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和“放心行动”(15分) | |||||||
放心行动 | 食品安全“放心行动”专项整治 | 15 | 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其周边、食品交易市场、旅游景区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网络销售食品等为重点对象,以粮油、蔬菜、畜禽水产品、乳制品、肉制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学校开学时间及季节性消费时段等为重点时段,深入开展“放心行动”专项整治。 | 分别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畜禽水产品、桶装饮用水、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糕点、“餐桌污染”、网络订餐、餐饮溯源、小餐饮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等专项整治,相关资料齐全,工作成效明显 | 未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畜禽水产品、桶装饮用水、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糕点、“餐桌污染”、网络订餐、餐饮溯源、小餐饮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等专项整治,或者相关资料不齐,工作成效不明显 | ||
6、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及工作亮点(加分项) | |||||||
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模式、方式方法有突破、有创新,列为国家、省级示范(试点)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效,具有示范作用,受国务院表彰的,加分最高至10分;在省内有首创性的,经相关部门共同认可,或者推广家宴固定操办场所有成效,建立民间厨师协会,可酌情加分。(累计加分最高至10分)。 | |||||||
7、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扣分项) | |||||||
食品安全事故 | 发生Ⅰ、Ⅱ级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或对事故处置不力,造成事故影响扩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增加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评为不合格;发生Ⅲ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不够及时,责任追究不够到位,造成负面影响较大的,每次扣5分;处理及时,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到位,每次扣2分;发生Ⅳ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不够及时,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不够到位,造成负面影响较大的,每次扣3分;处理及时,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到位,每次扣1分。(累计扣分最高10分) | ||||||
总得分 |
Pharma CMC2024-10-15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4-08-21
数屿医械2024-06-24
数屿医械2024-06-13
数屿医械2024-05-30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4-05-27
药事纵横2024-02-28
药通社2023-12-26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3-12-13
药通社2023-06-25
2021-09-30
2020-08-25
2020-08-25
2020-08-24
2020-08-24
2020-08-21
2020-08-20
2020-08-19
2020-08-18
2020-08-17
2020-08-14
2020-08-13
2020-08-13
2020-08-13
2020-08-13
2019-03-26
2018-12-12
2018-09-11
2018-05-28
2018-04-02
2018-03-22
2018-03-21
2018-03-05
2018-02-13
2017-12-14
2017-12-11
2017-11-30
2017-10-23
2017-09-18
2017-09-05
2019-03-26
2018-12-12
2018-09-11
2018-05-28
2018-04-02
2018-03-22
2018-03-21
2018-03-05
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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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8
2017-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