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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1-08

发文字号

渝中医[2012]9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11-08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中医[2012]97号

2012年11月8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单位、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物种植研究所:

  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本年度项目申报继续采取网上申报、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程序
  1.拟申报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登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进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点击申报单位登录按钮,按使用手册进行操作,通过该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材料申报。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名单见《关于公布国家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渝中医[2010]45号)],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点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教育基地申报登录按钮,通过该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材料申报。
  3.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的使用手册详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文件名: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4.我市部分医疗机构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所需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详见附件1,需新开通用户名的单位请及时与市卫生局联系。
  (二)纸质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市卫生局中医二处。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有关要求
  (一)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
  1.未同时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申报材料,或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填写内容不一致者。
  2.已举办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但未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者。
  3.未按期完成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且未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2012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者。
  (二)项目实施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为举办。

  三、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市卫生局中医二处 刘璐
  联系电话:67706809
  电子邮箱:67706807@163.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18号市卫生局中医二处
  邮编:401147

  附件:(略)

  1.重庆市申报国家级中医药继教项目登录用户名

  2.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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