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十一五”医疗卫生体系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七年八月十日
山西省“十一五”医疗卫生体系规划
21世纪初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实践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面临重要的机遇和挑战。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深化卫生改革,推进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奋斗目标,为适应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的需要,加快我省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制订本发展规划。
一、“十五”规划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一)卫生工作取得的成就
1.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继续得到改善
“十五”期间,我省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城乡居民的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截至2005年底,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1.97岁;婴儿死亡率为16.7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7.26‰;孕产妇死亡率为47.32/10万;出生缺陷率为131.57/万;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335.9482/10万。卫生事业的发展为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城乡公共卫生状况进一步改善
“十五”期间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显加强,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和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到2005年底,全省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90%,较“九五”期末提高了1.27个百分点;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94.1%,放射防护外照射监测合格率达到98%。截至2005年底,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47.29%,累计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51.9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77.48%,农村卫生水受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94.51%。
3.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显著成就
2003年,我省发生了非典型肺炎 (SARS)疫情,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SARS防治工作的重大胜利,战胜了二十一世纪第一个新发传染病。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稳定控制在国家标准5%以下,碘盐覆盖率达到95%以上。地方性氟、砷中毒改水范围不断扩大,“十五”期间共投资1.2亿元,兴建降氟除砷集中联片改水工程25 处,52.6万人受益。大骨节、克山病已连续多年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连续多年无鼠疫发生。计划免疫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范围,儿童“五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连续13年未发生一例小儿麻痹。对传染性肺结核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DOTS覆盖率达到100%,22962名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得到免费诊断、免费治疗,治愈率达到85%以上。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大众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77.05%,为艾滋病病人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流行性出血热、流脑、乙脑、伤寒、副伤寒等疾病发病数显著下降。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改革进一步深化。2003年控制SARS后,国家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以及疾病监测信息系统的目标。截至2005年5月底,我省110个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8亿元,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我省 120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3.3亿元,截至2005年年底项目已基本建成。
4.农村卫生工作得到新发展
2002 年10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下发,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于2003年10月下发了《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于2003年11月通过并颁布实施了
《山西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特别是推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增加投入,强化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推进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截至2005年底,我省已有25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覆盖人口 372.22万,共有319.51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85.8%。“十五”期间我省针对农村地区开展了“三项建设”、“农民健康工程”、 “贫困县医院建设”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累计建设投资1.6亿元。启动了“城市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2005年已累计派遣175 人。
5.卫生资源持续增加
截至2004年底,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总资产为92.65亿元,较2000年的52.58亿元增长了40多亿元。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9510个(含诊所,不含村卫生室),其中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2531个;卫生人员174658人,其中:执业医师 83460人、执业助理医师26021人、注册护士40962人、妇幼保健院(所、站)6250人、卫生监督人员4840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 7861人;实有病床108195张;每千人口平均病床3.11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07人;全省平均病床使用率52.24%。
“十五”期间,全省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到22425万人次,其中门、急诊人次17075万人次,累计出院人数626万人,总的住院病人手术例数达到157万例。
6.卫生科技成果显著
“十五”期间,省直医疗卫生机构共引进博士后2名、博士35名、硕士342名。选拔培养医学学科人才89名、医学外语人才311名,高、精、尖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得到缓解。争取科研立项301项,比“九五”增加了107项,中标率提高了10.9%;获得科研资助1529.5万元,比“九五”增加了642.2万元;列入省卫生厅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52项,投入科研经费281.5万元;取得203项医学科研成果,85项达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118项达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其中114项获省科技进步奖,获奖数量和等级连续四年在全省33个行业中列第二位。引进、推广新技术、新项目663项,比“九五”期间增加了594项。省中医药研究院的肾病科、消化科被授予全国临床药理基地,全省共有2所国家三级中医药实验室,5所国家二级中医药实验室。省中医药研究院的中医消化科成为我省首家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在涌现出的优秀专家中,有18位同志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有3位同志荣获“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二)卫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十五”期间卫生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制约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相当突出,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着不全面、不协调的问题。
1.农村卫生发展滞后,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农民饮食结构及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村疾病模式已由过去以传染性疾病为主快速转变为以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意外伤害并存。农村的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虽有下降,但仍高于城市1-3倍以上,其他许多健康指标也明显落后于城市,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和妇幼卫生等公共卫生任务非常繁重。虽然近年来加大了对农村卫生工作的支持,但农村卫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比较突出:农村卫生人员专业素质低;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基础条件差;农村的公共卫生网络不健全,预防保健工作薄弱;农村卫生经费补助不足,影响了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
2.公共卫生面临巨大挑战,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艰巨
一些传统的传染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如病毒性肝炎等疾病发病人数多,危害严重; 周边省份鼠疫疫情严重、全国霍乱呈活跃态势,丝毫不能放松警惕;一些曾经得到控制或者相对稳定的疾病,如性病、结核病等又重新抬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一些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出现,如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对人类构成新的威胁;与环境、营养等因素密切相关的疾病,如地方性氟、砷中毒等还需进一步加以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增多,成为城乡居民的主要死因,慢性病的预防控制尚待建立稳定长效的工作机制,缺乏有效的监测和干预手段;妇女孕产期疾病、儿童感染性疾病、出生缺陷等仍然是严重威胁全省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一些经济有效的干预措施仍需进一步推广;精神疾病患病率持续增加;以尘肺病为主的职业病危害十分严重,食源性疾病频发,由于公共卫生问题引发的传染病、慢性病和影响群众健康的事件时有发生。
上述情况表明,现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存在一定差距,集中表现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不够健全,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应急救治能力不足,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滞后,监督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条件差、执法能力不强,难以应对复杂的疾病流行局面、多重的疾病负担压力和繁重的监督执法任务。“十五”后期,我省利用国债资金进行了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但人才队伍建设、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等问题将成为我省公共卫生体系能否充分发挥作用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3.医疗服务体系不适应群众的健康需求,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
医疗服务体系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总调查资料显示,与1998年相比,居民应就诊而未就诊率明显增加,从38.5%上升到48.9%,应住院而未住院率达29.6%,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下降。城镇医疗服务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疗保障覆盖率低,保障水平有限,个人负担比例较大;二是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和分布不均衡并存,资源过度集中在城市大医院,社区卫生发展缓慢、人才短缺,服务能力有限;三是政府投入不足,公立医疗机构出现市场化倾向,公益性质淡化,忽略社会责任,过分注重外延发展,忽视内涵建设和内部管理,过多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同时,监管不力,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质量不高;四是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过高;五是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存在困难,多渠道办医的格局尚未形成等。总之,卫生改革和发展与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的目标尚有较大的差距。
二、“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
根据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我省“十一五”期间卫生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紧紧围绕保护和增进全省人民健康,突出抓好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大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科教、卫生人才、中医药工作,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我省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总体目标:到2010年,逐步建立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水平、适应人民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服务水平,保证卫生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人群之间享有基本卫生服务的差距,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有效预防和控制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大疾病,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增强卫生事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主要卫生指标:到2010年,力争使我省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2.5 岁;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20%;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25%;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8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0%;每千人拥有医生数3.5人、病床数3.1张。
(一)突出抓好农村卫生工作
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力争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 加快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对45所县级综合医院、98所县级中医院、71所县级妇幼保健院(站)、562所乡镇卫生院和28203个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的基本设备。到2010年,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80%达标。
2.加强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到2010年,95%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多数乡村医生完成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建立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卫生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医疗机构服务。
3.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扩大到40%的县(市、区),2007年扩大到60%的县(市、区),2008年扩大到80%的县(市、区),确保2010年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 积极推进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合理调整配置农村卫生资源。积极推进县、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县、乡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每个村至少有一个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鼓励和引导县、乡医疗卫生机构领办、托管乡、村医疗卫生机构。
(二)努力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十一五”期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要在健全网络、完善设施、强化功能、提高绩效上下功夫,逐步建立适合省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
1. 加强疾控机构、传染病院(区)、紧急医疗救援网络配套建设。疾控机构和传染病院(区)在解决好房屋、基本设备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明确功能定位,完善运行机制,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继续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在11个市级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科学、有序的全省紧急医疗救援机制,在各县(市)及重点旅游区、交通要道处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建立医疗急救站。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信息监测网络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协调机构建设,逐步实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全部设立专门的应急组织协调机构;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预警系统,在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全部达到网络直报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评估、预警、反应机制,形成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3.继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以建立化学中毒救治基地、核辐射损伤救治中心、烧伤救治中心为切入点,逐步建设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基地和应急指挥决策系统。
(三)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把调整医疗服务结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措施,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综合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1. 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的原则,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城镇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加大城市医疗卫生资源调整力度,通过引导城市一二级医院、企业医院按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建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引导城市三级医院、专科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鼓励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到2010年,在全省市辖区及县级市的城镇地区,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使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每个街道。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通过加大全科医学教育和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力度、建立技术援助和指导制度、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方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初步形成以全科医师为骨干,公共卫生、中医药、护理等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具有较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队伍。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工作内容》要求,落实“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保障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通过建立医疗结算系统、改革支付办法和调整支付标准等措施,鼓励和方便参保职工在社区就医。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开展社区首诊制度试点工作。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管。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标准、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制度,严格准入管理,使广大居民普遍享有费用比较低廉、质量比较优良的社区卫生服务。
(四)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落实国家制订的一系列疾病防治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
1. 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到2010年,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维持在90%以上。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提高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和全程免疫接种率,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严格控制麻疹、流脑、乙脑、肝炎、出血热、流感等传染病传播流行,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发病率进一步降低。加强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到2010年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以县为单位保持100%,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到85%。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体系,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85%、55%以上;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加大行为干预和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免费抗病毒药物治疗力度。严格血液(浆)管理,减少经血传播疾病的危险。切实加大人畜共患和新发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力度,预防控制鼠疫、霍乱、非典、人禽流感等急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2.继续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重点加强碘缺乏病、地方性氟、砷中毒和布鲁氏菌病等地方病防治力度,继续搞好克山病、大骨节病防治监测工作,努力降低发病率,积极治疗现症患者。到2010年全省95% 的县合格碘盐覆盖率、食用率分别达到95%和90%;40%的布鲁氏菌病疫区县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其中30%的县达到稳定控制标准;11个克山病和35个大骨节病病区县稳定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3.提高非传染性慢性疾病防治水平。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慢性病防治工作网络和慢性病监测网络。广泛开展大众健康教育和以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等场所为基础的慢性病综合防治,努力控制包括烟草在内的慢性病危险因素,使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疾病、精神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达到新水平。积极开展儿童和青少年行为问题、物质依赖(药品、酒精)、自杀等精神卫生问题的预防和控制。
4.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全省开展职业病普查,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档案,提高职业健康检查率,加强职业病报告管理及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管理。
5. 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到2010年,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城市、农村居民分别达到80%、60%以上;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开课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100%、90%;人群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70%、60%;城乡居民吸烟率得到有效控制。到2010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8%;粪便无害化处理率52%;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农村卫生水受益人口达到农村总人口的96%。
(五)继续认真做好妇幼保健工作
1. 坚持“一法两纲”,依法加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加强产科建设,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狠抓产科质量,严格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转诊,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以生殖保健为中心,开展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遗传咨询、更年期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认真扎实地完成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及年报工作,加强出生缺陷的监测和干预,开展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努力减少各种缺陷儿的出生和儿童残疾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 到2010年,农村住院分娩率达65%以上,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在住院分娩有困难的边远山区,消毒接生率达95%以上;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农村分别达90%、60%以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30/万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农村分别达90%、60%;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0‰以内;提高母乳喂养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病患病率下降10%。
(六)大力加强人才和科教工作
1. 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包括学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在内的连续统一的医学教育体系,逐步培养一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素质优良的卫生技术和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全省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进行大规模的岗位培训,全面提升两支队伍的综合素质。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率要达到60% 以上;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大力开展业务培训、业务研(进)修、学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率要达到80%,业务研(进)修率达30%,学术交流年平均每人1次以上。完成社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500名。建立“山西省卫生系统有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卫生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完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制度,全面推行执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制度,培育卫生人才市场,促进卫生人才资源合理流动。
2.抓好医学科研及成果应用。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应用前景好的科技开发项目的研究,力争每年有30个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促进医学研究与疾病防治的有机结合。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到2010年,力争使我省医学优势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积极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每年至少引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项目5项,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每年至少引进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新项目3-5项。大力推广适宜技术,每年向基层推广适宜技术10项。逐步开展新技术应用的准入管理。
(七)继续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以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为主线,以中医基础理论创新、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为重点,推动全省中医事业全面进步。
1.加强中医药研究与成果推广工作。以“用现代科学语言描述中医基础理论研究”为切入点,探索中医药基础理论现代化可行途径。继续做好“傅山医学文献研究”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每年推广2-3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农村卫生人员运用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
2. 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战略。以国家和我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与“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工作为重点,培养高层次人才,造就新一代名中医。实施山西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规划,创建30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为县级中医院培养250名专科专病技术骨干。实施农村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项目、县级中医院专科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全面提高农村中医药人员的整体素质,完成3000-4000名农村中医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300 名中医专科专病骨干培养任务。
3.加强中医药机构能力建设。实施《山西省县级中医院基本建设规划》,2010年前县级中医院基本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实施《山西省中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设备规划》,切实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树立2- 3个农村中医药工作样板。强化龙头建设,重点完成山西省中医院门诊住院楼、山西中医学院图书馆和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妇科医院的基本建设。
(八)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 采取多种形式壮大卫生资源。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开放的思路,谋求卫生事业发展。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保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同时,鼓励社会多元化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供多层次医疗服务,满足群众不同档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多种所有制机构之间的有序竞争,促使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医疗质量、医疗水平和工作效率,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有序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区域内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管理。继续完善城市医疗卫生设施,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医疗卫生机构布局。积极整合和盘活现有卫生资源,引导城市优势资源向社区和农村流动,把城市大医院拥有的优质人才、设备、技术与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基础资源结合起来。
2. 着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从追求数量规模的外延发展向注重质量的内涵建设转变,由办医院向管医院转变,通过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严格依法加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设备准入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到2010年,县级综合医院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符合二级医院设置标准,90%的县级以上医院综合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医院标准。病床周转次数二级医院达到每年不小于22次,三级医院达到每年不小于 19次。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二级医院达到每年不大于16天,三级医院达到每年不大于18天;急诊、病房重危病人抢救成功率达到90%以上;医院感染率不大于10%;医院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理合格率分别达到100%。全省自愿无偿献血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医院临床成份输血比例达到90%以上。
3.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收入分配办法,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逐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改革。
4.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继续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格,降低过高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适度放宽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继续完善医疗机构价格公示制度和费用清单制度,进一步抓好药品、医疗器材集中招标采购,逐步弱化药品收益对医疗机构的补偿作用。继续实行对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比例控制、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城市大医院开设农民病房或扶贫病房,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开展惠民服务。进一步抓好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十不准”规定,规范医务人员诊疗和服务行为。
(九)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制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1.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对省、市、县级131个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房屋、设备、监测、交通和通讯等基础设施给予投入和建设。
2.加强卫生法制和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认真执行《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卫生监督员准入、培训、管理,进一步优化卫生监督员的知识结构,提高执法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加强卫生立法工作。
3.积极开展以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行医为主要内容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大力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大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的力度,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医疗安全。
4.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推进综合执法,加强食品卫生、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和医政等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和效率,促进卫生监督管理与国际接轨。
三、“十一五”期间重点卫生项目
(一)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二)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规划
(三)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建设项目
(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
(五)紧急医疗救援网络建设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七)省级医疗机构重点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