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17]209号
2017年11月28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厦门市促进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促进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福建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17]22号)精神,培育厦门生物医药与健康千亿产业,促进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和需求导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通过政府引导、资源整合、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方式,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营造推动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产业生态,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龙头企业和重点创新产品,形成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
二、发展目标
(一)战略发展目标。至2020年,实现“1111”的发展目标,即建成1个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10个支撑产业的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100个亿元重点企业、发展1000亿的产业规模,形成具有对台特色的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
(二)企业发展目标。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龙头骨干企业,至2020年产值10亿元以上5家,上市企业达到12家。
三、发展方向与重点
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生物农业、海洋生物、生物服务、功能性食品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化妆品等护理产品、健康器材、健康服务、医药电子商务等十个方向,重点支持以下领域的发展:
(一)生物医药
发展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中药和天然药物、新型制剂和创新化学药,布局生物治疗前沿技术。
1.发展疫苗、蛋白和多肽类药物、抗体药物以及微生态制剂等生物制品,重点加快宫颈癌疫苗、尖锐湿疣疫苗、长效生长激素、长效促红细胞生成素等重大产品的上市/产业化以及神经生长因子等产品的改进。
2.打造国内领先的诊断产品基地,推动诊断试剂和仪器一体化发展,重点发展精准诊断试剂、分子诊断试剂、POCT产品、微流控芯片、自动化诊断设备等。
3.支持原研药、首仿原研药、药物新剂型的研发。
4.探索布局细胞治疗、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病毒治疗等生物治疗前沿技术。
5.加强天然药用生物资源的挖掘,发展中药和天然药物,推动中药新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的开发和现有品种的二次开发。
(二)生物制造
利用基因工程、发酵工程、酶工程等生物工程技术,发展发酵产品和天然生物提取物。重点通过发酵工程和新型提取工艺开展氨基酸、维生素、脂肪酸、多糖等多种高附加值的药用/食用的发酵产品和天然生物提取物。
(三)海洋生物
发挥厦门在海洋生物方面的资源和创新优势,围绕海洋药物和生物材料、海洋保健品和化妆品、海洋生物育种和生物制品,培育海洋生物创新基地。
发展海洋生物毒素、抗生素、多糖、多肽、脂类等海洋药物和海洋生物材料,同时利用现代化的提取、发酵工艺,生产高附加值的海洋生物活性物质。重点推进治疗关节损伤的氨糖等海洋新药,开发高附加值的DHA藻油、虾青素、胶原蛋白等海洋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研发、产业化和升级改造。
(四)生物服务
发展融合生物技术与现代服务业的覆盖研发、生产、服务供给等全流程的高品质生物服务业,重点发展医药研发外包服务(CRO)和公共技术服务。
发展符合国家规范的高水平的药物评价(有效性、安全性、等效性等)、药物筛选、剂型改造、中试放大等服务。发展基因测序、分析测试、生物信息、临床试验、实验动物等专业技术服务。
(五)功能性食品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针对大健康需求,突出保健、营养、安全等健康元素,打造功能性食品产业链。重点开发具备辅助降血脂、降血糖、降血压、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减肥等功能的保健食品。
加强对功能性食品新功能、新原料的研究与开发,加强推进功能性食品的上市后再评价,支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
(六)化妆品等护理产品
利用生物医药技术、中医药理论技术开发创新原料,引进国际领先性技术与设备,进行配方体系研究、质量标准研究及产品安全性、稳定性与功效性的评估;整合中草药资源、海洋资源、高端工业制造、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等领域,制造高端性、定制性、特色性的护理产品;打造具备厦门特色的美容护肤产品体系。
(七)健康服务
利用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期,促进生物技术、医药健康技术、信息技术的交叉融合,在健康管理、健康高技术、远程医疗、中医药养生等方面创新健康服务新模式。
1.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健康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和数字化可穿戴设备等先进产品,发展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评估、生活干预等个性化健康管理和生活管家等智慧养老服务新模式。
2.建设体检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借鉴台湾健康服务业的先进经营理念,提供高水平的个性化检测服务,打造健康服务业。
3.利用厦门的远程医疗系统技术优势,在临床专家会诊、医疗技术支援、远程医学诊断等方面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实现优质资源普惠共享。
(八)医药电子商务
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做大做强医药电子商务,打造海西医药电子商务中心。支持医药产品交易和医药产业原料设备的进出口,打通研发、制造、流通、服务等产业全链条。通过信息技术服务为医药企业降低成本并扩大市场,促进药械交易信息透明化,构建跨境供应链服务体系,推进海内外药械流通与技术交流,扩大医药进出口市场交易。
四、主要任务
(一)夯实产业基础,建设专业园区与平台
1.以生物医药港为基础,大力建设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基地,促进科研创新成果的转化,积极推进产业化。支持生物医药港建设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双百人才科技产业孵化器及科技创新苗圃、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用于研发中试的GMP公共平台等。加强园区配套建设,支持成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驻厦门生物医药港工作站,建立创新社区。支持我市与台湾联合开展创新研发,积极承接台湾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转移。
责任单位:海沧区政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积极创建国家级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级海峡生物医药协同创新中心,增强厦门的创新成果、优秀人才等创新要素的源头供给能力。
责任单位:海沧区政府、市科技局
3.在海洋创新药物、化学药、抗体药物、蛋白和多肽药物、医疗器械、诊断试剂、功能性食品等方向建设和强化一批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争取培育国家级平台,对获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且与厦门产业紧密相关的重大专项与平台项目,给予地方财政配套支持,以创新驱动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沧区政府、市财政局
(二)强化技术支撑,支持技术创新与产业化
1.推动一批重点技术创新。加强前沿技术和行业关键技术创新,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和交叉融合趋势。发展合成生物学技术、组学技术、高通量测序技术等行业平台技术以及抗体工程、干细胞、生物治疗、组织工程等行业前沿技术。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支持一批重点产业化项目。筛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产品竞争优势明显的重点项目,对处于产业化前期或初期的项目给予一定规模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主要面向基因工程疫苗、治疗性抗体药物、长效性蛋白质药物、抗肿瘤药物、海洋活性药物、诊断试剂和仪器、医疗器械、生物医用材料、功能性食品、高端化妆品、健康器材等领域。重点支持宫颈癌疫苗、长效重组蛋白或多肽药物、脊柱和人工关节、鼠神经生长因子、肿瘤精准治疗相关检测试剂、出生缺陷类检测试剂、全自动集成式分子诊断系统、海洋生物多糖、铁皮石斛保健品、智能按摩椅等产业化项目。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海沧区政府
(三)推动国际化发展,促进产业科技招商引资引智
积极争取世界卫生组织生物药品监管亚太培训基地/合作中心落户厦门。充分发挥和挖掘创新优势和潜力,密切联系跟踪国内外龙头骨干企业,创新招商引资的模式,充分利用科技招商和资本招商等方式,围绕产业链,着力引进一批重点项目,加强产业补链、扩链和强链,做强做大产业规模。着力引进一批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争取引进高校、科研院所在厦建立生物医药技术中心、成果转化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各区政府、厦门大学
(四)壮大骨干企业,实施小巨人战略
大力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健康发展,鼓励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I类新药产品或Ⅱ类、Ⅲ类医疗器械产品,并进一步加快培育生物医药产业小巨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政府
(五)完善产业链条,发展生物医药服务业
大力推进涵盖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转化、检验检测认证、临床试验、注册审批、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咨询、科技金融、市场营销与销售和科技人力资源等的全链条科技服务业发展。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创新创业“星创天地”等众创空间的创业孵化服务链条。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综合配套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各区政府
(六)优化人才体系,强化人才支撑
在人才引进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双百计划”等政策引进领军型高端人才,加大对企业中层骨干人才的扶持力度,研究鼓励在厦高校毕业生留厦工作的措施,进一步强化激励保障;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本地高端人才的培养,鼓励在厦的高校和院所设置生物医药与健康有关专业,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设立在职学位授权点,举办开放式培训班;在人才交流方面,结合海沧台商投资区优势再造,推动两岸生技人才灵活交流往来,鼓励支持企业招聘台湾本科以上人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联动
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同落实国家、省、市、区政策,加强科技创新、财税、金融等政策的衔接,形成目标一致的合力。加强市、区两级政策协调,保证各级政策互相支持和配合。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
(二)加大扶持力度
落实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产业政策的有效供给。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研发费用补贴等创新资源优先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给予新纳入规上的生物医药企业一定程度的地方级财力奖励。加强项目储备,组织实施“五个一批”工程。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支持医药龙头企业通过上市、发债、新三板挂牌、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筹措发展资金,并在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通过政府引导资金,鼓励银行机构对生物医药与健康企业,优先予以信贷支持并提供科技担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厦门银监局、厦门证监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
(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积极帮助争取将本市生产药品、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帮助推荐性价比高、疗效确切的创新药物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帮助推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功能性食品纳入医保健康账户范畴。鼓励引进渠道商、医药电商及流通服务商,搭建具有专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流通销售公共平台。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