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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浙江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15

发文字号

浙卫办[2014]1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9-15

颁发部门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浙江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通知

浙卫办[2014]15号

2014年9月15日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有关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浙卫发[2011]214号)、《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卫发[2011]238号)以及《关于印发2014年浙江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方案的通知》(浙卫办科教[2014]8号)(以下简称《考核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我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结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自2011年进入我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年限为三年的住院医师。
  (二)自2012年进入我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年限为两年的住院医师。
  (三)自2013年进入我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年限为一年的住院医师。
  (四)往年参加我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未通过的住院医师。
  上述对象应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在规定时间内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内容的培训;
  2、培训过程考核合格;
  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考核学科
  结业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临床技能考核。
  考核学科18个,分别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含助理全科)。

  三、考核报名与审核
  (一)考生报名实行网络填报。符合报考条件者以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www.zjgme.org.cn)”,学员进入“考试考核”模块,根据自身情况选填相应科目(公共科目、专业理论知识、临床技能考核),符合报考资格的助理全科医师无需选填公共科目。考核报名起止时间:2014年9月16日00:00- 9月22日24:00。
  (二)学员报名审核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采取培训基地、县级、市级、省级逐级审核的方式,各级卫生计生委局、高等医学院校负责辖区内的报名审核工作,以单位账号密码登录“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www.zjgme.org.cn)”,进入考试考核模块的“报名信息审核”中,对学员报名考核资格(重点审核报考学员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轮转培训以及培训过程考核是否合格)、考核科目等进行审核,本次报名临床技能考核科目无需审核。
  各级管理部门审核时间具体如下:培训基地审核时间:报名期间均可审核,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18:00;
  县级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审核时间:9月24日8:00-9月24日18:00;市级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审核时间:9月25日8:00-9月26日18:00。

  四、结业理论考核安排
  结业理论考核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其中公共科目考核内容为医学伦理与卫生法、循证医学与临床科研、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医患沟通学)。另外,临床技能考核中的“辅助检查结果判读”内容提前至结业理论考核阶段一并考核。
  结业理论考核采用人机对话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定于2014年11月8日(周六)(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考场地点:各市卫生计生委局、有关高等院校根据所辖区域培训学员的考核报名情况,联系落实人机对话考场,并在2014年9月30号前在“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场信息的填报。

  五、临床技能考核安排
  (一)结业理论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技能考核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7日,为期三天。
  (二)临床技能考核采用多站式考核形式,根据我省各学科培训标准对临床技能的要求,开展辅助检查结果判读(前置到结业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中)、病史采集与体格检查、病例分析、技能操作、病历书写等多站式临床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和方式以《考核方案》中《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结业考核要求》为依据。
  (三)临床技能考核基地要求和考官选派以《考核方案》中《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基地要求》、《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考官选派条件和主要职责》为依据。
  (四)为增强考官的保密意识,提高执考水平,规范考核流程,考官上岗前必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考官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保密知识、执考纪律、技能考核流程以及考核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培训后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颁发考官证。考官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组织
  结业考核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联动实施。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有关高等医学院校负责所辖区域培训学员的考核报名、审核、考官和考核基地遴选、考场设置以及考试考务工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结业考核是检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际效果,评估各培训基地临床带教质量的关键环节,希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将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及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以不断完善和推进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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