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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7
豫数字〔2022〕1号
指导原则
河南省
现行有效
2022-03-27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快数字化改造有关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安排部署,推进我省数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抢抓数字经济发展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机遇,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推进“5110”工程,坚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数字生态化“五化”发展,强化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牵引,重点推动新型基础设施提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提升、农业数字化深化、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推进、智慧物流电商建设、智慧文旅发展、新型智慧城市提质、数字政府提效、数字乡村建设、数字经济生态体系建设等10个行动,全方位打造数字强省。
二、发展目标
数字经济总量规模快速增长。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增长15%以上,力争占GDP的比重超过30%。
基础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实施数字经济重大项目1000个,完成年度投资2000亿元,其中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重点实施64个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全省服务器、PC机产能分别达到150万台、300万台。
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聚焦智能制造、智慧能源、智慧物流、智慧文旅、数字农业、智慧城市、数字治理、智慧交通、智慧生态、智慧园区等10个领域,建设100个以上示范应用场景,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政府治理服务效能不断提高。数字政府监管服务范围和功能持续拓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城市治理智能化、人性化和可诊断、可预测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
(一)构建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提速行动,推进信息、融合、创新基础设施提速发展。
1.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开展“双千兆”建设,实施一批千兆宽带应用试点,推动5G网络由规模建设、广泛覆盖向按需建设、深度覆盖发展,新建5G基站4万个。扩容提升郑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等关键枢纽设施,规划建设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统筹布局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计算中心,加快实施中原大数据中心二期、中国移动网络云郑州大区中心、郑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等项目。加快自主可控、全栈国产化的“黄河云”建设,推动省内重点国有企业、中小企业上云。(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2.优化提升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安阳至罗山等智慧高速公路、郑州地铁12号线智慧地铁示范线,完善全省智能充电网络,提升能源大数据中心功能,有序推进郑州、开封、洛阳、濮阳、新乡、焦作氢燃料汽车示范城市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8000个以上、智能化示范煤矿5个以上。推进环保、水利、健康、城管等领域数字化改造,完善省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水利大脑”、智慧健康大数据创新应用中心,在城市管理、工程监管、城市体检等重点领域推进一批“CIM+”示范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3.超前部署创新基础设施。推进嵩山、神农种业、黄河实验室和超短超强激光平台、新一代正负离子对撞机等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家超算郑州中心发展水平,研制新一代国产高性能处理器(郑大芯),力争运算性能保持国际前列,组建郑大曙光研究院,在先进计算领域培养一批优秀人才。(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有关省辖市政府)
(二)提升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实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提升行动,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
1.先进计算产业。成立超聚变工作推进专班,制定支持政策措施,加快超聚变全球总部基地、记忆科技服务器及配件、弗兰德科技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吸引集聚20家左右原材料、部件、软件等产业链配套企业,构建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融合应用为一体的产业生态。提升黄河、紫光、曙光、浪潮、长城等重点企业产业化能力,加快计算产品在政务、金融、能源等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大数据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有关省辖市政府)
2.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产业。加快建设郑州航空港区智能终端产业园、富士康周口科技工业园、南阳国家级数字光电产业园等,巩固提升高端智能手机产业,积极发展投影机、VR/AR、可穿戴设备等新型智能终端。推动郑州华锐光电第五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中光学220万套微纳智能显示系统等重大项目实施,发展机构件、显示靶材、玻璃盖板、摄像模组等关键材料和器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有关省辖市政府)
3.物联网产业。依托汉威科技、新天科技、新开普等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中国智能传感谷启动区,配套建设河南省智能传感器中试基地、产学研基地、检测中心等相关设施,重点发展MEMS传感器、智能传感器材料、智能传感器终端等全产业链。推动新乡新东微电子6英寸MEMS中试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开封、洛阳、新乡、鹤壁、三门峡、南阳等地发展各具特色的物联网配套产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有关省辖市政府)
4.网络安全产业。实施郑州紫荆网络信息安全科技园、信大捷安光接口网络安全芯片、智感物联网公司商用密码应用等项目,扩大网络安全产品示范应用,积极引进绿盟科技等优势企业。加强与信息工程大学的战略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一批合作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委网信办,有关省辖市政府)
5.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加快云迹科技服务机器人研发生产基地、百度智能交通边缘计算产线等建设,积极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机等智能产品,举办国际智能网联汽车大赛,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智能+”应用示范项目,推进无人驾驶、智能家居、智能农机、智慧物流等示范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有关省辖市政府)
6.集成电路产业。加强与优势企业合作,引进落地一批晶圆制造、芯片制造、新型存储器项目。推动郑州锐杰微SIP芯片封装、鹤壁仕佳光子阵列波导光栅(AWG)及半导体激光器芯片产业化等项目建设,提升封装和材料支撑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有关省辖市政府)
7.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推动鲲鹏软件小镇、金水科教园区、中关村信息谷(南阳)软件创业基地等加快建设,争取引进落地20家以上优势企业。开展河南省软件产业园区申报评选,支持郑州金水科教园区、洛阳国家大学科技园等重点园区创建中国软件名园。开展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评选,支持软件技术产品创新。加强软件人才培育,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和高水平实训基地,培养2万名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操作经验的软件人才。(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省辖市政府)
8.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产业。加快中兴5G微基站、垂天5G智慧合杆制造基地、易事特5G+科创园、光远5G用超薄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基于5G的智能终端、关键器件和基础材料产业,培育打造省级5G产业示范基地、5G应用创新引领区,形成一批5G+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慧教育等示范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有关省辖市政府)
9.区块链、卫星、量子通信等前沿产业。制定河南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推动区块链场景应用,依托郑州市中原科技城加快建设河南省区块链产业基地,引进集聚一批区块链知名龙头企业,支持中盾云安、盛见网络等本土区块链企业做大做强。建设郑州北斗产业园、郑州北斗云谷、河南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发展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及位置服务软硬件产品。建设河南省量子信息技术实验室,引进和培育一批量子通信元器件生产、设备制造、网络建设及运营服务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大数据局、省委网信办、军民融合办,有关省辖市政府)
10.平台经济。积极培育平台经济新业态,支持开展在线教育、在线办公、互联网医疗等线上服务试点,探索发展无人配送、无人零售、无人餐厅、无人物流等服务业态,培育一批专业功能独特、创新竞争力强的独角兽、瞪羚企业,支持UU跑腿、酒便利等省内平台企业走向全国。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平台企业健康规范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三)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农业数字化深化、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推进、智慧物流电商建设、智慧文旅发展行动,全面赋能产业结构升级。
1.推进农业数字化试点。持续推进“一村九园”数字化改造,推动延津小麦、柘城辣椒、浉河茶叶等国家数字农业试点建设,推进小麦、花生、生猪等领域精准种养试点示范。加快农机装备数字化改造,开展后装农机远程运维终端试点。(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2.全面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分行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分级推进企业智能化提升,开展“数字”三品行动,以数字化转型赋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管理、营销、供应链一体化。新建150个智能工厂(智能车间)、选树1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新建15个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培育100个左右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项目,培育15个左右细分行业、特定领域和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洛阳、许昌、漯河、郑州、新乡等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二级节点建设和应用推广,支持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再建设一批二级节点。提升郑州、洛阳等中心城市工业智能化水平,推动率先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全覆盖。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新增上云企业3万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3.深入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深国际物流北方区域总部智慧港等重大项目,提升郑州空港型、洛阳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许昌等区域物流枢纽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示范工作,培育形成一批样板企业和园区。推动大遗址、博物馆等文博场所数字化升级改造,以“龙门数字化展示中心”“数字红旗渠纪念馆”为引领,建成一批沉浸式数字体验场馆。推广河南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和“信易贷”信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智慧金融建设试点。推动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等实施智能化改造,布局建设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驿站,提供便民化、适老化智能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深入覆盖。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提质行动,加快构建市、县(区)、社区三级智慧城市发展体系。
1.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开展8个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中期评估,推广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支持基础较好的省辖市率先建设CIM平台、时空大数据平台等,打牢数字孪生城市发展根基。应用BIM技术,构建数字设计基础平台和集成系统。加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推进地铁、涵洞、地下停车场等地下设施智能化改造。(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大数据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2.加快智慧社区建设。推动省级智慧社区试点加快建设,鼓励相关部门丰富便民应用,对接社区各类软硬件设施,推广社区服务管理的智能化应用,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智慧社区。推动许昌市魏都区国家智能社会治理(社区治理特色)实验基地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总结省级智慧社区试点建设经验做法,推动各地增点扩面,全面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大数据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3.推动县城智慧化改造。选择10个县开展县城智慧化改造试点,实施一批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加快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提升县城智慧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大数据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五)全面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实施数字政府提效、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效能。
1.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快实施省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构建大数据应用支撑体系,推进全省政务数据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移动端迭代升级,实现400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豫通办、全程网办。全面加强“互联网+监管”,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推动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2.提高数字化公共服务效能。优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推进省医疗保障平台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智慧化服务水平。建设完善“互联网+教育”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开展智慧教育试点,遴选不少于20个智慧教育示范区、示范校。稳步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争取老年人入网人数达到1000万以上。深化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教育厅、民政厅、大数据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3.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着力抓好30个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建设,总结推广乡村数字化治理典型经验做法,力争新创建10个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平台一期建设,探索制定数字乡村建设相关省级地方标准,加速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六)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数字经济生态体系建设行动,加快产业园区、要素市场建设,统筹推进优势企业培育、对外开放合作。
1.建设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支持郑州、洛阳加强协同,制定实施方案,在核心产业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数据价值化等领域先行先试,加快数字经济集群化发展,建设郑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认定一批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申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郑州市、洛阳市政府)
2.提升数字经济园区能级。推动各地优化整合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创建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园区。在全省标准化推广建设智慧岛双创载体,实现省辖市全覆盖。推动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智能化升级,建设智慧园区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3.分类培育数字经济优势企业。围绕“芯屏网端器”重点领域,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措施,培育100家左右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强化核心企业引领,推动超聚变、豫信电科等企业拓展市场,提升产业规模和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4.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支持郑州、新乡、濮阳等市建设数据价值化试点,探索开展数据确权、定价、交易,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开放共享、政企数据高度融通,在农业、物流等优势领域形成一批数据价值化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5.举办重大活动。持续办好数字经济峰会、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强网杯”全国网络安全挑战赛、5G应用征集大赛、大数据分析师竞赛、互联网大会、世界传感器大会等重大活动,深化数字经济开放合作,不断扩大河南数字经济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科协、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6.加强宣传引导。贯彻实施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切实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举办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数字经济发展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数字经济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数字经济工作推进机制,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开展观摩交流,协调解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核心产业发展等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市、县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政策举措,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引导。加快设立省数字经济政府引导基金,吸引市场化投资机构发起子基金或定向投资重点企业和项目,引进培育数字经济初创企业。鼓励各地根据发展实际,设立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制定支持产业集聚发展、企业主体培育、创新能力提升等政策措施。
(三)强化项目建设。坚持体系化推进数字经济项目建设,按季度纳入省重点项目“三个一批”活动,定期集中签约、开工、投产一批重大项目。加强资金、土地、人力资源、数据等要素保障,提供精准、高效、优质服务,推动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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