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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明确罕见动物、昆虫伤害救治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8-19

发文字号

京卫医字[2016]13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8-19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明确罕见动物、昆虫伤害救治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卫医字[2016]138号

2016年8月19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综合医院,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

  为做好蛇、蝎子、蜈蚣、蜱等罕见动物、昆虫蜇伤、咬伤的救治,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经商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确定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为我市罕见动物昆虫伤害救治中心,承担我市罕见动物昆虫伤害救治的培训任务,组织专家编写罕见动物昆虫伤害救治的指南或形成专家共识,会诊与收治各医院转诊的罕见动物昆虫伤害的危急重患者。
  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联系电话:66867229。

  二、各三级综合医院及区域医疗中心在我委组织开展的骨干培训(另行通知)后,要对有关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并在今后工作中对相关科室新入职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能够接诊罕见动物昆虫伤害患者。

  三、其他医疗机构在接诊罕见动物昆虫伤害患者时,如发现病情较重或难以处理时,在对伤口做初步处理后可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区域医疗中心提出会诊或转诊请求。严禁医疗机构推诿病人。

  四、各区卫生计生委要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所有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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