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福建省公安厅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关于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1-15

发文字号

闽卫办疾控函[2016]10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11-15

颁发部门

省司法厅办公室、省公安厅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福建省公安厅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关于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衔接工作的通知

闽卫办疾控函[2016]109号

2016年11月15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司法局,各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公安局、司法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6]9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