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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关于表扬2020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优秀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09

发文字号

晋药监函〔2021〕110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的开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在2020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太原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晋中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亚宝药业太原制药有限公司、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山西白求恩医院、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等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现将国家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关于表扬2020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优秀单位的通知》(监测与评价办〔2021〕32号)转发给你们,请以优秀单位为榜样,继续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不断创新监测评价方式,提升监测评价能力,为全面促进公众用药安全再创佳绩。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

     (主动公开)

        附件:国家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关于表扬2020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优秀单位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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