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东营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鲁商办字[2018]15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我市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20

发文字号

东商务字[2018]16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东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9-20

颁发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商务局

正文内容

东营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鲁商办字[2018]15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我市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东商务字[2018]164号

2018年9月20日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近日,山东省商务厅转发了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对有关业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文件(鲁商办字[2018]150号)要求,请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本区域内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强化风险排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请于2018年10月25日前报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

  联系人:李建飞 电话:8082970 邮箱:dydjqqjm@163.com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