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卫生局2011-2013年度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制剂研究专项招标工作的通知
沪卫中医[2011]039号
2011年8月17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及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沪府发[2010]22号)精神,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积极探索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制剂研发和使用管理机制,推动特色中药制剂的安全、有序和合理使用,我局即将组织开展2011-2013年度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制剂研究专项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招标按照《上海市卫生局2011-2013年度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制剂研究专项招标指南》(见附件)的要求进行。
二、希望各申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筛选及审核工作,统一申报。
三、此次招标的具体事务由我局委托上海市中医药科技服务中心承担。
四、受理地点及时间:
瑞金二路156号(上海市中医药科技服务中心),邮编:200020;2011年9月8日-9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集中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恒先 徐燎宇 64371481-8027/8029
附件:《上海市卫生局2011-2013年度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制剂研究专项招标指南》
为做好上海市卫生局2011-2013年度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制剂研究专项招标工作,制定本指南。
本次招标以促进本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推动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目标。申报的课题研究,要符合本市中医药发展方向和需要,体现中医药传统特色,重点解决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及中药新药研发的关键问题,不断推进本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一、资助领域
(一)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制剂规范化研究
资助体现中医专科(专病)特色,疗效确切,组方合理,剂型确定,具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已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且在有效期内)规范化研究。通过对制备工艺、质量控制、稳定性和规范化的临床研究,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有效性和稳定性,提升质量水平,为中药新药开发奠定基础。
(二)中药新药开发研究
重点资助针对重大、疑难及中医优势病种,市场开发前景良好、与同类上市产品比较具有明显特点及优势,组方合理且不含珍稀动物药材、有毒药材及标准以外品种等,已有一定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基础的项目,进行有关药效学、毒理学(非临床安全性)等研究。要求能在3年内完成临床前研究工作,申请临床研究批文。
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本市中医流派或名老中医长期临床实践基础的验方或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制剂可予优先资助。
(三)中成药二次开发研究
资助市场前景良好,疗效独特的本地传统中成药优良品种开展新用途、新剂型、工艺优化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研究。鼓励以企业为研发主体的申报。
(四)软课题研究
资助对本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中药新药的应用状况、研究现状、存在问题以及管理模式等研究。
二、课题设置与资助经费
课题设重点、普通两类。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普通课题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分三年拨付。
中药新药开发研究及中成药二次开发研究为有偿资助项目。除软课题研究以外的其他项目均要求承担单位保障给予不低于1:1比例的资金匹配。有偿资助项目按合同比例返还资金。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人
1、课题的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
2、课题第一申请人已承担国家级在研课题1项及以上的;或部局级在研课题2项及以上的;或承担我局及以上级别课题,其研究期限已满,未完成且未获批准延期的,均不得申请课题。
(二)申报单位
1、本市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均可申报。凡承担2004年及以后,我局及以上级别立项的课题,其研究期限已满,未完成且未获批准延期的,累计在三项及以上的单位,不得申报。
2、二个以上(含二个)单位联合申请的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3、我局及以上部门核准的中医药科研实验室、重点研究室、重点学科及专病专科申报的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三)申报材料
要求使用电子版填写《上海市卫生局中药新药及院内制剂研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下载:http://fbya19eaa49708214dddb545666be357765bh690ffk0fb50q6u9w.fizh.ncu.cwkeji.cn:8080��
递交资料:
项目申请书(纸质):上册1份,请签名、盖章;下册3份。用A4纸双面打印,分别装订成册。
课题查新报告2份(纸质)。
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本1份(光盘形式)。